第二百三十三章 我真的不是大诗人

江山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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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6章 我真的不是大诗人

    第一次谈话无疾而终,双方都有明确的底线,穆尼尔见好就收,不急着劝说大魏的皇帝立刻同意自己的请求。

    说是外交,实际上本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交易,不可能一下子达成。

    而且吐蕃才挨过打,显得比较老实,因此大魏实际上并不急着对付他们。

    以这位大魏天子的手段来看,他更偏向于钝刀子割肉,一点点消磨吐蕃的根基。

    穆尼尔站在宫门外,手里多出了一张大魏宝钞,他喊了一声自己的仆人,将宝钞放在他面前,用阿拉伯话问道:

    “安林铎,你闻出上面的味道了吗?”

    仆人认真地闻了闻,哭丧着脸。

    大魏宝钞是用鹿皮做的,而且额外加了些防腐手段,再加上手心的汗味,味道闻起来像是在下水道浸泡了一个月的袜子。

    “好臭...”仆人干呕了一声,但强忍着没吐出来。

    “唉,你们果然不懂。”

    穆尼尔拿过宝钞,凑到自己脸前,深吸一口气,脸上居然有些陶醉。

    “这是阴谋的味道,好美妙...”

    看到这一幕,仆人更想吐了,终于没忍住。

    “呕...”

    ......

    “臣以为,当下之重,在于休养生息,与大食同盟攻打吐蕃之事,望陛下慎重。”

    当李萼开口的时候,其余人都没有打断他的话,似乎心里都同意他的说法。

    “大魏如今四夷皆清,天下臣服,更为可贵的是,陛下之仁政,早已使得万民归心,如今只需慢慢恢复,就又是一个太平盛世。”

    颜季明笑道:“你以前可没这般保守。”

    “以前一穷二白,现在,则是有了一份偌大家私,打碎了瓶瓶罐罐,都是值得心疼的。”

    李萼诚恳道:

    “臣,愿陛下深思熟练之后,再做决定不迟。”

    “朕知道。”

    颜季明微微颔首,思绪则是转到了另一个方向。

    看这个大食使者的样子,似乎已经看清了大魏宝钞的本质,假如他在这劝说结盟不成,转头向吐蕃赞普陈述其中厉害,反应过来的吐蕃赞普,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报复回来。

    到时候,就是大食跟吐蕃联盟,蚕食西域土地。

    他轻叹一口气。

    吐蕃啊,

    还真是养不熟的狼。

    吐蕃地势多高原,易守难攻是一方面,将士到了那容易水土不服,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讲,颜季明依旧有不少温水煮青蛙的办法,兵不血刃地拖垮吐蕃。

    唯一的问题在于大食。

    大魏弄垮了吐蕃,下一个目标必然是西域。

    在安禄山叛乱爆发前,大唐开拓西域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安西四镇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自给自足,已经不只是简单的驻军营地了。

    阿拉伯和大唐连碰了几次,大都是败仗,就算是怛罗斯那一场,也是有多种因素的影响,唐军才惨败而归。

    要批阅的奏章还有很多,要是全部批阅的话,估计得熬到很晚。

    但随着宫女说晚膳准备好了的时候,颜季明直接扔了笔,把奏章留到了明天。

    公主挺着肚子进来了,坐下的时候还在抱怨商行里的皇商太过木讷,事事都不敢自己做主。

    颜季明笑着附和了几句。

    过了片刻,金善雯也走进来,先对着两人施礼。

    “一家子要那么多礼做什么。”

    公主赶紧让宫女扶她起来,道:“你也有了身孕,偏要弄得这样客气。”

    考虑到两人都需要营养,颜季明特意吩咐下去,改了往日清淡的饭食,特意多弄了些油荤。

    他吃了两块鸭肉,看两女都苦着脸,知道她们不大吃得下这些,也没硬逼着吃,示意宫女端走了一些,只让她们各吃了一个鸡蛋和些许蔬果。

    饭后,又陪着她们在宫里慢慢散步消食。

    “陛下无需多照顾妾,自去多管管国事吧。”

    公主搂住他的胳膊,低声道:“陛下的心意,妾已经知道了。”

    “操劳了一日,也总得休息一会儿吧。”

    颜季明白天忙碌的时候极为认真,但到点了就罢手不干,除非是特别重要的事,要不然小事都是留到明天再批。

    他已经在考虑组建内阁。

    倒不是为了分权和集中皇权,而是多招一些能处理这种杂事的官员。

    开国之初,底下人大多不敢不尽心办事,而且还有万花探子在私底下对他们虎视眈眈,所幸天子的俸禄给的算是优厚,让不少人都放弃了贪的心思。

    以当前的日子过下去,到了致仕退休的时候,也能攒下些家私,回老家安享天年不成问题。

    要是子孙再争气些,中了科举,以后家里还能继续出做官的人才。

    只是当朝的这科举,倒是着实有些让人看不懂。

    长安楼外楼中,也有些读书人,杯中酒醇,歌姬翩翩起舞,不少人也都大发诗兴,随手作诗。

    而楼外楼则定下了一条规矩,写出好诗者,获得众人认可,可亲自在楼外楼的墙壁上写诗留名,而且当日的花销全免。

    一时间,除了京中新开办的太学,这里竟成了读书人们最喜欢来的地方。

    往往都是点上一杯茶,然后三五成群地坐在店里,一个个苦思冥想,从脑袋里抠出几句诗。

    偶尔,也能有好的。

    门口进来了四个客人,一个放浪,一个老成,另外两个虽然年轻些,但脸上都有浓浓的沧桑之感。

    “有了,有了。”

    在他们进来的时候,恰好有人做出了诗,正在大声诵读,那个稍显放浪的中年人,这时候忽然轻笑一声,显然是不屑。

    而这一声,则是被那一桌人都听到了,顿时怒目望来。

    “好无礼的老儿。”

    有人冷哼道。

    为首那人脸上也有怒气,刚才就是他在读诗,此刻却压住怒火,故意道:“既然阁下发笑,那么必有佳作了?”

    “佳作未必,不过能胜过你的诗,倒是随手就能写出来。”

    那人冷笑道。

    这话说得更为轻蔑,那人身旁的三人面露无奈,都叹了口气。

    为首之人气的浑身发抖起来,旁边有认识他的,连忙低声警告四人:“诸位,这儿是烟花歌舞地,若是有些身份的,莫在此与人争长短,多少都失了体面。”

    旁边那三人也劝说了几句,才把那人拉住,上了楼。

    上楼前,为首的读书人再也忍不住,高声道:

    “今日他的酒钱,算是我的,免得他写不出东西,又吃不起酒。”

    四人落座后,早有女子过来,笑盈盈地询问他们要些什么。

    “酒菜尽管上,钱先拿去,不够再说。”

    其中面貌英武的那人,随意抛出一个钱袋,看那沉甸甸的分量就知道钱绝对不少。

    女子面露喜色,连连答应,没过一会,就开始有人陆续送上温热的酒菜。

    “太白须得是改改你的性子了。”

    杜甫叹了口气。

    “陛下虽是欣赏你,可你这么做,若是传到他耳中,难免就听成了仗势欺人。”

    “那几人写的诗,着实算不上什么。”

    李白笑道:“不过既然回到了长安,此夜又正是良夜,今日又无宵禁,几位,何不趁势做些诗?也好共乐一番。”

    严武和高适对视一眼,两人心里都正沉闷,便点点头。

    楼下,那个年轻读书人刚才被人打断,现在则是从头开始读。

    认得他的,知道是当朝韦相公之孙韦颂。

    韦相公是谁?

    韦见素。

    这老家伙算是历经三朝,本事是有的,但性子并不像传说的那般墙头草见风使舵,而是极为公正。

    也正是因为此,颜季明继续留用了韦见素,让他暂时担任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以前的官职相差不大。

    韦见素在新朝做事也算竭心尽力,但他家三朝皆贵,也使得家中子弟养成了些不良习气。

    韦颂今日正要借着诗扬名,中途被李白打断,心里已经不喜,等念完诗坐下后,诗被送去给人评定,许久后都没人来告诉结果。

    几个朋友嘲笑了几句,韦颂越想越气,抓住路过的女子,喝问道:“汝家主人是谁,莫非是轻慢我么?

    他定的规矩,为何现在又不肯遵守了?”

    楼外楼里的伙计都是女子,此刻被他扯住衣裙,吓得不敢动弹,片刻后见她没有回答,韦颂上去就是一耳光。

    啪的一声,大堂里迅速安静下来。

    几个朋友也都站起来,嚷嚷道:“写的这般好诗,为何还怠慢我等?”

    片刻后,一个声音冷冷响起。

    “因为你不但长得丑,而且写出来的诗也是浊臭无比!”

    “你又是什么人!”

    韦颂蠢得可爱,立刻把头转过去,急切地寻找着说话的人。

    “是我。”

    那人气质与严武、高适相仿,显然都是从军之人,穿着朴素,鬓角有些斑白,冷眼看着韦颂。

    “我祖父乃是当朝韦相公,你可知道?”

    韦颂步步紧逼。

    那人轻笑一声。

    “相公,值几个钱?”

    辱及祖父,韦颂怒道:

    “一个个的就知道搬弄,有本事,你来写!若是写得出来,呵,你今日的花销,我韦颂全掏了!”

    “嚯,好大的威风。”

    那人笑道:“看来,京兆韦氏家财不少,不过我倒是好奇,若是让陛下身边的万花查查,里面到底能查出多少腌臜事来。”

    这话一出,大堂再度安静下,随即喧闹起来,众人都回过头去,慌里慌张地胡乱找些话题,反正不愿意再关注下去。

    这人若不是万花探子,便是寻死,居然敢在这种大庭广众的地方高声谈论万花。

    那些活阎王也是说得的吗?

    “你叫什么名字?”

    韦颂听到万花二字,心里顿时清醒了不少,但还是不肯自降台面,硬着头皮问道。

    “在下,岑参。”

    ......

    “陛下,时候不早了,也该回宫了。”

    程元振谄媚地说。

    宫里虽然不招收宦官了,但原有的那些,还是留了下来。

    天子仁慈,毕竟不少宦官除了侍奉主子也没有其他技能了,而且生活不便,更没有多少人愿意雇佣他们。

    再来就是忌讳。

    这群阉奴之前都是伺候天子的,你敢把他们招到家里伺候自己?

    嫌九族太多了?

    程元振则认为这是机会,因此总是表现的极为卖力。

    今晚,陛下带着两位贵妃在宫里逛了两圈,两位贵妃疲倦,自是去睡了,颜季明不困,但绝对不肯在晚上批奏章。

    乔装打扮出了宫。

    颜季明瞧得出他的心思,没点破,而是又喝了一杯。

    “楼底下叫嚷的是谁?”

    “是韦相公家的孙子。”

    颜季明推开房间的门,站在楼上看了几眼,一眼就看到几个熟人,此刻他们也都趴在栏杆上,全都在看热闹。

    “元振啊。”

    “奴在。”

    “瞧瞧朕,现在像不像普通人?”

    “陛下说笑了,陛下有神人之资,莫说是奴才,谁看了都要自惭形秽啊...”

    颜季明玩味地看了他一眼,轻笑一声,反正穿的是便服,便径直朝楼下走去。

    “不准多嘴。”

    一楼,

    已经有侍女拿来纸笔,供两人写诗。

    见没再提到万花,周围人的胆子又大了不少,围在一旁看着热闹。

    酒什么时候都可以喝,但傻蛋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

    岑参皱眉沉思片刻,落笔写了几字,便又停顿下来。

    那边,韦颂已经提笔成诗,流畅程度远超于他。

    而二楼,有人则是认出了岑参。

    “居然是岑参这个老东西。”

    杜甫和高适相视一笑,见岑参那副模样,显然是有意戏弄,高适回忆起了年轻时的事,目光柔和了许多。

    忽然,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喊道:“让某来会会你!”

    另外三人面面相觑,但脚步也都跟了上去,尤其是李白,此刻喝酒无聊,见有了热闹,顿时技痒。

    又多了四人,而且还都是刚才跟自己有些间隙的,韦颂脸色不悦,但想到自己的家世,顿时又不屑起来。

    一帮穷酸的读书人。

    “人多欺负人少?在下也要来试试。”

    正热闹的时候,一个身着青衣的青年人,缓步走下楼梯,众人看到他的时候,眼里皆闪过一丝错愕。

    好俊俏的公子,而且这身贵气,端的不像是韦颂那副暴发户的嘴脸,眉宇间流转着一股凌厉,使得面相不复阴柔,显得极为英武。

    楼外楼的老板娘恰巧听到一楼有人闹起来了,正急匆匆地走出来,看到那人正朝着一楼走去,慌的连声叫苦。

    李白立刻意识到了什么,捅了捅杜甫的胳膊,对着其他几人低声道:“不认识他。”

    “写诗,还能有谁写的比我好?”

    那公子哥冷笑一声,指着他们,猖狂地让人立刻忘了第一眼看到他时心里腾起的好感,那种欠揍的样子,让人恨的牙痒痒。

    “今日,让你们瞧瞧什么叫诗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