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洲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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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了,机场里人并不多,但人人都是一张着急的面孔。我感觉头昏脑胀,眼皮重得很,于是拿了行李冲出了机场,随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就一头栽了进去。

    北京的夜晚灯火阑珊,宽阔的大马路上车水马龙,路两边密密麻麻地开满了商店,人们结伴散步在街道上。据说城市越大,居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越寂寞,因为冰冷的水泥建筑没有温度,只有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促使着人们每天上班下班两点一线。

    都说年轻人理应有着大把的热情与时间去面对自己的美好生活,可我最近就是很萎靡不振。记得上半年大学还没毕业,父母就已经将我的未来规划的得整整齐齐,红红火火,就差我自己去走了。打电话问了各路朋友亲戚,总算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大姨在北京有着一家公司,出版图书和杂志。我一美术生,就被安排为那些签约作家画插画和配图,或是设计设计封面什么的。旁人听了也许会羡慕,这也算得上是一个稳定的工作了,只要公司不倒闭,你不犯太大的错误,毕竟是亲大姨,总不会没饭吃。可我自己却一直以来都对这种规规矩矩的生活没有兴趣。

    于是便导致了我对父母自作主张的安排的不满,于是一个夏天下来我就变得萎靡不振。父母总是说我太懒,太没脑子,总是说有的事情要早打算为妙,我原本想说工作这种东西嘛,走一步算一步,有合适的位置总会给你留着的,不适合你的工作,再怎么安逸也迟早会干不下去。

    转眼间公司到了,我拎着巨大旅行箱,站在公司面前抬头看,楼房很高,不知大姨在第几层,想着,我便走进了这栋透明的玻璃大楼。前台小姐看见我,不禁皱起了眉,因为这么一个满脸疲倦,风尘仆仆的人相对于这种商业化的豪华办公大楼确实是格格不入。不过她立刻又装出一副非常欢迎我的样子,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她年轻的面孔上那刺眼的法令纹。

    “请问这位小姐您找谁?”她那红唇抿了一下,微笑地问我,“我找你们杨总。”那女人显然不相信,于是想搪塞我,便眨了眨大眼睛说,“我们公司见杨总是要预约的,您预约了吗?”我被她弄得不耐烦,就摸出手机打给了大姨,五分钟后,一个富贵模样的中年女子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径直走向前台,看见我就大叫,“哎呀小桐你可算来了,这飞机是延误了还是怎么着啊,怎么这么晚才到啊,你再来晚一点,我可就下班了。”那前台小姐本想开口叫杨总,我大姨却一把拉了我的手就往电梯口走去,害得气氛有些尴尬,那位前台小姐的表情就定格成了“吃惊”。

    大姨把我带到办公室,给了我一把办公室钥匙和两把公寓的钥匙,然后大概地跟我讲了她给我安排的这个位置的主要负责项目和工作,接着就把我送到了一个看着挺高端的公寓,记得离开办公室时,我还特意摸了摸办公室门口那个名牌,“创意策划部”五个字大大地印在上头,我摸了摸,感叹我的宿命,看来我真的是彻底地离开了学校,要变成一个无聊透顶的工作狂了。

    公寓一共十八层,我在第十五层,所以从窗户往外眺望,可以算是观赏得到北京夜景了。我突然回忆起大学来,那时一到晚上,几个朋友就会相约一起上天台,观夜景,赏月亮,现在想想虽然有一点过于文艺,但确实是很可贵很美好的记忆。长大了,终于还是各自奔向了不同的世界,开始了不同的人生。

    现在还和我联系密切的只有小然了,她说她还没有找到工作,她父母都在忙活,她很愁,也很羡慕我。是啊,比起一个连工作都还没有着落的人来说,我或许是身处于天堂了,但有些东西得到的越早就越不会去珍惜,一直以来我的梦想就是周游列国,画自己的画,倒不是说拿来卖钱,而是可以有自己的画展,里面是我自己那么多年一路走来,亲手描绘的青春。而不是每天在大楼里走进走出,依着别人的思想去涂鸦,那只是一个绘画机器。

    对比之下,我觉得我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

    或许今天太累了,放下手机我倒头就睡,很快就没了知觉。

    第二天醒来时才七点多,大姨放我一天假,让我好熟悉熟悉周遭的环境。于是我就随便洗漱了一下,素着颜,拎着个帆布袋就出了门。我住的小区出来左转就有一个早餐摊子,我随意找了个位子坐下,向老板要了一碗豆浆就喝了起来。忽然觉得这就是北京人民最普通简单的生活吧。行走在北京的路上,确实比坐在拥堵着的马路中央的出租车中更能了解风土人情。据说北京的冬天比南方的冬天要温暖,因为南方的冷是湿冷,所以冷得刺骨,说真的挺希望冬天的到来的。

    可能因为城市大,所以大街上的店铺都还没开张,当然除了早餐店和肯德基。忽然觉得自己身处于这样一片偌大的土地,是否太过于渺小了。又或者说,这片土地相对于世界来说又是否是渺小的。整个宇宙中存在着这么多的物质,每个物质之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相互照顾,相互吸引。而我自己,也是一种物质,是什么吸引着我来到这里,而我又在吸引着什么。每天试着做一个父母所期待的孩子,却忘记问问自己所想的是什么,想得到什么,那么自私的到底是谁,是自己还是父母。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些感性。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几乎没有我认识的人,而父母又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释放自己,改变自己呢。这种想法忽然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像一种力量一样鼓舞自己去改变。我想我应该过过新的生活。

    我来到发廊将原来的马尾换成了短梨花烫,微微胖起的空气刘海让我觉得好像变了一个人。我也将原来穿长裙的习惯改掉,换成了白色长款衬衫配宽松牛仔裤。扔掉了文诌诌的帆布背包换了一个黑色英伦双肩包。虽然每次改变完照镜子时我总有淘宝买家秀的感觉,但总体还不错,比起之前文文弱弱的文艺女青年真的是天大的进步了。

    下午阳光很好,我学着那些北京青年来到咖啡厅,点了一点下午茶就悠闲起来。这时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每天下午都能这样那该多好啊,不过从明天开始,那种两点一线的生活又要开始了,我竟然有了学校报道前一天的慌张感。不过说实话,这种一个汉堡就要一百多块的餐厅我真是不敢恭维,但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回忆起今天来,可真是难得悠闲了。

    人就是这样子,越闲心中就越不闲,哪有一个人愿意永远干同一件事呢,还不是需要换着过过不一样的生活。前几年那个很红的每天在地铁站里唱歌的西单姑娘,要不是有点特色,或许就不是抱着吉他上春晚,而是被城管带走聊聊或是赶走永远不许出现。走在地铁站里,忽然也觉得这个地方变得神秘起来,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自己的人生轨道上按部就班地行驶穿梭,我想我也一样,平淡过生活就可以了吧,人生哪来那么多事事非非。一个时代成就一代人,大家都一样,不必太慌张。

    北京深度游就从早上七点逛到了晚上八点,听说三里屯那里有许多热闹的酒吧夜店,我抱着不做乖女娃,勇于改自我的宗旨,一咬牙走了进去。

    夜店果然不适合我这种人,里面灯光闪烁,真可谓是一个花天酒地的世界。那音乐不是说震耳欲聋,而是气壮山河,很是壮观,我甚至怀疑那个放音乐的人是不是聋子,听得到就好了,何必放得如此大声,好像希望全世界,哦不对,全宇宙的人都能听到,然后感动得五体投地,一起摇摆。

    我不习惯和一群的疯狂或者说是癫狂的男女一起扭动,于是我就在吧台旁坐下,特意挑了一个远离喧嚣的位置。我点了一杯柠檬水,那个调酒师用略带讽刺的语气说道,“你只要一杯柠檬水吗?你确定?柠檬水,而不是鸡尾酒伏特加什么的?”他边说边扭动着那灵活的脖子。我瞥了他一眼,心想柠檬水怎么啦,柠檬水还养颜美容呢,我的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看着舞动的人群,说道:“对对对不喝酒,怎么你们酒吧没柠檬啊!”他也被我气得够呛,转身为我去做柠檬水了。

    期间,就有不下五个男生来我身边,说要请我喝一杯,然后我估计接下来他们就要与我畅谈古今大事了。我一直以来洁身自好,不喜欢这些随便勾搭女生的花花公子,于是就找借口推脱,说我怀孕了,不适合饮酒,饮酒对肚子里的孩子伤害太大,我可不想生出来个面红耳赤的醉鬼。本想让那些花花公子和我这个“准妈妈”聊聊育儿经验的,没想到他们听了这话,就想走人。有时我会觉得,我是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人。

    那个吧台的调酒师听见了我讲的话,回过头来意味深长地微笑了一下。这一笑,笑得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然后就看见他边倒出几杯碧蓝的鸡尾酒,边说:“准妈妈还这么放荡不羁,晚上逛夜店啊?”我很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大声对他说,“调你的酒去!”他看我挺凶,耸了耸肩,回过头去。

    周围的人被我这大声一喊惊得纷纷回过头来,真是见鬼了,这么嘈杂的音乐,周遭的朋友之间讲句话可能都需要靠近对方耳朵声嘶力竭地喊出来才能听见,我这么小小一吼,居然都听见了。没想到那调酒师回过头来对众人说:“没事儿啊,这位准妈妈要我为她做一杯柠檬水,我速度太慢,被她骂了,一孕傻三年嘛,她脾气不好我也忍了。”说完,还对我眨了一下眼。于是周遭的人都向我投来奇异的目光,我被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到了另一个靠近舞台的酒吧,那里人应该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情。

    这里一共有三个吧台,一个靠近门口,就是我刚才坐的那一个,另一个靠近舞台,调酒师是一个眼镜男,看起来很老实。还有一个吧台在很里面,人太多了看不清,不过那边似乎挺热闹的。

    这个眼镜男明显安静很多,在知道我要一杯柠檬水后,立刻回过头去切柠檬,丝毫对我不感兴趣。

    忽然灯光暗了,一束白色聚光灯照在旁边的小舞台。

    从楼梯走上来一个女生,说是女生,可打扮成熟,像是摇滚歌手模样。她拿起话筒,沉默了一会儿,转过头向乐队点了一下头,音乐骤然响起,无数灯光打在她的身上。唱得是一首英文歌,大概是一个女生失恋的故事,不过现在人听英文歌,谁会去研究是什么意思呢,旋律动人就好。

    整个场面沸腾,人群都拥挤到了我所在的这个吧台,我被拥挤的人群挤得变了形,自然看不见舞台上的情况了,只觉得四周的人很热闹,很兴奋。这首歌也并不是说欢快,而是被唱得荡气回肠,震撼人心。听声音年纪很年轻,和我差不多,可这小小身躯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来使她爆发呢。音乐停止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我可以喘气了,附近的人散了开去。那个唱歌的女生走下台了,走到了我旁边,随手拿了一杯酒,就喝了起来。

    当时的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竟然会对这样一个陌生人打招呼,甚至是聊天,成为好朋友。可能这就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信奉缘分的理由。

    我当机立断扔掉了柠檬水,一手抓过一杯酒,就向她走了过去,还没思考,一声“你唱歌好好听”就已经讲了出来,现在回想,那时的我可能已经被现场那嘈杂的音乐冲昏了头脑。

    那个女生回过头来,这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尴尬,不过也晚了。刚才在台下人群拥挤没注意,现在仔细看看,发现这个女生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她留着一头金黄的秀发,很潮,或者也可以说是凌乱,眉毛弯弯的,很细,用棕色的眉笔画过,她皮肤很好也很白,她的耳朵打了一排耳钉,而且只有左耳有,她的脖子那边还有一个纹身,好像是英文字母“GY”,我想这是她唯一令我刚开始印象不太好的地方。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又弯又长,浓浓的银色眼影遮住了她的真实年龄。她带了一副紫色美瞳,所以当她回过头看着我时,我有点害怕,好像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呢。

    没想到她看了我一会儿,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她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说道:“你好可爱啊,你是在这个酒吧里除了我男朋友以外说我唱歌好的人呐!”她看起来很惊喜,我突然觉得这表面的装束只是为了覆盖住真实的一面而已,所以本性还是一个很自来熟的人啊。她见我不说话,又开口说:“还从来没有人夸赞我唱歌好过,你好有意思啊。”我很疑惑,就问她为什么,她的歌声那么有震撼力,大家也都被她的歌声吸引过来了,怎么会从来没有人夸赞过她呢。她的眼睛不再发光,看了看人群说:“这些人只是寂寞,来这里只是释放自己,我唱歌他们也不过是听过就好了,沸腾过后还是会回到他们原来的状态,继续疯狂,他们都不注意我的。”我说怎么会呢,我不就注意你了吗,我突然觉得气氛有些沉重,没想到一个认识还不到五分钟的人就和我讲这么掏心掏肺的话。她忽然又抬起了头,看着我说道:“好了不说这个了,不重要,你是哪里人啊,家住哪里,我想和你交朋友,哦对了,我还想把我的男朋友介绍给你!”她说完笑了笑,我没反应过来,“啊?什么?你说什么?”她好像发现自己说错了,急忙纠正,“哦不是,我想把我的男朋友朋友介绍给你认识,大家都交个朋友。”我笑着点了点头。

    她很兴奋,拉起我的手就往大门口跑,还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看个东西,边说边转头向最里面的那个吧台大喊:“臣,我先走了,你忙啊!”喊完又略带羞涩地对我说,那是她的男朋友,名字叫程臣,是这里最好的调酒师,说完就拉着我跑出了这个地方。

    我在人群中穿梭,不经意间回头看了那个吧台,这次正好没有人群的阻挡。我看见一个黑发男子在调酒,那个瓶子从他的腰间穿梭,一会儿飞到了背上,一会儿肩膀又将其顶了起来。他的侧脸很好看。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很棒的男生,想不出其他词语来形容,只是感觉而已。当然事实证明多年后他确实是一个好男人,是一个能在关键时刻挑起梁子的好男人。

    出了酒吧,她就拉着我一路小跑,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竟然和一个认识了才一会儿的人这么亲密,她会牵着我的手说要带我去看一个东西,看她的样子那应该是非常珍贵的,可能是只有她一个人,连她男朋友都不知道的东西。

    跑到一个水果摊子前,她停了下来,然后转头看我,笑了一下。那种笑容很迷人,她是典型的樱桃小嘴,玫红色唇彩很艳丽,也很清纯,这应该是我这么多年来最矛盾的形容。她看我有点喘,用手指了指远处一幢小平楼说:“不远啦不远啦,就在那里,看见吗?我要带你去我家那边看个东西,这可是秘密,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

    果然,是她珍惜的东西。接着,她就拉着我走进了那水果摊子旁的小胡同,很有老北京的感觉,我今天的深度游看来很是成功。这种胡同其实有点像上海的弄堂,那种有了点年代的小巷子,抬起头会看到两边房子上的青砖瓦,上面的纹路,清晰地镌刻出了这年代的悠久。墙头时不时会冒出碧色的野草,每户人家门口还挂着灯笼,大概是过年时挂的,却不知是今年又或许是更早。放眼向前望去,在不远的地方一条路就又分岔开来。我就这么来来去去弯弯曲曲,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就站在了那个平楼前。

    这是一幢老式的旧平房,旁边是一片瓦砾废墟堆,大概是刚刚拆了一套房子。这幢房子一共三层,每套房子的窗户从远处看好像很久没人住了,或者说已经废弃了好久。那种窗帘,我想只有在特殊时期时会有吧,我曾经在太外公家里看见过。她带我上了楼,我竟然有一种要被绑架然后买到贵州大山里的感觉。

    楼道破旧不堪,墙上画满了各种图案,多种多样的黑脚印十分醒目。硬是把这原本雪白的墙壁涂鸦成了一副“杰作”。她并没有在任何一扇门前停下,而是走到了顶楼,也就是第三层。我原以为她的房间应该就是其中某一个,可她却还是没有拿出钥匙开门。她将靠在楼道平台旁的一把竹梯子吃力地挪动,挪到了平台正中央,然后架在了天花板一块凹进去的地方的四壁,随即她就爬了上去,吃力地撑起上面的那块铁板。我想她是想带我去天台吧。

    她低头看我,笑着说:“上来吧,上面有好东西!”说着,她指了指上面。我也爬了上去,刚伸出头,就看到了天台中央的一个庞然大物,上面套着一个防水罩,或者说是防尘罩。视线转向另一边,还有几个架子鼓外加一台望远镜。她一把把我拉了上去,带我走到那个遮着面纱的庞然大物面前,一手抓住布套,掀了开来。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架钢琴。她看我吃惊,就笑开了花,还问我是不是很棒,有没有一种摇滚乐队的感觉。我反问她,哪有摇滚乐队弹钢琴的。不过我更疑惑的是,她这样的女生,居然会弹钢琴。

    说到这里有些许惭愧,不得不承认起初对她的看法并不是很好,只是觉得她唱歌好听罢了。因为这样一个浓妆艳抹的女生如果放在学生时代,那简直就是闻名校内外的问题学生。那种一出门就可以招来一帮社会青年的学生,照理说大家都应该离她远远的,这绝对是每位高中老师都会对学生们说的话。毕竟惹不起,我们躲得起。

    这架钢琴和我来这里时看到的一切景象都一样,一样的破旧不堪,原本是黑色的,却大部分掉了漆,露出了里面的木头。钢琴键倒是没有什么破损,我轻轻按了几下,却发现这琴键像是多年没有加油的齿轮,要使出好大的力才行。

    她说这是前几年她在旧货市场砍了半天价才买来的,仍旧花了她半年的积蓄。虽然心痛,但也是值得。我问她怎么会弹钢琴,是不是小时候学的。她说她母亲是钢琴老师,从小就逼她弹,那时没兴趣,现在很是喜欢,果然那么多年过去了,人的习性会变。

    说起母亲,我就好奇,她好像知道我要问什么,走到天台边沿坐下,看着远处的建筑说:“我父亲原来是工程师,我母亲就是一个钢琴老师,后来父亲跟一个女人跑了,留下了我和母亲,我母亲伤心欲绝,死的心都有了,结果过了没多久,她自己就又跟一阔佬跑了。我老家在安徽,他们年轻时就来到这里找工作,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老家的具体位置,就只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了,那时初三,后来高中自然就没有考上。直到我在酒吧里遇见了他,程臣,他带我走出困境,把我安排在酒店里唱歌,这才使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我和他住在楼下,这栋楼荒废很久了,我就一直住在这里,附近的人也在之前就搬走了,说是要搞拆迁,哎呀不说了,这种陈年往事。”

    我没想到她有着这么悲惨的过去,但还是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开口问她:“你没有想过去找你的父母吗,毕竟是他们生的,他们不会不管你的。”

    她笑了,像是嘲讽。却不知是在嘲讽谁,是嘲讽我的幼稚,还是嘲讽她自己的人生。我想,在这无限空洞的黑夜里,我并不清楚。

    “我父亲去了国外,而我母亲,早就死了,她早就该死。”

    这种语气我听着很不舒服,我不能想象这样一件悲伤往事她能如此轻松地描述给别人听,或许在我之前她已经向很多人讲起过,并且在讲完后露出一个与我无关的表情。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一个离自己很远的人生。

    轻描淡写,云淡风轻。

    我看气氛有点沉重,就没再说什么。她也转开话题,带我走到了一旁的望远镜边,然后让我看看。望远镜确实非常的不错,应该不是从市场里淘来的,而是从商店里买来的。这不是天文望远镜,只是普通的望远镜,不过性能比那种手拿的好一点,看得更清楚,更远一些。

    灯光交错辉映的街道上人来人往,望远镜里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表情和动作。

    我忽然想起了明天九点钟还要上班,第一天上班总不至于还要迟到吧,那岂不是要让那些公司里的“老人们”看笑话了。

    我和她道别,打算先行离开了。随即又想起,我们说了这么久的话,好像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转身问她:“恩,你叫什么名字,你好像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哦。”她呆了一会儿,忽然反应了过来说:“对哦,你也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笑了,告诉她我叫童小桐,她说她叫关枍,说完拿起我的手,用手指在我手心写道。没想到她的名字取得那么诗情画意,刚听到时我还以为是容易的易呢。

    夜已经很深了,马路上的车子渐渐变少,我一个人走到马路边,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就到了公寓。

    那一晚,月光很好,星星很璀璨。

    她二十二岁,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