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火狐1

橇南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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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闹的集市上,有一队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走街串巷,敲锣打鼓,要去赵府去迎娶新娘。而新娘不愿意被世俗婚姻所束缚,所以她决定逃婚。逃婚的前两天,赵府上上下下翻遍了,就是没有找到大小姐。赵府不得已,为了联姻能继续下去,所以就让寄居在赵府表小姐代嫁,她顶着赵大小姐的名义嫁出去了。

    所以,那个在赵府长大的大小姐就已经在这一天开始嫁为人妇!她从此给自己从新取了一个名字,叫勋古。她擅长吹勋,勋又是一种古老的乐器,所以名字简单又好记。勋古。

    对于在宋朝女子离开家族,出走并没有多大的好处。在勋古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盘缠用光以后,她意识到这样的坐吃山空她迟早要饿死在街头,所以她开始尝试走出大门她要去谋生。

    对于识字,又能写得一手漂亮字的勋古,她女扮男装,扮演起专门给大家少爷们抄写书卷的书童。

    儒士总是会认为万般皆下品,他们向往这着朝堂,渴望发达。勋古只是摇头笑了笑,最幸福的不就是他们现在毫无压力的读书时光吗?个个不满足于现状都要往那片泥泞的地方去,还真是冥顽不灵。

    勋古在深夜抄书常常抄到冻手但是她还是忍了下来。她总是在回想,如果当初她没有逃婚又会有怎样的结局?是生下一儿半女,在偌大的庭院里相夫教子。那样其乐融融的环境或许也是很好。

    勋古常常会去打听那个夫家的消息。说实话,那户人家真的不错,而且表姐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有次,勋古在后巷遇见刚从小门出来的表姐,她急忙用手遮住脸。她这样的状态怎么有脸去看故人,何况她这样落魄的模样。要是看见肯定又要嚼舌根子!

    出于好奇,勋古跟在了表姐身后,一路尾随到了一户不起眼的农庄里。表姐进去以后,勋古耳朵贴着墙听着房间里的动静。

    “找到赵燕梅了吗?”

    “没有。”

    “没有你叫我出来干嘛?”

    “雇了我们这么久,你是该把钱付一下了吧?”

    “人都没有杀成居然还好意思拿钱!”

    “要是她十年八年都没有出现你就这么和我们拖着是不是?”对方明显也不是好惹的有些粗气。

    “办事不力难道还要钱?可笑!”

    “我要是把你这事抖出来,我看你还怎么当这个大少奶奶!哈哈哈!”明显的猖狂。

    在过了许久之后,勋古听见了房内交钱的声音。“咣当”听着钱的份量必定不少。

    勋古对房间里的人相当的失望,她并没有被吓退,而是换了一个位置继续偷听。就在这时,勋古感觉脚下有些软,低头一看是一只翻了白眼的狐狸。浑身通红生的极为的罕见,就那身毛发就是稀少。勋古捡起这个狐狸,又朝房间里张望了一番,听见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价值又因为觉得这个红狐狸大概能卖些银两,刚好她缺钱所以,就抱起来离开。

    在将红狐狸带回家以后,勋古是有些饿了,支了一个锅,在锅里下起了面条。在捧着碗吃面的时候,勋古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卸一个狐狸腿下肉汤……

    在勋古纠结很久以后,她太想吃肉了。面吃到一半,放下筷子,去草垛里头去找劈刀。

    狐狸皮不值多少钱,肉好吃,现在这个肉得要有多贵啊!所以,勋古拿着刀回来的时候,看见那只翻着白眼的狐狸还是翻着白眼,不过它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吃着她刚刚放下来的面。

    狐狸细细地吃慢慢地吃,虽然是白眼,却丝毫影响不了它的优雅。勋古看狐狸还是一个活物心里一软,没有下刀去杀它。

    红狐狸算是在勋古这里住下了,身体是越恢复越好,虽然只是一只不是太漂亮翻着白眼的红狐狸,但是勋古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到两年后,勋古,二十岁了。她也是书院挺有名的代写,代抄的书童了。

    一次,勋古又在书院里头接了两本书生意,听说对方式因为勋古字好看所以特地花了重金让勋古抄写漂亮俊秀的古籍。

    在勋古回来的那天,家里并没有红狐狸,勋古是翻遍了都没有找到。这狐狸从不会跑远,要是她出门狐狸就会在院门口看着勋古远去,回来的时候,就会绕着勋古抚摸几下。冬日取暖,夏日长夜里的陪伴,总是少不了着红狐狸。春秋里的奔波似乎为的就是家里多的那张小嘴。勋古怕要是她不努力那小家伙明天就吃不到肉了。以前是一个人拼,如今她觉得养活小狐狸是她唯一的目标和依托。

    这时门边出现了一个容颜俏丽的少女。她一头的红发,双眼闭着坐在地上,一身红色的长袍华丽不已她微微侧着脑袋面朝着勋古说道:“恩人,初次见面吓到你了吗?”

    勋古看见那一团火一样红的东西,心里是又惊又喜。“小家伙!”旋即她有立刻关上房门,生怕有人瞧见她屋子里的姑娘。“你是小家伙?”勋古问道。

    红衣女点了点头说道:“嗯,不过我是火狐。多谢你的救命之恩。”说着,红衣女闭着眼朝勋古深深作了一个揖。

    勋古有些舌头打架,她不知道该如何诉说她的喜悦。“你是狐仙?”

    红衣女摇了摇头说道:“我是狐妖。”

    勋古心里一团疑问,但是忍住,她先试探性地问道:“我救过你?”

    红衣女闭着眼睛点了点头缓缓说道:“是的。在两年前,你救了我。”

    “是吗?”

    “两年前,我应劫被天雷打得双目失明,仅剩得两尾被打得就剩一条尾巴。真元破裂,坠入凡间奄奄一息。在我醒来感觉你将一碗食物放在我面前,所以我那时候就觉得你就是我的恩人。”说到这里,红衣女顿了顿继续说道,“如今我真元恢复不少,我是还有些要事没有做完,所以不得不和你告别。大恩不言谢,我愿意答应你一个愿望来回报您对我的救命之恩。”红衣女语调平缓,不骄不躁。

    “原来当年我救了一个狐妖。还真是美。”勋古望着美人心里是止不住的感慨。接着勋古继续说道:“我并没有什么愿望。只要你过得好就够了。如果可以,你愿意给我一只小狐狸养养吗?陪我到老就可以了。我现在所有的努力全都放在你的身上,我怕有一天你不见了,我真的好难受。”勋古到底还是孤单,她想回家看见一个能陪她取暖的,逗她乐的小家伙。想到这里,勋古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对于这个愿望让红衣女为之一愣。接着她继续说道:“好,几天以后,我会将小狐狸送过来。”说完在门口唯留下一股青烟。

    一切就这样的结束,两年的感情,屋内空余勋古一人。

    过了半个月,勋古终于将这两本古籍抄完了。她看着自己清冷的屋子总感觉少了几分暖气。

    在勋古回来的时候,她看见自己榻上有一个红色毛茸茸的东西。那小家伙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颇有灵气,浑身红色的绒毛摸着非常柔软。这是火狐族悟性最差的小家伙了,不论修炼什么都失败,独独寿命长了一些。所以,这个身为火狐族最愚钝的狐狸担任了这个还愿大使。这是一个坚持t并且长远的任务。要让她见证狐狸的成长所以,小家伙先从狐仔做起。

    “你一定是火狐族的吧?你还没长大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我叫勋古,你也可以叫我主人,还可以叫我主人!”勋古抱着小狐狸搂在怀里,又到锅里下了些熟肉,她要好好养养这个狐狸。

    “你叫什么名字?”勋古望着一团红色小球的家伙说道。但是看见小家伙额间有三团白点。就摸着火狐的脑袋说道:“我叫你三团。三团。来来,三团。”这个小家伙很顺从的跟着勋古的手奔跑了起来,一派天真无邪。样子也不过是三个月不到的狐狸仔。

    大概过了几天,那位贵公子又让勋古抄典籍。这次出的钱比上次的钱还要多,但是书的厚度也比前几天的多。

    为了家里的这个新生命,勋古是欢天喜地的接下了单子。一个月后,勋古抄完后登门造访,准备领取她的酬劳然后回家好去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公子,这是我给你抄的书。”勋古将东西交到案台上,等着管家来给她付钱。

    这位公子只是随手翻了几页,这字确实看着舒服。他锦衣玉袍,手持白扇翩翩公子。勋古则显得唯唯诺诺。她有些担心这位公子不给她银两。

    “我让你做我随身的书童可以每日不用天天抄书,每月五两。你觉得怎么样?”坐在凉亭的男子声音不大却让勋古听了心如擂鼓。

    勋古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去还是不去,如果去了那自己的身份被发现该怎么办?去了这将会让她的生活进入一个稳定的状态,不用饥一顿饱一顿的过日子。两厢纠结之下,勋古选择了后者。浮萍自由的生活在她当小姐时是向往的,但是在经过着两年来的磨练之下,磨平了不少当年她当千金小姐的跋扈,多数只是能忍则忍,不能忍也要熬。

    “谢公子,小的愿为公子鞍前马后。”说着勋古双手抱拳,深深作了一个揖。

    “你叫我九爷就好了。”

    “是,九爷。”勋古答道。“可是我这抄书的钱……”

    九爷从口袋里掏出了银两放在桌上说道:“自然少不了你的。”

    “谢九爷!”勋古拿了钱,心里总算是有了底。

    “明天就收拾收拾行李和我走吧!”说着九爷站了起来,要离开。

    勋古一听觉得不大太对,连忙问道:“去哪里?”

    “我是卓家的少爷自然是要为家里立功的,当然是去打仗啊!我缺一个书童,你过关,我自然是选你啊!”

    “是九爷。”勋古内心是有话,但是在话出口的一瞬间,出喉咙的只有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