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打赌

阿西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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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清晨醒来,还没睁眼就觉得头痛yu裂。我料到会头痛,却没想到会有这么痛苦。

    我登上蘑菇的二楼时,暴露狂刘管家正在喝早茶。

    “你小子昨晚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也许三、四杯吧。”我拿起炉子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爱拉丝茶叶的清香顿时四溢。我顾不上滚烫,吮、了几口,顿时感到头疼缓解了一些,满足的叹了口气。

    “茶比酒真是好太多了。”我感激地闻着茶香。

    暴露狂刘管家嘲笑地说:“你有好几十年的时间去否定这句话。至于现在,你喝完这杯茶就走吧。”

    “至于这样急着赶我吗?”

    “今天外头可热闹地很,战士对砍,骑士对捅,赶紧看热闹去吧,让我这个老头安安静静呆一天。”

    “公主建议我别再和你住一起了,说我也快变成老头了。”

    “她说得没错,”他同意道,“我和傅利斯说一下,让你搬到主殿或者其它塔楼里去。我真不喜欢有人三天两头在这儿配毒药、磨刀子,哪天来点粉末飘到我的茶杯里,我这条老命可就栽在你手里了小子。你这个年纪还是该一个人住了,能多少保留点儿**。我呢,也终于可以清净地过完最后几年。”

    “我要是搬走了,可不会回来帮你打扫房间。”

    “那你下次就只能在这儿找到发霉或者布满灰尘的药草了,小子。”

    我洗漱完毕就在暴露狂刘管家的催促声中出了草药塔。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今天果真是个好天气。我原想去厨房找点吃的,但一想起昨晚的事,就觉得近期在仆役们面前出现会有些尴尬。我对莱娜感到抱歉,我的行为一定让她在众人面前感到十分难堪。昨晚的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该怪那些酒还是该怪那段无法抹去的yin影呢?

    我走出皇宫,来到皇冠街上的一家旅店,点了一份夹肉蜂蜜面包和一杯牛nai。旅店中的人都在谈论庆典期间将举行的剑术、弓箭、赛马等比赛,还有最吸引人的骑士竞技赛。数百名来自各个军团、行省的最优秀的骑士将逐一对决,比赛将会空前的jing彩。

    有人提到了马克伯伦亲王的到来,立刻引来一阵激烈的议论。众人纷纷猜测亲王突然到来的原因。马克伯伦是克里昂三世的哥哥,原本应该继承皇位,但克里昂二世执意选择了更有才华也更讨人喜欢的次子作为继承人。克里昂三世登基后,让他的哥哥任意选择一块领地作为补偿。马克伯伦放弃了大片优良的领地,唯独选择了帝国最西南端的、矗立于海浪和风暴中的蓝狮堡,并成为了风暴城堡亲王,统治着这个海滨城市和一长串海滩,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皇都。即使在十年战争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和克里昂三世联系过。因此他的到来非常引人注目。

    旅店中的谈话声突然轻了下去。我抬头看到三名身穿深蓝se制服的风暴城堡守卫走进了旅店,他们的制服上绣着一头蓝se的狮子。三人环视了一下后,坐到了我身边的桌子旁。我听到他们向女侍点了三碗燕麦粥和一些面包,还有一瓶朗姆酒。三人有两人看上去不修边幅,头发蓬乱、胡子拉碴,但另一人却整洁得多,举手投足也很有风度,看上去像位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骑士。其他两人对他的态度也比较恭敬。

    “如果你不能进入最后一轮,我将输掉10枚金币。”其中一人对那个骑士模样的人说。

    对方对此并不怎么在意:“那你很有可能要输了。我没什么把握能赢内陆的骑士,我从未和他们对过阵。尤其是那些维斯德洛骑士团的,听说他们非常厉害。”

    他们似乎是在谈论骑士竞技赛,看来那人的确是个骑士。

    “还能怎么厉害,比鲨化鱼人还危险?“另一个守卫不以为然,”他们刚打了胜仗,你可以杀杀他们锐气。大名鼎鼎的维斯德洛骑士们,纷纷败在一名风暴城堡骑士枪下。这听起来怎么样?啊?哈哈哈……”

    骑士冷笑了一声:“如果是使剑我倒还可以跟他们练练,但这是骑士竞技赛。我乘船的时间比骑马的时间多,骑士枪更是好多年没碰了,你让我拿什么去战胜那些内陆人?你们刚才看到那些家伙的脸se了吗?他们显然对我这个临时加入竞技赛的不速之客感到很不满,都等不及要把我捅下马了。”

    “嘿,伙计!。”

    我转过头,看到一枚铜币向我翻转着飞来,便伸手抓住。

    “小子,过来。”一个风暴城堡守卫傲慢地想我招招手。于是我好奇地走过去。

    “嘿,小子,告诉我们,骑士竞技赛里有哪些厉害的角se?”守卫问道。

    “先生,恐怕我所知的并不全面……”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废话什么?就随便说说你知道什么。”

    我想了一下,说道:“公认最有实力夺冠的,是维斯德洛骑士团的波尔特?斯坦尼斯爵士和第二军团重装骑兵团的施耐德爵士。实力强劲的还有雅尔行省的里尔?克瑞伐勋爵和几名分别来自皇家骑士团和其它几个骑兵团的骑士。嗯,我个人很看好在第二军团服役的菲尔德?索拉斯爵士。”

    “索拉斯?龙骑士?”一个守卫问道。

    “菲尔德爵士是龙骑士依斯坦?索拉斯爵士的独子。”我解释道。

    另一名守卫笑道:“要是龙骑士也来参赛可就好玩了。”

    骑士问道:“大约有多少骑士参赛?”

    “呃,大概有两百多名来自帝国各处的骑士吧。”

    “哼,人倒真不少,内陆人还真是有闲情。行了,小子,你走吧。”一个守卫摆摆手,示意我离开。

    我笑着鞠了躬,就回到了我的位置上。但他们之后没再聊什么,飞快地吃完东西就离开了。

    骑士竞技赛的第一轮预赛在当天上午开始。皇家竞技场周围人满为患,几个临时搭建起来也几乎被挤爆,几乎有坍塌的危险。皇都禁卫军尽力控制着场内的秩序。皇帝和贵族们坐在贵宾台上,皇家骑士在周围层层jing戒。马克伯伦也坐在各行省的公爵们中间,一脸愉快的笑容。不时地抚弄一下他漂亮的小胡子。

    陛下今天穿着和一套笔挺的红se华服,金se短发梳地一丝不苟,四十五岁看上去像三十不到那样年轻、jing神。傅利斯坐在他身后,宰相身旁就是桑德斯爵士,陛下的贴身护卫,永远不会改变的灰se短发、冷漠的双眼以及黑se剑士服和长剑。

    我也看到弥赛菈公主在几个侍女的陪伴下走上贵宾台,与她年幼的弟弟妹妹坐在一起,身边少了莱娜。

    克里昂三世作了简短的致辞,大意便是称赞参赛的骑士们都是帝国的jing英,站到这里已是对他们能力的最大肯定,希望所有骑士继续不遗余力地为帝国的利益而奋战。最后他强调竞技赛没有亚军,胜利者只有一个。撑到最后的骑士将有陛下亲自授予“圣骑士跃马勋章”和两百枚金币。随后,奥尔尼?克拉斯爵士敲响了铜锣,竞技赛开始。

    骑士们按照抽签结果依次分组比赛。通常就是对决的两位骑士上马、持枪、冲刺、攻击,决出胜者后立刻换下一组进行。由于是预赛,巨大的竞技场内数场对决同时进行,场面不免有些混乱。欢呼声在各个看台此起彼伏。不断有骑士落马,被判出局。由于这些人都是来自帝国各支军队的jing英,每个人都经过战争的残酷洗礼,因此比赛异常激烈。

    我站在平民看台上,看到菲尔德先后击败了两名对手。他显得很镇定,和失败者握手之后便离场了。

    当天下午比赛结束时,有六十四位骑士进入了下一轮。之前被人们看好的骑士大都晋级了。但第二军团著名的骑兵军官施耐德爵士却被一个年轻的来自洛林行省的骑士以点数优势淘汰。施耐德爵士之前还被认为是冠军的有力争夺者。

    “这么说,你也进入了下一轮。”骑士竞技赛结束后,我坐在城门附近一家叫做“看门狗”的酒馆里,对面坐着那个细长脸的城门守卫。

    “是啊,”他面无表情地端起杯子,“大都是乡巴佬,把剑当木棍使,跳啊叫啊的,个个都跟从冰封之地来的蛮人似的。最后还不都得滚蛋。”

    “也不全是这种货se吧?”

    “啊,也有难缠的。几个从边境回来的老兵,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好几次的,宰那些公子哥跟宰小鸡似的有个从雅尔来的大个子混球,两手各一把双手巨剑,光头擦得比圣骑士的靴子还亮。和他对阵的一个军官大都没打就弃权了。”

    我笑着打量他皮包骨头的身形:“那你要是对上这种人怎么办?”

    他用瘦长的腿勾过一张凳子,将脚搁在上面:“还能怎么办?放倒他呗。”

    “说实话,我是想不出你这样的体格能把剑用到多强。”

    “哼,毛头小子别小瞧人啊。当年我在诺奇城服役时,雅尔行省的剑术学院都派人来找过我,要不是我嫌路远没去,现在没准儿是个中级军官了。”

    “你去过诺奇城?”我问。

    “我去过的地方多了。不过诺奇城是个好地方啊,风景漂亮,妞儿也不错。部队伙食也好,就是军规太多。军官这也要管那也要管。不过管理严格些也挺好,所有行省中,诺奇城的治安算是数一数二的了,还不是卡萨斯那家伙东管西管管出来的。”

    “那这位公爵岂不是很令人生畏?”

    “畏个屁,他手下的马夫都敢当面开他玩笑。别看他胡子那么浓,一脸大主教似的严肃,当年讲起黄段子来可有一手,连老处女都能逗笑。要我看,多亏了他,诺奇城行省军队的战斗才能在帝国数一数二。”

    我略感意外:“他们的弓箭手有这么厉害?”

    “弓箭手?”他似乎没明白。

    “诺奇城军队以出se的弓箭手而闻名。但仅凭弓箭手部队就大大提升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夸张了一些把。”我质疑道。

    他嗤之以鼻:“你去过诺奇城吗?”

    我摇头。

    “告诉你,你听说的那些全是没去过诺奇城的人瞎传的,再加上诺奇城人本来就低调,从不显山露水。小子,诺奇城那地方可远不止有几个弓箭手而已。”

    我等他继续说下去,他却顾自喝酒,不再说话。

    这城门守卫是个古怪而有趣的人,他四十出头,相貌平淡无奇,细长的脸和四肢。有一次我来这个酒馆听听人们的传言,在闲聊中和他认识。因此有时碰到他会和他闲聊一阵。有趣的是,我从来没问过他的名字,他也没问过我的名字。他似乎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但知道的却不少。他看上去不爱说话,不太搭理别人,但和我倒很容易聊开,我们什么都聊,从历史到政治,从战争到诗歌,从ji女到公主,从地jing到龙。从和他的闲聊中,我可以得知一些可靠的消息,也常会听说一些稀奇有趣的事情。我知道他在禁卫军中服役,是城门守卫队的一员,他知道我住在皇宫里,也知道我既非皇族也非仆役,但从不多问,因此我也不问他的身世。这也算是一种默契。

    “昨天马克伯伦亲王进城时你看到了吗?”我问道。

    “是啊,一大队蓝衣人,老远就看见了,都骑着马,大摇大摆地就想进城。”

    “你们在城门口的守卫没盘问吗?”

    “当然立刻拦下问了,我们队长亲自盘问的。除了领头的那个有小胡子的人,的看我们,真不知道在得意些什么。后来奥尔尼?克拉斯那老头带着一队皇家骑士来了,这才知道那领头原来是风暴城堡亲王,皇帝陛下的老哥,这是回老家探亲来了,我们才放行。”

    “那些风暴城堡来的人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看他们走路的姿势就知道,个个都是老兵,身手都不简单。那个海边来的亲王带来的队伍里,估计厉害的家伙不在少数。”

    虽这么说,他仍是一脸若无其事。那随意的语气让我不禁纳闷他是不是夸张了。

    在黄昏时分,我告别了城门守卫走出了酒馆。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兴味索然地看着街头杂耍艺人的表演,在一场露天木偶戏的舞台停了一会儿,看完了他们当天的最后一幕。不一会儿就起风了,肚中的小半杯麦酒显然无法与凉意对抗,身穿单衣的我不禁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