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八章通天的小算盘

红烧翅膀我爱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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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半时分,唐僧早已安歇。

    一间非常华丽的洞府内,猪八戒正在一张石桌前胡吃海塞,孙悟空坐在一旁,不断帮猪八戒夹着菜,殷勤的不得了。

    “八戒,够不够,不够我让再让人添菜!”孙悟空笑眯眯问道。

    “够了,够了!”猪八戒一边将手中的不知名甜点囫囵吞了下去,一边连连点头,“再吃下去,俺老朱就要撑炸了,猴哥,你今天这是弄得哪出,咋对俺老朱这好”

    孙悟空呵呵笑道:“要不是因为俺老孙,师父还有你们,也不会遭受无妄之灾,正好那个狮子精要给俺老孙陪不是,所以俺老孙借花献佛,正好让你这个呆子吃个痛快!”

    猪八戒一听,顿时感动的稀里哗啦。

    吃干抹净后,猪八戒随即回了里屋,不一会,便传来了闷雷一样的呼噜声,孙悟空见状,生怕打扰到自家师父休息,便连忙使了个隔音之法,让屋里恢复了清净。

    “大师兄!”沙僧一边收拾着桌上的盘碟,一边忧心问道:“你真不该让二师兄一口气吃了这么多东西,万一把他撑坏怎么办?”

    孙悟空一个箭步闪到石桌前,嘿嘿笑道:“要不让这个呆子多吃点,等到明天,他非把咱们师父的面皮都丢光!”

    “大师兄,你这是何意?”沙僧停下手中的活计,脸上满是不解。

    原来,就在半日之前,当孙悟空找到唐僧等人时,孔雀大明王菩萨孔宣亦同行而来,经过一番解释,唐僧等人这才知晓,那个战败孙悟空的鹏妖居然是大明王的亲弟弟。

    对于这个结果,唐僧只能无奈苦笑,这一路行来,那些神仙、菩萨的童子、脚力,唐僧已然见过不少,所以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孔雀大明王接下来的请求,却让唐僧吃了一惊。

    按孔雀大明王所说,明天就是他弟弟的大婚之日,故而想请唐僧师徒驻足一日,等参加完大婚仪式再走。

    面对孔雀大明王的诚心邀请,唐僧自然无法拒绝,这才有了刚刚那一幕。

    听到沙僧的疑问,孙悟空连忙凑到他的耳边,小声嘀咕了一阵。

    须臾,沙僧惊得目瞪口呆,手中的盘碟更是失手而落,幸亏孙悟空手疾眼快,才没搞出“噼啪啪啦”的大动静。

    ………

    狮驼岭的最高处,李扬和通天相对而坐,至于兮雅小丫头,则早已跑到新娘子那里,准备去瞧热闹。

    此刻,天上的星斗犹如一颗颗宝石,闪烁着神秘而瑰丽的色彩,一弯月牙当空而挂,朦朦胧胧的月光,为洪荒的夜空平添了一抹柔和、静谧!

    “哈哈哈,这只猴子还真有趣,等到明天婚宴,天蓬元帅非得悔死!”通天放下手中酒碗,不禁开怀大笑。

    到了天道圣人这个层次,目力和听力自然非同小可,周身方圆千里,只要他们想听,那就是小事一桩。

    李扬在旁边听了,亦是暗笑不已。

    孙悟空的“反常”举动,其实很好理解,金翅大鹏的这次大婚,虽然请来的宾客并不算多,但要么是圣人,要么是洪荒的上古修士。

    为了宴请这些贵宾,始凤自然不会随随便便找些普通仙珍来凑数,到时候,面对那些洪荒的顶级灵果仙珍,猪八戒那个馋嘴的家伙,难保不出洋相。

    问题是,孙悟空已经从菩提祖师那里知晓此次大婚仪式非同小可,说句难听的,猪八戒要是真出了洋相,唐僧身为猪八戒的师父,难免要落下一个教徒不严的名声,这个结果,可不是孙悟空想要的。

    所以想来想去,孙悟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提前把猪八戒的肚皮塞得满满的,到了婚宴时,猪八戒就算想胡吃海塞,也是有心吃,没地儿放,如此一来,自然不会再出洋相。

    笑过之后,通天从袖中招出一个人头大小,由混沌神石打磨而成的褐色酒瓮,抬手扔给了李扬。

    嘭!

    李扬将酒瓮打开后,吸了一下鼻子,不由轻声叹道:“居然是醉混元的元浆,兄长舀这种好东西招待小弟,恐怕不单单为了叙旧?”

    醉混元,酒中皇者,此酒早已超出了先天范畴,乃是真正的混沌神浆,想当年,李扬刚刚成为中千天道圣人,通天便从李扬这里要走了百朵苍的花蕾,还有数百斤混沌水精,李扬当时并未在意,只以为通天又要以此研究灵药、灵丹。

    可谁能想到,通天居然以苍的花蕾,还有混沌水精为底料,酿造出空前绝后的醉混元。

    因为此酒蕴含混沌气息,所以此酒的酒劲奇大无比,除了拥有造化之力的圣人,和那些混沌生灵可以大量饮用外,其他人很难沾染此酒,以孙悟空为例,如果他饮下李扬面前这瓮醉混元的元浆,虽然不至于醉死,但一口气睡个几万年,应该没啥问题。

    当然,此酒虽然酒劲大,但亦是增加修为的无上珍品,对杨戬、孙悟空这种以力证道的修士,更是一等一的无上神品。

    可惜,此酒耗费的灵物、仙珍实在太过巨大,几乎将通天无数载的收藏一扫而空,故而哪怕李扬坐拥整个苍界,也暂时酿造不出此酒,没办法,苍界实在太过“年轻”,好多酿酒用的珍惜灵根远远不够年头,故而醉混元一经问世,它的元浆便只有九瓮,而李扬手中这翁正是其中之一,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这么珍贵的东西,李扬只是浅尝了一口,便收进了袖中,在他看来,此酒用来逞口舌之yu太过可惜,倒不如用混沌水精稀释一番,留给那些苍界修士提升修为。

    要知道,苍界修士本就是以后土部落的巫族为根底发展起来的,巫族修行最重肉身,此酒也最适合他们。

    “兄长,你把这瓮元浆送给我,可是为了下次瀛洲试炼的重宝?”李扬淡淡一笑,眯眼望向了对面的通天。

    “哈哈哈”通天咧嘴笑道:“我就知道瞒不过你小子,怎么样,反正那件重宝就是你家的,干脆悄悄送给为兄好了,何必让那些小辈争个脸红脖子粗?”

    李扬笑了笑,旋即语气一转,斩钉截铁地摇了摇头:“不行!”

    通天闻言,并没有动怒,而是若有所思:“贤弟,这里面可是另有隐情?”

    李扬点点头,正色叹道:“不瞒兄长,小弟当年就很奇怪,那两物本不应出现在洪荒才对,直到百年前,小弟才隐有所悟,那两物之所以能逃过一劫,应是大道给洪荒众生留了一线成就混元的大机缘。等道祖过了此次魔劫,那物自当泽被洪荒众生,所以小弟虽然能将那物取来交给兄长,但上面的因果实在太大!”

    “有多大?”通天抿了抿嘴唇,显然还没死心。

    李扬苦笑道:“只怕不下于盘古大神招来三千混沌魔神的因果!”

    通天长长叹了口气,终于放弃了原本的想法,盘古大神招来三千混沌魔神的因果,那岂是儿戏?估计把他的两位兄长一起叫上,也扛住这么大的因果。

    眼见通天有些失落,李扬不禁笑着提醒道:“兄长放心,该有的,总会有,你只需告诉门下弟子,在试炼中遇到那物后,千万不能贪心,如果能弄到直接遁出试炼结界的法宝,那就万无一失了!”

    刹那间,通天猛地抬起头,眼中精光连闪。

    ………

    一夜时光转眼而逝,当第二天的晨曦照亮大地时,狮驼岭随之变得热闹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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