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兰色幽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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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啊,其实是一种很怪的动物。当一个人在社会的最底层,饱受各种疾苦,最终有了一定权势的时候,往往很多人不是想着如何回报给了自己机会的这个世界,反尔却产生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极尽所能地报复周围的一切。

    洪秀全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病态的奇怪人物。这也许就和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由于从小聪明可爱,又是老儿子,所以受到父母异乎寻常的宠爱。所有的孩子中,也只有他一个被供上了学。哥哥姐妹们天生地义地得让着他,家里凡有了什么好处总是第一个应该轮到他。所以,他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他的确聪明。在私塾,他十分好学,五、六年间,便熟读了四书、五经、孝经和名家古文,后来又博览史籍以至诸子百家。他的功课回回第一,是老师当然的宠儿。第一次学对对子那天,老师出了个上联“鸡鸣”,当别的学生们还在苦思冥想的时候,他早已经站起来应对了一个“狗叫”。老师接着再出其上联“鸡鸣天大亮”,洪秀全不等老师的话音落地,就能脱口而出“狗叫日头出”。一下,就把老师惊得个目瞪口呆。“神童”啊,大有明代大才子徐文长的幼时风范。在这里教了二十多年书,还真没遇到过这样聪明的娃崽哩!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远近无不知道他这个“神童”,都认为这个“神童”将来一定不凡。

    尤其是对于广东花县官禄村的洪姓族人来说,就更相信他莫说是考个秀才,恐怕连举人也能中得,也许将来还能中进士、点翰林做宰相,要享大福大贵呢!因为官禄村实在太穷了,土地瘦瘠,生产低,洪氏族人卖田地、卖屋地、卖小儿、卖女为婢等等悲惨状况时有发生。大家无不期盼着有个人能出人头地,给族人的生活带来个转机。

    洪秀全自己自然更是志向不凡。他没理由不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走出这个穷得连草都不爱长的穷乡僻壤,做个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因为,上天对他格外垂青,上天理所当然要对他格外垂青。在潜意识里,他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

    清代的科举分为秀才、举人、进士三级。进秀才须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县考,第二次院考。院考由学政按临考试,中试的就叫做秀才。各州、县的秀才到省城去应试,中试的叫做举人。各省举人再到京师去会试,中试的叫做进士。

    可惜,事与愿违,洪秀全应试了七、八年,县考时每试必高居前十名内,但每到院考时却必落选,连秀才还没有考上。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当时所承受的压力,是今人很难以想象的。落榜后,你不仅仅要面对邻里们的冷嘲热讽,也不仅仅葬送了你个人的一生命运,还把整个家族倾尽全力的一次豪赌赔个精光。供养一个读书人,在他那种穷困的村子里,可是一个全家族人的事业。

    所以,当二十五岁的洪秀全第三次再去广州府应试,初考时榜上还有名,到了覆试又落选的时候,他当场昏倒在榜前。这一场大病,病了整整四十多天,病得几乎丢掉了性命。在巨大的打击下,郁积多年的本我冲动喷薄而出,使他经历了一次终生难忘的梦幻过程。这个梦是那么的绚丽,那么的神奇,又那么的真切。即使多少年后,他回忆起来还能恍如昨日。

    在梦中,他坐着一顶小轿升到了天上(当他昏倒在榜前的时候,是同县的学子们凑钱雇了顶轿子,把他送回的家。这可是他平生以来的第一次坐轿,虽然不是梦寐以求的那种官轿,却依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能把它带入梦中,也就不足为奇了。)。

    天堂的景象颇有点奇怪。在那里,他第一个到的居然是雷公,长得活象一只大公鸡。天门两旁,无数的锦衣秀女,如花丛般簇拥在那里迎接着他。他目不斜视,昂然进了天门后,这里居然有无数穿龙袍,戴金冠的人前来拜见他。这些人随后带他来到一位老人面前。这是一个“头戴高边帽,身穿黑龙袍,满口金须,拖在腹上。相貌最魁梧,身体最高大,坐状最严肃,衣袍最端正,两手覆在膝上。”的老人,这位老人就是那个主宰着天地万物的天上最大的神仙。也就是多年后才被他尊称为“上帝”的那个老人。这位老人告诉他,他洪秀全并非凡夫俗子,而是他的亲儿子。当然,他在“天父”的旁边,还见到了“天母”、“天兄”和“天嫂”等等之流。

    这就是洪秀全的梦。梦是人的愿望的结晶。越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越是渴望着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就象乞丐渴望着丰盛的大餐一样。在经常遭到欺凌、侮辱、伤害的生活中,他们心底最大的幻想,就是成为最有权势的人,来恣意报复这个世界,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在这场大病以前,洪秀全的性情是活泼的。他喜欢用诙谐的语言来调笑人家。可大病之后,他完全改变了。变得性如烈火,神态也端庄、严肃,寡言鲜笑。坐着的时候体直容庄,双手置于膝上,两脚稍为分列平放,那叫正襟危坐。他不俯、不仰,也不左顾右盼,更不会翘个二郎腿之类的,他可以一下这么坐上数小时而不感疲倦。他行路之时也是步履庄严,目不斜视,也不会回头恣意反顾什么。百分之一百的人君之态。但是,他的内心永远却是暴躁不安而又顽固异常的。

    在梦中,洪秀全的幻想终于实现了。在现实中,凭借无数人的流血牺牲,他也已经做到了。他从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龙子,他拥有了最有权势的爹。自然,他自己也就有了最最崇高的权力,太平天国的天王。

    不能否认,从一定意义上讲,洪秀全堪称是一位伟大的农民领袖。不管你服也好,不服也罢,能充分利用天时和地利,利用一种虚幻的理想,去把一盘散沙的农民组织起来,而且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政权,他就足够“伟大”这个字眼儿。

    不过,他又是一个病态的“宗教”狂热者。他既用宗教迷信号召并组织民众,实现了他建立太平天国的梦想。同时,还想继续利用宗教迷信,来统治或者说是愚弄他王国里的臣民。甚至在建筑天朝宫殿的时候,也都把自己的“宗教”狂热尽情地显露出来,根本忘记了所谓的皇家规矩。只要一宫殿内各建筑物的名称就很清楚,从“太阳城”、“天父台”、“圣天门”,一直到什么“真神荣光殿(金龙殿)”、“天父殿”、“天兄殿”等等,无一不充分反映着洪秀全“拜上帝”的宗教思想意识。

    无论是当年被困永安,还是现在偏安一隅,洪秀全什么都不想去过问。没有任何夺他的权力,更怪不得是谁主动架空了他。那是他自己甘心情愿地放弃了本来自己应当拥有的权力。因为,他只有一件事情想做,那就是每天都梦呓似的鼓弄着他的“天条”,报复或者说是修理一切曾带给他痛苦回忆的东西。

    以前没有美女,好啊,现在我给你来个男女分馆,管他别人如何,我先佳丽三千。以前缺钱少吃,简单,来个圣库全妥,天下财富尽归我洪氏一门,谁敢有个私藏钱毛?杀无赦!可恨的孔老二,你闹的朕三番五次名落孙山,遭人耻笑,如今我拆你的庙,砸你的像,烧你的书,叫你永世不得翻身

    洪秀全的精神不正常,他是走火入魔了。他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最开始走上反清这条路的初衷。他爱谁呢?只能说,其实他谁都不爱,他就只爱他自己。在这一点上,他兴许还不如紫禁城里的那个咸丰。至少咸丰每每的还要为他的朝廷犯愁伤感,而他不用考虑这些。

    回到御书房的洪秀全有些郁闷,今天的晚饭他吃的极不痛快。因为,他刚刚晋封了一个爱娘(比正宫娘娘低一等的娘娘),这个爱娘还没有玉碗。别他对饭菜不太讲究,可他对餐具、用具什么的可是讲究到家了。除了他自己外,每个娘娘还都要有各自的金、银、玉制的上好餐具,还有各自的日常用具。新爱娘诞生了,自然就要安排这一切。可是,蒙得恩这次居然没有给办妥,自己的圣谕成了空炮,爱娘撒娇打赖,伤心的如同个泪人儿,他哪儿还顺得了心。

    “天王,再这样下去,只怕您的圣谕也就仅限于咱这太阳城了。”蒙得恩哭丧着脸,声音里居然还有些哽咽地说着。

    “得恩呐,真的是清袍下了令吗?”洪秀全接过女官双手捧上的茶水,漱了漱口,吐到另一个女官捧着的痰盂里,他似乎有些不相信。[(m)無彈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