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病来1

我爱苏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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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年走了,锦华虽然心里空落落的,但是不见他整日在自己跟前愁眉不展的,总算也是去了一段心事。.她这才有时间想想对付那个人的事。

    用药?刘锦华想起那一回自己过敏那次,浑身奇痒难受,坐立不安的,总是忍不住用手去抓挠,直到抓出血来觉得嘶拉拉的疼才好受了一些,那时候,说真的,立时死了也是愿意的!

    现在想想仍然心有余悸,刘锦华思量良久,还真就狠不下心对自己下手。

    那就淘换只恶犬?却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弄条狗回来。

    村里的一般人家人都养不活,哪里还会去养那东西?稍微过的好一些的人家,家里有些值钱之物,为了看家护院才会想到养条狗。

    当然,有些猎户家里一般也会养大型的猎狗,但是,台子镇背后尽是些小山包,山太低矮林子就不够密,所以并没有什么珍禽猛兽,也就是兔子、黄鼬多一些,周围猎户是很少的。

    再说了,那么一只凶恶的大狗,她就是说破大天来,母亲也不会同意养在自家院子里的。吓也要吓死了啊!

    想了又想,刘锦华终于又琢磨了一个办法。就是先要条小狗,从小养起,这样能使母亲慢慢接受它,同时也利于培养人狗之间的感情嘛!

    锦华便找了时常来她们家的小枝姑,通过她再拜托他们家大江叔,走街串巷的去寻上一寻。她心细的又抓了一大把钱给小枝姑,嘱咐说若是有好的品种。凶猛一些的,花些钱也无妨。

    过了几天,小枝姑果然抱了一条巴掌大的小黑狗过来。“咱这里只有这种小土狗了,没能要到别的种。倒是有些大户人家有凶猛的大狗。咱却是不认识人家,再说了,那种狗即使下了崽主人家也不舍得轻易送人的。”说着还把钱给还了回来。

    锦华看着抖着圆圆滚滚的身子。挣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期待的看着她的小黑狗,简直欲哭无泪!

    这是让我来照顾它的?不就是一只普通的小土狗么,又不是什么猎狗之类凶猛的品种,我能指望它做什么啊?!

    理想与现实的差别不要这么大好?!

    不过,乡间野岭的,上哪儿淘换那种大型犬去啊。所以,刘锦华对小枝姑几天来忙碌的成果倒是也能理解。

    有心说不要、把它送回去的话。^非常文学^可那狗竟然摇摇摆摆的就朝她过来了,还一嘴就叨住了她的裤脚,呜呜咽咽的叫着,又拿那乌溜溜的眼抬起头看着她。

    谁能抵挡住那种无辜又信赖的眼神啊?!杀伤力太大了有木有?

    得了,就它。先养着。

    曾氏一向爱干净,见了那狗就一脸的嫌弃,“你养这个做什么啊?!脏兮兮的,可别让它弄脏了屋子!”

    锦华知道母亲不喜欢这些毛烘烘的小东西,忙引着它到了与自己屋相邻的杂物间,找了个旧木箱,又铺了一床旧的被褥,算是给这家伙给临时打了个窝。

    这狗倒也机灵,自己就利利落落的爬了进去窝下。一边朝着刘锦华讨好的摇摇尾巴。

    刘锦华托着腮帮子蹲在它面前,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

    刘锦华在发愁,这狗何时才能长成自己理想中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能保护自己的忠诚卫士?

    那狗不知她心中所想,脑袋一歪一歪的,眼睛亮晶晶的。就如小孩子一般,也去打量她。

    最终,刘锦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伸手用力摸了一下它的头,站起身道,“好,你就叫大黑。”

    说来也怪,她站起身往外走,那大黑就亦步亦趋的跟着,跟她亲密的很。

    这狗不过十几天大,还得让人费神一早一晚的照顾着,以免生病夭折什么的,倒也不寂寞。

    因为忌惮那人,锦华竟连上香也不敢去了,每日里只闷在家里头,与母亲做做针线打发时间,心里有时想想也是烦闷的紧。

    曾氏隐隐也能猜到闺女的心事,嘴里头知趣的不去问,也是有些担心的。后来一看这孩子真是强悍的很,只是偶尔发发呆而已,平时倒是该吃吃,该睡睡,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她提着的心才放到了实处,也就把日子踏实的过起来。

    锦华绣的累了抬头望望窗外,就会看见大黑懒洋洋的躺在窗底下晒太阳,伸腿伸脚的,甚是逍遥。

    刘锦华便时常忍不住的羡慕,这狗活的还真是单纯幸福哈,晒晒太阳就美得把眼都眯起来了。看着大黑的闲散舒坦劲,就会让人觉得日子就这样永远平静的流淌下去。

    做针线做的脖子有点酸痛了,待绣到了一个回合,锦华便把针往棚子上一插,伸手一拉母亲,“娘,我累了,咱到院子里松快松快去!”

    曾氏在满院子灿烂的阳光下溜着弯儿,锦华则拿了个旧帕子做的沙包逗着大黑玩。

    “嗖”的一声,她把沙包扔了出去,大黑顿时一跃而起,飞快的窜了出去,很快就把沙包叼了回来。

    锦华摸摸它的头以示奖励,心里很是安慰。没把大黑养成“懒猪”啊,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曾氏看着闺女领着那小黑狗满院子里乱窜,一脸的不满,“幸亏咱这院子没人来,我又把院门拴住了,否则让人见了你这疯疯癫癫的样子,传出去好说不好听!”

    锦华在院子里跑的微微冒汗,大黑一直在她身后穷追不舍。两人玩的不亦乐乎。

    看时辰到了晌午,锦华这才换了衣裳往厨房里去。

    没等她说话,大黑就活蹦乱跳跟着她跑前跑后,嘴里欢叫着,不是又把头蹭蹭她的裤腿,讨好她的意图非常明显。

    这畜生倒是好聪敏的心思,知道要去厨房了。

    杜大娘和麦子因为这狗是锦华带去的,倒也对大黑颇为友善。主人家节俭,并不常吃肉,但是肉汤什么的总是够的,偶尔能打打牙祭,麦子也总会在收碗筷时把吃剩的骨头给它留着。

    锦华怕它太小,肠胃承受不住,总会不厌其烦的拿个小锤子把大些的骨头敲断,再按顿喂给它吃。

    所以,这狗竟然吃的很是滋润。那逍遥的样子,简直让刘锦华觉得,它比老刘家任何一个人都过得自在。

    可恨,这狗长的实在是太慢了,怎么不立刻就长的高大威猛的呢?!若是那登徒子来了,一口就给他咬下块血肉来!

    幸亏每隔十来天就有田静怡的书信来,倒是颇能安慰她郁闷的心灵。

    锦华也没什么可说的,只好在信中大力描写大黑的点点滴滴,搞得田静怡都心痒起来,恨不能自己也能养上一只,但田夫人怕狗伤了她,是决不许的。

    这天傍晚,刘锦华刚把饭摆上,就听得外面一阵人声杂乱,忙起身去看,竟是大成叔把二爷驾着给送回来了!

    二爷浑身无力,整个人几乎都倚在了大成叔的身上,双颊发红,两眼无力的闭着。

    锦华大吃一惊,“这是怎么了?!”

    大成叔一边累得呼哧呼哧只喘,一边道,“二哥柜上有个小伙计给我送信,说是二哥病了好几天了,老是发烧,让我把他接回来住呢。”

    锦华一见父亲虚弱的样子,眼前瞬间就浮现起母亲去后他孤单单的躺在床上的颓废样子,眼泪一下子就冲到了鼻子上。

    她急忙抹了一下眼睛,帮着大成叔把父亲扶到里间,又把他的鞋子脱了,盖上被子。

    大成叔犹自念叨着,“我去接人的时候可听人说了,二哥已经病了好几日了,愣是不舍的看郎中吃药呢,只以为硬挺挺就能挺过去的。唉,二哥真是的,都啥时候了,还心疼钱呢!”

    锦华忙谢过了大成叔,又拜托他把小五叔请来给看看。刘大成忙答应着去了。

    曾氏早就傻了眼,如今已经坐在床边低声抽泣起来,泪倾如注。

    锦华算是看出来了,别看她娘平日里对她爹凶得厉害,其实感情深的很,如今看他生病简直心疼坏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剩下个哭。

    外表刚强的人其实内心最是脆弱。就以她娘来说,要强了一辈子,压着她爹欺负了一辈子,末了最依赖的,其实还是这个她咬着牙恨了一辈子的人。

    此时此刻,锦华忽然有些能够理解前世她母亲的选择了。

    那时候父亲已经得了咳喘之症,每日里延医用药的,在床上躺了好几年,整天咳嗽气喘的,呼吸都不痛快了,痛苦可想而知。

    可没等父亲彻底绝望,首先崩溃的却是守在他身旁的母亲。。。

    锦华一看母亲指望不上了,赶紧回身倒了碗开水,想办法让爹喝了一点。

    再摸摸他额头,很是滚烫,便又忙活着准备热布巾,给他爹敷在额上。

    她是不指望母亲去照顾人的。母亲独自一人把她和弟弟拉扯大,而没出多大的意外,她回头想想都觉得是个奇迹。

    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她娘是一切都追求完美的人,打小,她和锦年的任务都是乖乖的坐着,不许乱动,更不许乱打乱闹,否则弄脏了衣服,或是弄乱了屋子,那还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