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饭店风波,初闻狼帮

圣炎冥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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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歌的宿舍在七楼,爬到七楼的时候,丁芷若已经累的有些气喘,通红的小脸上还带着丝丝汗水。(!赢话费)请使用访问本站。

    “现在我确定你姑妈的决定是正确的,否则一旦你的宿舍也在高层,每天的上下楼你都吃不消!”凤歌拿出手帕给丁芷若擦汗,美人笑嘻嘻的任由凤歌施为。

    楼道中来往的牲口们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这小子谁啊,这么拽!刚开学就带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羡慕嫉妒恨啊!”

    “求那个女生的信息,越详细越好!”

    “我认识,也是新生,据说已经将大三的学姐安媛媛从第一校花的宝座上推下,成为新一代的第一校花!”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有人气急败坏的叫道!

    “切!你才是牛粪吧!”

    丁芷若抱着凤歌的胳膊笑道:“这些男生真好玩哎!”

    “男生嘛,在漂亮的女生面前都有一种表现欲,表现出自己或是幽默、或是优雅、或是博学等等优秀的一面,希望以此吸引女生的注意。”

    说话的功夫,二人已经走进凤歌的宿舍。

    “这位兄弟说的好!”宿舍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赞叹道!

    “你就是凤歌吧,欢迎你加入742!哇哦!这位美女是你女朋友吗?兄弟,你的艳福实在是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

    “就是,就是,在还是单身的我们面前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我们的心理受到极为严重的打击和创伤,请客!要用好酒好菜来治疗才行!”

    见三人都是那种开朗的男生,凤歌也很开心的笑道:“行啊,没问题!不过兄弟我可是穷人,你们到时候一定要手下留情啊!”

    虽然只是经过短时间的相处,凤歌还是对他们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人中,年龄最大的是杜鹏,今年已经二十,据说在高中的时候因为生病而不得不休学一年。杜鹏身材适中,有些消瘦,不过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健康。

    身材最高的是张旭然,高达一米九一!而且个高却并不瘦,反而很壮硕,给人的感觉相当有压迫感!

    不出所料,在介绍自己爱好的时候,张旭然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篮球!

    “我可是我们中学校队的主力大前锋!”张旭然颇为得意的道。

    而凌文天是个标准的小白脸,模样俊秀,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这家伙看上去像是老实人,实际上那只是伪装,内心极为闷骚。

    就是这个闷骚的家伙,五个人还没到饭店,凤歌他们就已经被取了绰号。

    首先是杜鹏,因为年纪大稳重,因此直接被称为老大,这个不算绰号的称呼得到了凤歌和张旭然的赞同。

    然后是张旭然,开始被凌文天取名大猩猩,来历自然是灌篮高手。可惜张旭然对此非常不感冒,强烈抗议并最终依靠暴力取得胜利,成功改名为二姚。

    本来凌文天取的是姚二,意思是姚明第二。这让张旭然非常满意,这厮却道:“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张扬,不符合我低调的本意啊。”

    “切!你小子可真够无耻的!这样吧,不想叫姚二,那就反过来叫二姚吧。”

    “这个好!一般人想不到这名字的本意,很低调!”

    接着是凌文天自己,还没等他自己开口,张旭然就叫道:“我有个好提议,这家伙表面斯文,实则是个内心闷骚的禽兽,不如就叫他斯琴怎么样?听着是蒙古族的姓氏,实际上时斯文禽兽的简称!”

    “好名字!”众人鼓掌同意!

    凌文天拍桌怒道:“你们欺人太甚!我坚决反对!”

    “少数服从多数,反对无效!下面该给凤歌取绰号了!”张旭然笑眯眯的转移话题。

    凌文天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叫道:“凤歌的气质威凌中带着飘渺,长的又如此的神化,我看不如叫他阿神,也是灌篮高手里面神宗一郎的简称,怎么样?”

    “好名字!”杜鹏和张旭然都拍手称好,连旁边的丁芷若都很满意。凤歌则无所谓,他很享受眼前这样的气氛。

    很快,酒菜摆上。

    杜鹏举起杯子道:“为了接下来四年的同寝室生活,干杯!”

    “干杯!”

    “干杯!”

    “干杯!”

    凌文天坐在靠通道的一侧,当他举杯的时候,从旁边经过的人身体突然撞在凌文天的胳膊上,啤酒顿时泼洒出去,落在斜前方那人的身上!

    凤歌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他刚刚看的清楚,那个撞了凌文天的人是故意的!

    凌文天却不清楚,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实在对不起,刚刚是被别人撞了一下。”

    “别说那些没用的!老子身上穿的可是名牌,被你泼了一身啤酒,你的赔钱!看你是个学生,多了我不要,拿两千块你就可以走人了!”

    凌文天瞪大了眼睛叫道:“把地摊货说成名牌,这话你也说得出口!两千块没有,三十块要不要?”他也看出来这伙人不是敲诈就是故意找茬!

    “我草!三十块,你打发叫花子呢!说两千块就两千块,否则今天你们几个别想走!”领头那人嚣张的叫道,还解开半袖衬衫露出里面的狰狞纹身,一只狼头!

    狼头被纹的栩栩如生,特别是那双血红色的眼睛,更是仿佛散发着嗜血残暴的气息!

    “狼帮!”

    “是狼帮的!看狼眼的颜色,竟然还是红眼饿狼!”

    “这几个小子碰上狼帮的人,真是倒霉!”

    凤歌听到旁边几个当地人的低声私语,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又是帮派!他最讨厌这些混帮派的,正事不做却以为恶的手段从别人那里敲诈、抢劫、勒索钱财为生!

    “你们都是一伙的,这家伙故意撞我,让我的酒洒到你的身上,然后来讹我!给你一分钱我都是白痴!你们再敢纠缠,我就报警了!”凌文天怒道。

    “报警?兄弟们,他说他要报警!”纹身男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之极的笑话,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你快报警吧!我们已经有日子没和警察叔叔们喝酒了,正好叫来喝一顿!”

    凌文天几人怒极,这些混蛋真是太嚣张了!

    “不想给钱?行啊,今天大爷我就做一次好人,只要让那个小妞陪我们玩一会儿,这事就算了!”纹身男笑够了说道,几个狼帮的混混都面露淫笑,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丁芷若!

    凤歌脸色一寒,嘴角泛起一丝狞笑!<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