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八章 这姿势应该是男人

晴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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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对不起啊公子,青霞给你揉揉。主要是实在太吃惊了,公子您居然连这样的事情,也能够想到这么绝妙的法子,一件件的事物,从一个人的手里边完成,然后传递到下一个人的手里边,还真如流水一般。”青霞姐水汪汪的眼眸儿打量着我,一副崇拜得无比复加的表情。

    “那是当然了,本公子的手段,还有很多你没见识过呢,嘿嘿嘿。”本公子笑眯眯地反手环住了青霞姐那纤细的腰肢,得意地挑了挑眉道。

    “青霞一直很期待呢。主人……”青霞姐嘴角荡漾起了一个娇媚入骨的笑容,俯下了身子,丰满湿润的嘴唇印在了我的嘴唇上。

    虽然姿势不太雅观,居然是漂亮妞居高临下的来吻我,不过算了,先好好的享受完了,再告诉青霞姐这样的姿势应该是男人用的,虽然有时候我也会很喜欢女上位。

    时间飞逝,一转眼,已经到了五月,宏基兄这位有名的祸害终于与本公子挥泪散别,决定回长安继续去祸害那些东都的老百姓去了。而本公子也在依依惜别这位兄台之前,又迎接到一批马匹,一共是一千七百匹,六百匹良马,一千一百匹弩马。

    之前一趟,给本公子运来了一千二百匹弩马,还有六百匹良马,再加上之前本公子从东都洛阳带过来的八百匹良马,再加上现在送过来的,等于是一共有了两千三百匹弩马,而良马足足有两千匹。

    本公子前前后后拿出了六百匹弩马用以耕作,另外,还有六百匹弩马一直在各个工作努力地工作,不论是砖瓦厂、水泥厂、陶瓷厂又或者是纸厂、煤厂

    而现在的这一千多匹弩马,被本公子派人送到了另外一个稍大的山谷处先养起来。至于这两千匹良马,那可是本公子的宝贝,当然还有那二十多匹大宛

    原来的二十一匹大宛马,现在已经增加到了三十五匹,嗯,那十四匹母马果然不负重望,全都生下了小马,其中有五匹是金兔那家伙的。

    反正对于养马和配种,这些大宛牧马人比本公子有经验得多,另外,本公子已经知会了杨玄感,让他去通知洛阳和长安的那些西域商人,去替本公子寻找那种更高大和健壮的马匹来。

    反正一句话,本公子要在这个时代,就培育出世界上最优雅,最高大,耐力最好,速度最快的马种来,嗯,虽然这样希望和妄想差不多,但问题是,有希望才会有未来。

    我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整个蒙古高原上,都奔驰着本公子所培养出来的马种,或许在未来,本公子的头像会被印在世界赛马协会的徽标上也说不一定

    “齐步走一,一,一二一……”随着一声声中气十足的口令声,一千多名民兵,穿着同样的服装,头上戴着同样的军帽,嗯,本公子设计的,因为这个时代的人都拥有着一头飘逸的长发,包括本公子都是。

    可是想要让头发不会在严酷的军训丨生涯影响到将士们的视线,怎么做?很简单,德国二战冲锋队的军帽,嗯,不但能够把那些家伙扎得奇形怪状的头发全都严严实实的遮盖住,而且让所有的人,都看起来更加的精神抖擞。

    嗯,军帽是统一制作的,后边有扣眼,以方便配合不同的头型。而所有的士卒,都必须扎起绑腿,而唯一的遗憾就是他们的脚上,穿的是仍旧是布鞋。

    而为了让士兵们能够很清楚的区分上下级,所以,每个人的军服的领章和肩章都有所区别,嗯,普通士兵,是一条粗杠,而如果入伍满一年,将会增加一条细杠。

    而什长,侧是一个三角形加上一条杠,嗯,有些像后世的少尉军衔,而队长,而是一条杠上面两个三角星,至于营长,是一条杠,三个三角星。

    一句话,简单易用,也很容易认识,只要星星多的,绝对官大,当然,这绝对不是本公子的恶趣味,而是现阶段,俺把五角星弄出来了别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三角星还能省两个角的材料,汗……嗯,这是从节约金属的角度出来。毕竟铜这玩意贼贵,反正一切都要从勤俭节约的角度出发,要是成天浪费,本公子怎么可能会挣到这么多的钱帛?

    所有的所有的士兵,都已经佩上了五十炼的横刀,而队长及以上的军官所佩的武器,一水的是百炼钢刀,当初韩雄得到这把横刀的时候,激动得差点就抱着刀昏倒在地,嗯,一千来贯的宝刀,就他那些死工资,于上三五年不吃不喝都不见得捞得着一把。

    而且在军中,禁止跪拜之礼,相互敬礼,只需要搭帽沿就成,这就是后世军礼的来源。现在,已经被本公子无耻的提前了一千多年的时间。

    韩雄这哥们身高一米八开外,虎背熊腰,穿上了这样一套黑色的军服,腰挎横刀,头戴冲锋队军帽之后,更显得杀气腾腾。正在那里看着那些士兵的操练,时不时的跟李元芳在那里不知道嘀咕啥子。

    看这哥俩勾肩搭背的,嗯,关系不错,这个时候,他们旁边的人注意到了纵马行至了营地门口的本公子,这二位赶紧快步向着营门处行来。

    我翻身跳下了马,朝着这二位笑道。“怎么样,练出点样子也没?”

    “公子,队例训练和步伐训练差不多了,不过,想要整齐划一没有差错的话,至少还得个三五天才成。”李元芳答道。不过他的目光越过了我,落在了我身后边那两辆大车上。

    “呵呵,那既然如此,这些军靴,就当成是奖励品。”本公子冲向了那两部正在往营门里边驶来的马车说道。

    “军靴?”韩雄不禁有些奇怪地道。我点了点头,示意马车停下,然后从那马车里边拿出了一对皮靴出来,这种皮靴分左右脚,而且是高帮的,到脚髁以上的位置都包裹住。

    而靴底用的是软木外面再用骨胶粘合了一层皮革,增加摩擦力和防水性能。而队长级以上级别的军官,所穿着的,则是本公子腿上穿着的那种高筒皮靴,那种快要脚弯处的皮靴,再配上一身二战德国军服,要有多英姿勃勃,就有多英姿勃勃。

    很快,营房里边传来了叽啦鬼叫的欢呼之声,接下来的训邪些民兵们显得更加的卖力。而本公子和李元芳还有韩雄呆在了一块,一面欣赏着这些士兵的训练一面跟这二人询问起进度来。

    每天的五公里负重越野,已经都能够坚持得下来了,刺杀训练,劈砍训练,射击训练,都正在进行着高强度的练习,而为了保证他们每天的营养跟得上

    每天每位士兵都会有四两肉,二两鱼,一枚鸡蛋,嗯,这是固定的,每天每位士兵都能吃到这么多,使得民兵的体力和耐力大幅度增长。

    可以想见,再有三个月的时间,这些家伙,绝对能够成为精锐的士卒,当然,还没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军人,但是,光是令行禁止,高强度规模划的训练,足让以他们在技战术水平上,走在了这个世界的前列。

    至少韩雄这位当年当了二十来年的老兵痞子就觉得,这样的训练虽然显得有些匪夷所思,而且士兵的军粮,绝对是他从军数十载以来所见过的最好的,但是不得不承认,或许正是因为这些与众不同,才会使得这些民兵们以最快的速度拥有了强悍的体魄,和标准而又严格的技战术水平。

    “可惜他们终究是民兵,不然,若是能够给他们佩上优良的铠甲,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不会逊色于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只最精悍的军队。”本公子良之后,不由得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道。

    “公子,若是真有战事发生,不披甲的民兵,哪怕是再悍勇无匹,怕是一战下来,能够活下的来,不会剩下几个,这样也太……”坐在榻上的韩雄打量着自己腿上那双崭新而又漂亮的皮靴,想了想之后朝着我道。“下官以为,咱们是不是可以先悄悄的收罗一批甲具?”

    “这……会不会让别人弹劾?”本公子心中一动,但是表情不动声色。

    “咱们先暗中打造即可,出战的时候再披挂上。平时在人前,任何一位民兵,都禁止着甲,如此一来,至少可以瞒住那些别人用心之人。”韩雄拍了拍皮靴上那莫须有的灰尘,苦笑道:“如此天下纷乱,各地修堡募兵以自保,私藏甲具这个罪名,天下的官员中,怕是十有八九皆可杀之了。”

    “此言何意?”本公子有些莫明其妙,这家伙这话让我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

    “公子您不知道,下官与杨县丞,有一帮故旧,都在各地任职,前些日子,他们来信,现在但凡是他们所在之州县,皆在制甲做矛,以防盗贼,原本,下官觉得这样的办法……”

    听了韩雄之言我才明白,现如今,特别是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之地,当地的官员们,为了保护自己治下的百姓,不得不大量的招募青壮,制甲做矛,以防盗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