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古怪选择

七七家d猫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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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死网幻货觉”的高中生,到“狙击电话亭,的三十岁经纪人,

    再到“白夜追凶”的奔四〖警〗察,现在又是“改编剧本”的五十岁小偷。

    埃文一贝尔觉得,自己在演员道路上的轨迹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虽然只是一个配角,但埃文贝尔并不在意,他更在乎的是剧本、

    是角色本身,这是他一贯的风格。所以,犹豫过后,埃文一贝尔沉稳地说到“试试。”这个“试试不是说接下剧本尝试角色的意思,而是让理查一考夫曼尝试说服埃文一贝尔而已。

    听到这话,理查一考夫曼脸上的笑容反而是隐藏到了眼底,表情顿时认真严肃起来。他知道,在知道了角色是一个五十岁的大叔,并且是配角之后,埃文一贝尔依旧选择了尝试听听看剧本,这就是理查考夫曼的一大进步了。

    其实退一万步来讲,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上一辈子的“改编剧本”这个角色就不是埃文一贝尔的,另有其人,一样挥出色:就算是这一辈子,比埃文一贝尔出色的演员大把大把,更何况年龄合适、演技出色的演员也数不胜数,一样不是非埃文一贝尔不可的。

    但理查一考夫曼选择了埃文一贝尔,不仅有口碑在前,也对埃文一贝尔这名演员做了研究,是经过缜密思考之后才下了决定,对埃文一贝尔出了邀请。这可以叫做第一人选,能够成功自然最好,不能的话,理查一考夫曼心中自然还有第二、第三人选。所以,理查一考夫曼还是会认真地说服埃文一贝尔,希望能够让第一人选顺利出演!

    由于在这之前,埃文一贝尔并没有看过“改编剧本”这部电影,就连相关影评也未曾阅读过,对这部电影的了解可以说是无限趋近于无知的,所以,理查考夫曼在对剧本进行阐述的时候,埃文一贝尔听得很认真。听剧本的原创者进行讲解,和自己阅读进行理解不同,还可以从编剧的角、语气重点、陈述推进的方法中对这个剧本产生新的观点和看法。作为一名演员,懂得从不同角、不同方向对剧本和角色进行理解,也是一门必修课。

    其实“改编剧本”这个剧本的故事并不复杂。

    苏珊一奥尔琳写了一本小说“兰hua窃贼、”描述的是“兰hua窃贼”约翰一拉罗歇和另外三个西米诺印第安人计划克隆一种稀有的兰hua,牟取暴利的故事。

    这是鼻影的一条主线。

    编剧查理考夫曼不错,这部电影的主要角色名字就和编剧查理考夫曼一模一样,让许多人猜想这个故事是否和查理考夫曼的创作过程有关,在给埃文一贝尔描述故事之时,这位书生气浓郁的鬼才笑而不谈,不过眼底的神情却给予埃文一贝尔了一种“肯定”的感觉。剧中的查理考夫曼和他的孪生兄弟唐纳德考夫曼,计划将“兰hua窃贼”改编成为电影,这是电影的另一条主线。

    查理考夫曼为了改编剧本,来到了纽约寻求苏珊一奥尔琳的帮助。

    查理的人生因为改编剧本的过程而变得越来越古怪,他和唐纳德相互嫉妒,好像一对分裂的人格。而苏珊一奥尔琳却似乎在她小说的主人公约翰一拉罗歇身上找到了她期望已久的激情。

    在改编剧本的过程中,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开始产生奇异的冲撞。当一个编剧改编一部小说的企图被变成电影,就是这部电影的出点了。

    听完查理考夫曼的描述,埃文贝尔对于男主角倒是多了一分兴趣,这个角色需要一个人分饰两角,绝对是一大挑战。不过埃文一贝尔也知道自己目前演技还在学习中,单单演好一个角色就需要耗费他的伞部精力了,更不要说在一部电影里分饰两角色。在这一点上,埃文一贝尔很有自知之明。

    所以,埃文一贝尔只是在脑海里略微品味了一番,就直接把注意力放到了配角约翰一拉罗歇身上,这也是理查一考夫曼希望埃文一贝尔挑战的角色。

    “拉罗歇是一个什么样的痞子?”埃文一贝尔问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等于没有问,因为空泛得无法想象,也是接下这个角色的演员所需要构思的问题。但埃文一贝尔如此问,主要是想知道,在编剧查理考夫曼心中,对这个角色的基本定位是什么。

    “贫穷、潦倒、小偷、流氓、不折手段,准确来说就是个小小的坏蛋,没有做什么大坏事,但偷鸡摸狗的事没有少干。”查理考夫曼简单地描述中,用一系列的形容词,将这个角色的形象勾勒出来“对了,他在一场车祸中丢失了他的门牙,不过他可没有钱支付牙医的费用去补牙。…,

    伴随着查理一考夫曼的描述,埃文贝尔在脑海里一点点将约翰一拉罗歇这个人物塑造了出来。 也许头乱糟糟的,许久未曾打理,一件脏兮兮的t恤加牛仔裤就是全身的家当:额头和眼角的皱纹不仅凸显了年龄,也是年轮留下的印记:漏风的牙齿让他在谈话时时常遭受别人嘲笑,但他绝对不会吝啬用自己的拳头给这些人一点教训:不务正业,不想着好好挣钱,只想着利用旁门左道大挣一笔。这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物,正如埃文一贝尔在布鲁克林见到的无数邻居一般。

    当这个角色在埃文一贝尔脑海里勾勒出来时,他不由笑喷了出来。

    这个形象,距离他真的是太远太远了。“白夜追凶”之中的威尔一多莫睿智、风翩翩,是一个可敬的正面形象:而这一次,虽然不是罪大恶极的坏人,但也显然不是什么好形象。

    如果将这个形象套上自己的脸,埃文一贝尔不得不感叹,查理一考夫曼敏锐的观察力。其实,在埃文一贝尔小时候,这样的形象也不是没有过。和泰迪一贝尔一起在街角打架时,挂着一行鼻血,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狼狈不堪,这是很常有的事。不过两兄弟知道如此回去会让凯瑟琳一贝尔担心,所以总是偷偷摸摸地在街角打理好再回家。

    可惜,鼻青脸肿的形象即使打理得再好,也依旧一下就被凯瑟琳一贝尔看出来。

    埃文一贝尔性格之中的痞气,不仅是放荡不羁、潇洒〖自〗由的气质,也是小时候街头养出来的气息。没有想到,查理一考夫曼居然能够看穿这一点,让现在媒体公认的贵公子埃文一贝尔出演这个痞子的角色。

    查理一考夫曼做出这个决定,他也是经过方方面面考量的。

    懂得槽角色的特色展现出来,同时又不丢失自己的特点,这才是演员最宝贵的财富。在“白夜追凶”之中,埃文一贝尔身上优雅贵气的气质其实是不适合威尔一多莫这个角色的,但埃文一贝尔巧妙地将身上从容、沉稳的气场融合到了角色里,塑造出了一个老道狡猾、却又处于自己挣扎的〖警〗察形象,这才是埃文一贝尔最出色的地方。同时,这也是查理考夫曼选择埃文一贝尔的根本原因。

    从埃文一贝尔的经历来看,童年的艰苦、独立音乐人的艰辛,在他身上的草根气息其实是十分清晰的,而这个常常带着痞子般笑容的少年显然拥有坏小子的气质,查理一考夫曼就希望挖掘出埃文一贝尔身上草根、痞子的一面,再加上深邃眼神里的沧桑感和历练感,就是查理一考夫曼所期待的约翰一拉罗歇了。当然,剧本之中,约翰一拉罗歇和女主角苏珊一奥尔琳还必须产生火hua,这就需要看埃文一贝尔的挥了。

    查理一考夫曼今天找上埃文一贝尔,让下周才满十九岁的埃文一贝尔出演五十岁的盗贼,虽然疯狂到让人直接飙粗口,但查理一考夫曼却绝对是径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莽撞上门。

    埃文一贝尔不知道娄理一考夫曼的考虑,但他却有自己的想法。

    埃文一贝尔想起了两位奥斯卡影后,妮可一基德曼在“时时刻刻”中牺牲了自己的美貌,而查理兹一塞隆在“女魔头”之中更是完全“毁”

    了自己,让所有观众都没有认出这位美艳的模特,结果,两位女演员都获得了学院派的青睐,拿下了奥斯卡影后小金人。

    倒不是说牺牲形象,演技就会飙升。准确来说,应该是抛弃了既有的形象,取得了自己的突破,从而在演技上光芒万丈。

    “我最开心的事,就是你根本没有认出那个角色是我。”这句话是来自埃文一贝尔的好友,约瑟夫一高登一莱维特,埃文一贝尔也十分喜欢,从他目前接的三个角色来看,就知道埃文一贝尔十分热衷于打破自己的既定形象,挑战新事物。

    约翰一拉罗歇绝对是埃文一贝尔从影以来,最大的挑战,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功,亦或者是演技、表现力,都将超越威尔一多莫,让埃文一贝尔再次挑战自己的极限。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考夫曼先生,不知道这部电影准备什么时候开拍呢?拍摄的时间目前又是如何计划…的?”埃文一贝尔的提问,让查理一考夫曼立刻面露喜色,这句话无疑就意味着事情成了!

    拒绝史蒂文一斯皮尔伯格,选择查理一考夫曼,这有点儿奇怪,但毕竟每个人有自己的喜好:但是拒绝“逍遥法外”的男主角,选择“改编剧本”的男配角,而且还是一个五十岁的糟老头,这就十分古怪了。

    但泰迪一贝尔不在意,查理一考夫曼不在乎,而做出决定的埃文一贝尔,更是觉得再正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