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番外:雨天

狐狸不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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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野第一次见到容见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 才下过雨,空气潮湿、闷热,汗和雨混合在一起,黏腻在身体上,像是暧昧的欲念。

    他的意识已经降落,却未能掌握这具身体, 沉默的黑暗持续了很久。

    明野默数着时间。

    十八岁的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 偶尔有间错的片段闪进明野的意识里。

    容见穿着雪白的长裙, 袖口微微卷起,露出消瘦的手腕,皮肤是冷白色的, 在太阳下泛着细碎的光。

    嘴唇的形状野很漂亮,似乎说了什么话,明野听不到, 勉强读通了唇语,又陷入了黑暗中,他数着秒数, 片刻后又闪过另一个片段。

    容见独自站在湿漉漉的青石台上,细长的手指拎着裙角, 磕磕绊绊地往前跑。

    明野无端地觉得眼前这个人很美丽。

    他活到三十岁, 第一次用美丽、漂亮这样的词语去形容某个人。

    或许是因为在黑暗里待得太久了, 明野想,所以会觉得一闪而过的容见很动人。就像是雏鸟效应,这是动物的本能, 没人能够免俗。

    那天晚上,明野的意识缓慢地苏醒,身体却不能承受,发了一场高烧。

    再醒过来的时候,明野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回到了十八岁,而花园里的容见也是一个新的人,或许连人都不是。

    后来,他喜欢上了这个不知道是不是人的容见,第一次动心,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做.爱,第一次许下一生的承诺,都是和容见。

    在夏天结束的八月末,明野得到了容见,又在夏天开始的六月初失去。

    然后是一段漫长、炎热、永远在下雨的夏日。

    天气不会再转晴了。

    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明野出国开会,即使重来一次,他要做的事依旧很多。要担起容家,弄死许匪,还要买下海岛。

    太多的事情了,连生日都不能在一起过。

    会议结束的时候是晚上十一点半,而浮城已经是十二月二十六日了。可明野还是打电话给了护工,让他打开视频,放在容见的枕边。

    容见才昏睡不到半年,一直得到的都是最好的照料,身体还很健康。他的脑袋陷在柔软的枕头里,只露出半边脸颊,红扑扑的,像是在睡一个很好的觉,天亮就会醒过来。

    护工将手机固定住,离开了病房。

    隔着屏幕,明野凝视了容见很久,他站在圣诞树旁,外面下着雪,有人正在唱merry christmas。

    明野的目光一直未曾离开,慢吞吞地抽完两根烟,雪花染白了他的眉眼和鬓角,像是这一眼看到了白头,才终于很轻地说:“我的二十岁生日,你没有陪我过。”

    他停顿了片刻,“今天下雪了。”

    镜头里容见一如往常地闭着眼,似乎在很安静地听着明野的话。

    明野的声音很轻,喉咙几乎没有颤动,也许电波都不能将这句话传递到万里之外的地方。

    “是不是说希望我永远晴天,你陪着我,天才能晴啊。”

    这样柔软到近乎软弱的话,难过的姿态,他一生也难得见一次。

    “小骗子。”

    明野又点燃了第三根烟,手指冻得青白,他不在意,只是笑了笑,叹了口气,“三十岁的生日,要陪我一起过。”

    他已经等了一天,一个月,半年。

    还可以等一年,也可以等十年,却不知道能不能等来结果。

    容见昏睡一年后,明野决定要去文身。那段时间他很忙,李冯才当他的秘书,不明白看似冷静理智的老板为什么忽然像叛逆少年那样约时间文身,还忍不住劝了几句,不过没结果。明野想做的事,谁都阻止不了。

    隔了很久,李冯真正成了明野的心腹,近距离接触到了容见,无意间看到他手腕上的那道伤疤,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明野的文身,似乎两者有微妙而紧密的联系,却终究不敢多想。

    明野创业期过得很忙,公司学校两点一线,不过无论多忙,只要还在浮城,晚上就一定会去医院陪着容见。

    容见的病床很大,可以躺得下两个人,这样也可以算作同床共枕了。

    明野的话一直很少,每晚却都会和容见说话。植物人复苏的案例很少,每个人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有的人醒过来还记得那段记忆,说其实会有意识,但却不能驱动身体,就像是被关在牢笼里,周身一片黑暗,只能听到外界的声音。也有的人就像是睡了很好的一觉,醒来不知今夕何夕。

    明野希望容见是第二种情况,但他也无法确定,他不愿意容见被关在牢笼,要求护工为容见读书,放电影,每天都要陪他说话。

    这样的事说起来很容易,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累积起来却很难。

    在现在这个时代,长情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品质,所有人都追求新鲜,爱情的保质期只有三个月。而李冯知道明野和容见只谈了六个月恋爱,只余下不可思议,再想到文身和疤痕的关系,便没想过别的可能了。

    这一次明野解决掉许匪和许家的时间比上一世提前很多,许家败落,依附许家的明家也一夕崩裂,明瑾从养尊处优的贵太太跌入人世间,很是恐慌了一阵子,终于想起了明野还是自己的亲儿子,想要抓紧这最后一根稻草。

    她打的是明野母亲的名头,李冯知道明野和许家的纠缠,也不敢拦着,硬着头皮告知明野。

    明野头都没抬,只是说:“让她滚。”

    李冯默默地离开。

    明瑾却没有放弃,她蹲守在公司楼下,终于找准机会,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明野,立刻声泪俱下,哽咽着说:“我知道,你怪妈妈。是妈妈的错,没有看好你,这是妈妈一辈子的错,可我想要弥补,因为妈妈不是不爱你,只是一直被蒙蔽不知道。”

    她的话说到这里,哭到几乎挤不出来话,李冯尴尬地立在一边,不知道该不该听做这些事,明野半垂着眼,瞥了明瑾一下,不为所动。

    明瑾继续说:“是那个贱女人,她把你换掉了,让我白费心血,养了那个贱种,那个贱种还一直骗我。妈妈不需要你原谅我,只要你能接受我的补偿就好了,这样也不行吗?”

    她不停地说:“我爱你啊,明野,你看我们的姓氏都一样,我真的爱你。”

    说到“爱”这个字的时候,她似乎很难过,也很深情。

    明野本来是往停车场走去的,不准备搭理她,听到这个字眼却忽然抬起头,他说:“明瑾女士,在许匪生下来的第一周,你已经收买医生,改掉他的血型了。”

    明野并不在乎被人爱他或者不爱,即使这个人是他的亲生母亲,所以这件事是

    他上辈子查许家的事时顺便查出来的。

    明瑾从小被娇养大,脾气任性又娇贵,嫁到许家后,许穹又不是温柔体贴的性格,在外还有小情人,她也偷偷摸摸地在外和一个情人寻找快乐。许穹太忙,又知道妻子的性格很蠢,明瑾做得小心,竟也没被人发现。她肆无忌惮地享受着偷情的快乐是因为心里有底气,即使许穹知道了,和她离婚,她还可以回明家做大小姐。

    可明家败落得太快,明瑾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处可去,想要保证这样富贵奢侈的生活只能依附许穹了。

    明瑾断掉了和情人的关系,可没过多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心惊胆战地过了怀胎十月,生产下来后最怕的是许家心血来潮要查dna。

    明野是生产后的第三天被调换的,虽然小孩子长得差不多,可明瑾毕竟是个母亲,自己的孩子还是认得出来的,她查了监控,知道是肖琳做下的的时候,甚至有些庆幸。

    因为可以保证她怀里抱着的孩子的确是许穹的了,即使验血也绝不会出现意外。

    明瑾知道,比起肖琳抱走的那个不明不白的孩子,怀里这个才更重要。

    她只能是许匪的母亲,所以直到许匪死去,明瑾也没有一刻动摇过。

    李冯从头听到尾,拉开车门的手都在打颤,明野不紧不慢地说:“明瑾女士,我没办法帮明家或是你,可是想要毁掉却很容易。”

    明瑾面如死灰,她的眼泪还挂在脸颊上,表情极其惊骇,一言不发,显得滑稽而狼狈。

    李冯心惊胆战地开着车,他听到明野说:“毁掉他们太容易了,他们看着自己一步一步地毁掉还有点意思。”

    李冯装聋作哑,将明野送到医院,又开车离开。

    明野走到容见的床边,对他聊起了今天的事,最后说:“她也要讲爱,是不是很可笑?”

    容见无法回答他。

    明野点了一下头,回答了自己的问题。

    他感受到的所有的爱都来源于容见,最后一次是高考后的车祸。

    容见刻意支开他,因为知道会发生什么。

    喜欢和爱好像都会让人变傻,明明知道会发生什么为什么不躲开?

    这个问题明野也无法回答了。

    他要等容见醒来再问。

    在遥不可及的未来,在不知何时的某一天。

    由于工作原因,陈妍妍定居在了国外,但每年都会回国,也会来看明野。

    仅仅是寥寥数次,她也很清楚明野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比苦行僧还要严苛,似乎是在向神佛发愿,活着仿佛修行。

    有好几次,陈妍妍都欲言又止,终于要脱口而出的时候,明野提前一步制止了了她的话。

    明野说:“你要永远站在他的那边。”

    陈妍妍无话可说。

    容见在昏睡中度过了自己的二十九岁生日。

    这次不是在医院,而是换到了郊外的别墅,外面放了一晚上的烟花,透过窗户映到了阁楼上。

    明野低头吻了吻容见的嘴唇,他很少会吻昏睡中的容见,把这件事当作很难得的奖励或是庆祝,否则会贪得无厌,索取更多不能得到的东西。

    “你二十九岁了。”

    “岛也买了。”

    “我快要三十岁了。”

    “下了十年的雨,什么时候会晴天?”

    明野很平静地问了这些话,最后说:“没关系,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你给的我都要。”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个番外也写完啦!不过出版会添加新番外!有关出版的消息会在微博说!

    一路走来,感谢大家的陪伴qaq下一本待开新文《不渡》,十岁的谢长明逃难,饿死之际吃了颗果子,捡回了小命,还捡了只秃毛鸟,自此以后踏入修真界,结果被一众正道献祭给了天道。

    谢长明死了,又活了,重生到了吃完果子后,却没鸟可捡。这辈子他选择加入魔道,辛辛苦苦复仇,结果又被一众魔道献祭了。

    第二次重生,谢长明决定第三辈子要活的快快活活,首先,要找到自己的秃毛鸟。

    结果谢长明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秃毛鸟和传说中的长明鸟相似。

    长明鸟,为天神提灯之鸟,能上通天意,血脉尊贵,举世不过两只。

    盛流玉鸟形时一身垂地碧羽,如灿灿流金,日辉不能同其争光,化形后低眉敛目,端坐高台,为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而谢长明精心养了十多年的那只秃毛鸟不仅化形都成功不了,甚至连尾羽都长不出来,得靠谢长明拔别的鸟羽给它遮屁股……

    谢长明苦涩地想,说自家小秃毛就是盛流玉,是不是太糟蹋这长明鸟的名头了?

    cp:重生两次,黑化后又冷静,装逼如风巨佬攻谢长明x血脉尊贵天下第一美人白富美神鸟受盛流玉,小秃毛人前高贵内敛,实际上是个臭美自恋的娇气包,但从武力角度论述,攻受还是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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