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可恨之处2

乌鸦大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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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仓促的跟秦晴说完需要她做的事情之后,秦晴面色一喜,拉着贾明达就进了房间。

    彼时的贾明达就跟待宰的羔羊一样,只能任人拿捏,因为他抵挡体内那股燥热都来不及,根本腾不出手来反抗。

    当温香软玉就在面前,当玉体横陈在床上,所有的顾虑全部都被体内那份灼热焚烧得一干二净,他忘记了所有,如虎狼一般扑向了床上的丽人。

    而另外一边,在裘避天回了电话,寇明正证明贾明达已经没有大碍之后,那个挟持GD声排第一的大佬的人也消失无踪了。

    裘避天拒绝了寇明正送他去医院的提议,用酒店里的缝衣针十分随便的缝了缝肚子,就在慕雨卿的搀扶下跟着寇明正到了贾明达下榻的酒店。

    找到房间之后,他进门找了个地方坐下,气喘如牛。

    “你没事吧。”慕雨卿关切的问。

    裘避天苦笑:“没事,放心,短时间内死不了的。”

    慕雨卿哭的梨花带雨:“你怎么这么傻,为什么要选择这条路。”

    裘避天叹了口气,伸手摸着慕雨卿的头发:“有些事不是谁一个人说了算的,要怪,只能怪当初自己的选择。

    既然当初选择了这条路,就只能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因果报应来的时候,就得自己用肩膀扛着。

    你帮我告诉雪儿,就说我裘避天这辈子,没有后悔为她做那些事,也没有后悔为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只是以后,恐怕我不能再守护在她身边了,让她好好保重自己。

    其实功名利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值得去争取。有时候一口粗茶淡饭,一个深爱的人,三五亩薄田,就足够了。”

    人活着的时候不会想到这些,只想着跟别人攀比,想着怎么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把生活过好。

    就像这茫茫大都市中无数的年轻人那样,说是要赚多少钱养家糊口,平时忙碌的连给家中双亲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等到有一天双亲已老,在孤独中跟岁月搏斗失败,最后落得的下场,不过是子欲养而亲不待。

    刘知命一直看着他们两个你侬我侬,他们聊了一会之后,慕雨卿离开,裘避天则对刘知命招了招手。

    等刘知命过去之后,他苦笑道:“对不住了老哥,让您过来,我这身体是撑不住了,有些无礼。”

    刘知命深吸了一口气,眼中有种物伤其类的味道:“别说那些东西了,我们修道之人,本来是超然物外的,不必被俗礼所拘束。”

    裘避天点点头:“老哥说的是,倒是我有些矫情了。我知道老哥很好奇我以前到底是怎么样的,也很好奇为什么我一个正统修道之人会用这种旁门左道害人。趁着现在还有些时间,不知老哥有没有兴趣听上一听?”

    知道裘避天这是在临死之前想找个人倾诉,刘知命没有想就答应了。

    裘避天很开心的笑着,然后娓娓道来:“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便是乱世下山,盛世修行。这是我道家跟佛门的人不同的地方之一,而且道家讲究清修、苦修,而佛门则是入世弘扬佛法。

    小时候身体不好,加入茅山某位老真人的坐下当了个记名弟子。到底是哪位老真人我就不说了,出了我这种不肖弟子,九泉之下的师父估计会觉得丢脸。

    之后父母在一场洪灾中变成孤魂野鬼,连个尸体都找不到。现在老家CZ那边的孤坟,不过是一座衣冠冢而已。

    我并没有跟山上的师兄一样一直在山上修炼,师父觉得我可怜,让我做了关门弟子,并且让我跟普通小孩一样读书。

    从小我就是一个异类,因为别人穿着校服,只有我一个人是穿着道袍的。

    小时候没人跟我玩,大家都说我是个怪物,甚至有人说我是个祸害。

    直到十岁那年,从城里转来了一对小姐妹,她们的出现,让我找到了希望,也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朋友。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城里人漂亮的衣服、好看的玩具,从来都是乡下孩子所艳羡的。只不过大多数孩子有骨气,即便再羡慕,也不会太过主动去巴结。

    也不知那对小姐妹是可怜我还是觉得我奇怪,反正她们是唯一敢接近我的人。

    之后我们一起读初中,开心的五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有情窦初开的时候,我也不例外,毕竟我不是一个在山上清修的道士。

    她们要走了,而我舍不得。

    在她们离开的时候我选择了表白,表白的对象就是慕雪卿。只可惜,那位高傲的姑娘丢给我一个大白眼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之后我努力读书,发誓要考到她所在的城市,因为我没有一刻不想见到她。

    高中三年我从倒数的成绩成为了全校第一,并且夺得了全校唯一一个保送的名额。水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而我却选择了GD师范。

    也就是那一年,小雨写信告诉我说她姐姐去了水木大学,问我报考的是什么学校。

    我在校长门口跪了一天一夜,让那个头发花白的老校长腆着老脸找昔日的老朋友把我的志愿给改了。

    然后,我如愿以偿的跟她到了一个学校,只是水木大学那么大,我根本找不到她。

    之后一次辩论赛,让我达成所愿。

    重新见到她之后,并没有那种故友重逢的喜悦,因为我看到她柔软的娇躯,静静的躺在一个模样帅气的男人怀里。

    妒火中烧的我第一次用道术害人,用的是诅咒术。

    那个男人疯了,最后选择了跳河自杀。

    一种变态的快感让我感觉浑身舒畅,我发现杀人之后我没有负罪感,反倒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可是她依然对我爱答不理,似乎我的身份配不上她,每次说话,都是对我拒之千里。

    我不开心,我很不开心,但我依然很努力。

    我身边有一个叫董晓天的朋友,家里没钱,但是那个人将来一定会出人投地。所以,我让他成为了我的好朋友。”

    说到这里,裘避天有些癫狂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