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香飘四里

沐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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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很想多了解一些范仲淹,眼见他的孙女就坐在自己身边,当然想多问问,道:“你爷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范妙菡道:“其实,我跟我爷爷在一起,时间也不长,我记事的时候,爷爷在京城做官,后来听我爹爹说,爷爷的官做得很大,也很风光,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家经常人来人来,客流不断,我那时候见到爷爷,都是笑眯眯的可开心的样子,虽然他老咳嗽,一咳起来,连腰都直不起来,又老是生病,一病就高烧,连续好几天不退,吓死人了()。但是他还是很开心,我爹说爷爷在革新时弊,从今以后我们大宋会富强起来的。我不知道什么是革新,只知道爷爷的身体很差,他一咳嗽,我就替她捶背,他摸着我的头发说我乖,让我好好读书。可是没多久,爷爷就不开心了,紧接着,爷爷就离开京城到外地做官去了。爹爹也调到外地做官了,我没人管,又老是生病,加上我想学医,爷爷就把我托给你们家。让我一边治病一边跟着学医。今年,爷爷进京述职,一家人都指望他这一次能留在京城里,可是,却又被调任别的地方任官了,这一次是青州,那个地方听说很冷,全家人都很担心他。”

    叶知秋学过历史,知道范仲淹曾经主导过北宋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次改革虽然时间很短,就夭折了,却成为后来王安石改革的先导。他对范仲淹的生平并不太了解,听范妙菡这么说,范仲淹的改革应该是已经数年前就终结了,而范仲淹的孙女都已经十四五岁,他自己想必也有六十岁了。他这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父母官,不退休安享晚年,却还在仕途奔波,自然是想着拼尽余生,再为百姓做点实事,心中不由升起无限的敬意。

    叶知秋道:“你爷爷是什么病呢?”

    “我也不知道,听我爹说,是他以前在边塞抗敌留下的病根,回京之后,革新被皇上停了,爷爷和其他一起革新的官都被贬了,那时候,爷爷心情很不好,又病得很重,差点死了,找太医们医治,其他太医们都找各种借口推脱,是你爷爷主动提出给我爷爷治病,我爷爷很感激,病略好之后,还给你们家提了一块匾额呢,就是你们正屋大堂上的那块匾。”

    “‘药香堂’?”

    “嗯()!我爷爷问你爷爷,说我给你写个匾,你敢不敢挂,你爷爷笑了,说我连给你治病都不怕,还怕挂你的字,你得给我写好一点,写不好,那我自然是不挂的。我爷爷费了一整天,反反复复写了好几十幅,从中挑了一副最满意的,给了你爷爷,爷爷很高兴,当即就让人镌刻匾额挂上了。”

    叶知秋笑了:“看来,我们两家应该是那时候就成了至交了。”

    “是,我记得,爷爷把我托付给你爷爷寄养的时候,你爷爷还捋着白胡子瞪眼笑着说:‘给我一副字’就想让我帮你白养孙女?你倒是好打算,除非把丫头给我家做了孙媳妇,那还差不多。我爷爷就说,那得看你们家的造化了,两人就拉着手哈哈大笑起来。”

    说到这里,范妙菡瞧了他一眼,那雪莲花般洁白的脸蛋泛起了两片红云,娇羞地扭过头去。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叶知秋呵呵傻笑着:“我大哥、二哥都已经成亲,只有我三哥和我了……”

    “呸!”范妙菡轻啐了一口,道:“谁要嫁给你们家?美得你!就你三哥那五大三粗的样,就你这傻蛋样子,我当了姑子也不嫁的!嘻嘻”

    叶知秋嘿嘿笑道:“我可配不上你,你是大文豪范仲淹的孙女,我那配。”

    范妙菡白了他一眼,嗔道:“说你傻你还来劲了,罢了,不说这些了,唉,爷爷的病好让人担心,听说青州真的很冷的。”

    叶知秋自然不知道宋朝的青州在哪里,想了想,道:“我们这次去,好好给你爷爷看看病,或许能想个什么好方子,治好他的病呢!”

    范妙菡笑了:“你?就凭你?你爷爷孙老太医,你大伯父还有我们师父,都是当朝有名的太医,三个太医合起来都没治好,就凭你这还跟着大师哥抄方的小学徒?”

    “我是没什么本事的了,不过,你爷爷为了天下百姓操碎了心,我们学医的,尽尽心,帮他看看,看得好不好的,也是我们一番心意嘛()。”

    “哎!你这话说的也是,那好,等一会见到爷爷,我就跟他说,我们大宋当代本草王孙永泽孙四公子要躬亲替他诊病,万勿推却则个……!咯咯咯”

    话没说完,范妙菡已经笑弯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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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上一直游玩到中午,两人肚子有些饿了,这才上岸,要找一家滨河的饭庄吃东西。

    沿街走了不远,便看见一家,门前幌子上大书四个字:“香飘四里”

    范妙菡站住了,门口一个店小二急忙迎上来,点头哈腰道:“两位哥姐儿,吃饭吗?”

    范妙菡柔荑一抬,指着幌子上写的四个字:“你这饭菜,能飘香四里?”

    “嘿嘿,姑娘,你只说对了一半,小店不仅饭菜可口,美味飘香,这酒更是汴梁一绝啊,便是城那边的人,也巴巴的坐车骑驴过来,就为喝一盅小店的酒。”

    “哦?你这酒什么名堂?”

    “小店这酒,名叫‘七步倒’!”

    叶知秋笑了:“我只听说有一种蛇的名字叫五步倒,被咬了走不了五步,便中毒倒毙,你这酒喝了,七步就完蛋?谁敢喝啊?”

    店小二笑道:“小哥你有所不知,我们这酒,可比其他酒肆的酒要烈许多,又是酒香扑鼻,让人不忍释杯,遇到是个酒客,那一杯一杯喝下去,倒要不喝时,却走不出七步,便醉倒在地了。嘿嘿嘿”

    “夸张()!”叶知秋道,心想在现代社会,自己喝光一瓶二锅头,也没七步就倒啊,是回到家才倒的嘛。

    范妙菡道:“既然他说得这么热闹,不如就在这吃吧。”

    “行!我到要尝尝他这七步倒是啥滋味。”

    “啊?”范妙菡新奇地望着他,“你要喝酒啊?”

    “那当然……”刚说到这,突然想起,现在自己附身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这么点年纪喝酒只怕不妥,不过,回头一想,红楼梦里贾宝玉、林黛玉他们不也是十五六岁嘛,不也喝酒嘛,看来古人并不是只有年满十八岁才喝酒的。

    范妙菡眨眨眼,道:“你要是喝醉了,见到我爷爷……,怎么给他瞧病?”其实,她不是觉得他年纪小不适合喝酒,而是担心他醉了见到爷爷,会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叶知秋却不知范妙菡心里所想,还把她的话当了真了,道:“我自然不会喝醉,就喝一盅,这一盅酒,以我的酒量,古代的酒……,咳咳,满汴梁的酒,没有能把握灌得醉的!”

    “吹牛!”范妙菡嗔道,“难怪二师兄他们说你吹牛,你还当真是风大不怕闪了舌头。——说好了,只准喝一盅!”

    “嗯!”叶知秋也不知道一盅有多少,胡乱答应了。

    一盅酒一般是现在的二两,古代的酒度数都很低,范妙菡自己喝二两也不会醉倒,吃完之后,慢慢走走,也就散了,再说了,好不容易一起出来,也不忍心扫他的兴。便到:“那进去吧!”

    店小二领着他们进了饭庄,现在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大堂里满都是人,吆五喝六的,大声说笑的,还有小孩打闹的,跑堂吆喝的,热闹非凡。

    范妙菡一见这么多人,不觉皱了皱眉头:“小二,没有靠窗的位置吗?”

    小二陪笑道:“这时辰,正是人多的时候,连空的桌子都没有了,两位只能跟他们拼桌了()。”

    “哎呀,拼桌?不干!算了,师哥,咱们换个地方吧。”

    小二道:“这时辰正是吃饭的时候,到哪都是一般的人多,我们这还算宽松的呢!”

    北宋奢侈之风盛行,上到皇帝文武百官,下到黎民百姓,只要手里有点钱,便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奉行享乐主义。当然,穷苦百姓除外。

    范妙菡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抬眼看了看叶知秋。叶知秋道:“就这吧,拼桌就拼桌,反正吃完就走。桌子也挺大的。”

    “还是这位小哥说的好,两位,这边请,我给两位找个靠窗的桌位拼。

    说罢,领着两人往前走,一眼看见有个靠窗的长条桌子上,对面坐着两个书生,便上前躬身陪笑道:“两位公子,今儿个人多,这两位没地坐,能否方便一下,拼个桌,一起吃啊?”

    背对着叶知秋他们的那书生冷哼了一声,道:“我们喝酒不给钱吗?”

    “不不,嘿嘿,公子,只是……”

    “只是什么?我们兄弟在这喝酒,加上旁人,还有何趣味?你倒说说看!”

    店小二点头哈腰一个劲赔笑。

    对面那书生道:“罢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拼桌就拼桌好了,叫他们过来吧!”

    店小二大喜,一个劲作揖谢过,忙不迭把叶知秋和范妙菡请了过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