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文魂(求推荐票)

华西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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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人莫不有气。气者,心之发而已。”

    天下之人,心中都有浩然之气。所谓浩然之气,就是刚正之气,就是人间正气。

    人之初,性本善,自然豁达光明。

    浩然之气者,只需秉着本心行事,就能自然而然生成。

    这就是“心之发而已。”

    这就是吴节这篇文章的破题。

    可惜因为吹灭了灯,却没有人能够看到。

    正值黎明时分,四周一片漆黑。只考舍里有星星点点油灯,望之如璀璨的星河。

    晨风中,吴节挺身玉立,奋笔疾书,大袖瓢飘,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度。

    看到他吹灭了灯笼,文同知一惊,猛地站起来,正要大声呵斥。林知府却一笑拉住他的袖子:“且看看。”

    文同知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考卷中引有红色暗格,每个字的大小都是规格。这黑灯瞎火的,换成普通人,根本没办法把字填进格子里,一不小心就会使得这份卷子彻底报废,失去了考试资格。

    只有那种对书法有极深造诣的人才能笔随意转,从容潇洒而不逾矩。

    文同知当年读书的时候在书法上也磨练了许多年,这人学习书法,一开始讲究是笔下重若千斤,每个字下去都需力透纸面。当初,他为了锻炼腕力,还在手上棒过小沙袋。

    待到手上有力了,才谈得上笔锋和劲道。

    然后,就该训练对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的熟悉程度。这个时候要求写核桃大字,等有了一定认识之后,才能开始写蝇头小楷。

    这样三五年下来,不管是大字小字,写出来都是法度森严,密不透风,宽可走马。

    所以,对一个合格的书法家而言,即便是蒙上了眼睛,也能在一粒米上写字。

    看到吴节在黑漆漆的夜里作文,文同知这才大为吃惊。当初,锦江夜宴他可没去参加,无缘见识吴节的那一手张旭狂草。此刻忍不住抽了一口冷气:看来,这个吴节在书道上已经浸**了多年,否则也不敢如此拖大。

    但书闭目写字,文同知自认也能办到。可现在是在考场上,你得一边斟酌文辞,一边答卷,一心二用,一不留神,就将卷子写废了。

    吴节此举,难道他在一瞬间就已经打好了腹稿,这才流畅地写下去。

    一篇八股文章,只一刹那就想好了,即便是七步成诗的曹子建也不过如此。

    这个吴节,难道真是天生的怪才?

    文同知深深震撼。

    同样感到震撼的还是同期的考生,吴节正好坐在小广场的正中,被一圈考舍围在正中。他的一举一动都被超过两百人同时看到。

    没有人敢于动笔,甚至没有人磨墨,就那么盯着吴节看。

    只觉得天地之间只吴节一个人在苍茫的晨曦中,深沉的黑色中高袖回舞,极像一个从滚滚汉字长河里跃将而出的文字,不断变换,与神同行。

    是的,汉字最早只被掌握在祭师手中,刻在甲骨之上,是用来与天地沟通的,自然而然就带着一股魔力。

    而吴节在这片亘古一般的夜色中,就是那一颗即将发出光芒的文魂。

    “行道之人,一朝之忿而斗焉,以忘其身,是以气也。方其斗也,不知其身之为小也,不知天地之大,福祸可畏也,然而是气之不养者也。”

    这是承题。

    “不养之气横行于中,则无所不为而不自知,于是有进而为勇,有退而为怯。”

    这是起讲。

    然后是“其进而为勇也,非吾欲勇,不养之气盛而莫禁也;其退而为怯,非吾欲怯也,不养之气衰而不敢也。”

    如此文字,已经大大地高出了同时代人一大截,足可比肩张居正、王阳明这样的八股文大家,甚至尤有过之。

    至少,明朝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章。非关水准,而是没有那种经过唐风浩瀚、宋韵典雅的洗礼。

    是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八大家散文。

    是三苏中排名第二的苏辙。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主要文体,后世之人提起这一文体,大多此文始于明初。其实,源头却是北宋的经义考试。

    北宋的经义考试,因为没有明清时的那么多束缚,行问酣畅恣肆,就其意境和美感,比起后人来根本就是浩月与萤火之别。

    尤其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苏和王安石,更是个中妙手。

    刚开始的时候,吴节还想过抄一篇明末八股好手赵南星、顾宪成等人的文章上去,以他们在八股文上的圆熟融通,想拿第一不过是探囊取物。

    可意识到这次考试不但要赢,还要赢得漂亮时,吴节决定抄八大家的文章。

    本来王安石和苏东坡是最佳选择,可惜他们没写过同题的文章,恰好苏辙有一篇同题作文,只好退而求其次。

    可即便如此,依旧足够秒杀一切了。

    苏辙是苏轼的弟弟,在古文写作中成就极高,否则也不可能挤身唐宋八大家之列。

    苏辙的文章风格汪洋澹泊,也有秀杰深醇之气。而吴节成名靠的却是杜甫的《咏怀》诗和李白的《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三篇作品题材虽然不同,却都蕴涵一股滂沱大气,与苏辙文字中的浑厚精妙一脉相承,正好适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这时候浓得化不开的黎明的黑暗之中,吴节将最后一句写完:“故曰: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养志以致气,盛气以克体,体充而莫敢逆,然后其气塞于天地矣。“

    至此,这一篇九百字的八股文终于写完了。

    手心微微发热,可情绪却已经被完全调动起来。

    吴节只觉得一身的精气神都好象被这最后一笔耗尽了。

    他扔掉笔,缓缓坐下,转头对旁边的衙役微笑道:“麻烦,掌灯!”

    抬头看去,一线天光隐约从东方透来。

    吴节突然暗叹:如此文章一出,十年之内,再没有考官会以此句做为考题了!就算换当世第一作文好手张居正、谭纶、高拱来写,也不可能比苏子由写得更好。

    这就是文化的代差。

    灯笼终于亮了,眼前一片通明让吴节微微虚起了眼睛。

    文同知突然急冲冲地跑过来,低头看去,却见吴节所写的文章字字都不过蚕豆大小,规矩方正地填在红色暗格中,干净得好象是雕版印刷一样,竟无一字潦草。

    而这一切却都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写出来的。

    又定了定神,文同知有仔细地看起了文章的内容。只片刻就将三页稿子看完,然后深吸了一口清晨的冷风,想说些什么,喉咙里却不由自主地发出不为人听到的呜咽:如此文章,字字句句说到人心坎里。诗词小物,同圣人之言,微言大义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脑后有人叹息一声:“四川实在太小,已经装不下吴士贞了。”

    回头看去,正是林知府和府学教授。

    二人眼睛里都是温润的湿气在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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