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七节 最后的古代人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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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浩注视着他,眼睛里全是怜悯和讥讽:“怎么,你觉得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谈论这些?”

    停顿了一下:“我给过你机会,从一开始就给了你够多的机会。”

    “不,你不能这样。”詹建华从他的话里听出冰冷杀意,不顾一切发出尖叫:“我们是同类……不,我们是一起的,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代。”

    “没错,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你的确足以自豪。”天浩的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觉得我看不出正在谋算什么?脚尖顿地,反蹬力加上身体惯性,就能爆发粗最强大的冲击力量,标准的近身格斗动作。你想趁我不备杀了我,然后彻底转换局面?呵呵……别做梦了,你大概忘了我是将军,是你的长官。还有,我给你喝的药很特别,四十八小时内肌肉萎顿,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可以……不,我愿意服从你的命令。”詹建华的反应很快,立刻换了一种哀求方式:“将军,别扔下我,给我个机会。”

    最后看了他一眼,天浩沉默着转身走出房间。

    身后传来詹建华绝望的呼喊。

    “我可以告诉你一些秘密,这个世界有神灵存在……真的……我没骗你。”

    天浩已经什么也不想听。

    濒死者总会说出一些他们自以为有价值的事情。也许是真的,更多的却是编造。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为了活下去,谁都会孤注一掷。

    他对等在外面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带着几名全副武装的彪悍战士冲进去,屋子里顿时传来一声尖叫,随便变为低沉的,被某种物体死死捂住嘴唇的“唔唔”声。

    夜色下的磐石寨,到处都闪耀着星星点点。那是从各家各户透出来的火光,映照出一个个活动的人影。

    鹿庆东睡了很久,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变成了詹建华。

    天浩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保存在干缩人头里的那颗遗传孢子是否真的有效?

    它所产生的造物,究竟是以细胞方式复活久违的死者?

    还是让自己得到一位来自相同时代的盟友?

    无论如何也不能冒险。

    必须安排并制造一个令他相信的特殊环境,才能真正看穿詹建华的内心。

    鹿庆东是个合适的宿主人选,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天浩觉得窥探詹建华内心真实想法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极有可能弄巧成拙。

    细胞直接寄生在体内,复活者直接对宿主进行记忆搜索,任何谎言都无法欺骗他。唯一的机会,就是麻醉药,以及人为制造的紧迫感。

    困顿的大脑会成倍降低搜索速度,没有外部提示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复活者很难从宿主脑海中找出相关记忆。

    我杀了王后,你是负责追索的王子,为了活命我抓住你并将遗传孢子用在你身上。这解释合乎逻辑,变相逼迫着詹建华跟随自己的思维方向寻找记忆。他不可能从大脑里找到关于谋杀的任何信息,以往经历会让他觉得这是寄生时间太短所导致。天浩无比急迫的催促致使他没有时间思考,为了掩饰,只能跟随自己的步调勉强附和。

    至于阿慎和凯博……进犯的所有鹿族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不是每个人都会为了上位者坚贞忠勇。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天浩就能予以满足。虽然不可能收买鹿庆东身边所有的亲卫,但从中挑出几个想要活命的家伙加以培养,让他们按照自己规定的剧本参演话剧,这种事情没有任何难度。

    詹建华是一个野心很大的家伙。

    其实天浩只想试探。

    他理解这种野心,也理解普通人对权力的渴望。杀人的念头没有那么强烈,他自始至终都抱着宽容的念头。

    我们可以共同分享一切。这个世界很大,足以容得下你和我,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

    即便是同族、同国,也可以存在两位国王,一正一副。

    天浩提出沉睡的建议并非偶然。他的确认真思考过这种可能。就算詹建华容不下自己,我可以再次进入沉睡状态,成为一枚新的干缩人头,一枚遗传孢子。他终究会老去,面临死亡,到那个时候,我再醒来,步入这个陌生的世界。

    因为我们是同类,来自历史的同一个时间段。

    夜风带来了干燥寒冷,吹散了天浩的感慨,卷走失望。

    身后传来天狂沉重的脚步声。

    他手里拎着一颗带血的人头:鹿庆东双眼睁圆,惊骇恐惧永久固定在那张脸上。大张的嘴里有一颗木塞,几颗暴露在外的牙齿被挤压着离开原位,脖颈断口边缘带着少量皮肤,应该是用刀斧之类的武器从肩膀上砍下,然后用力撕扯造成。慢慢滴着血,包括一些半凝固状态的液体,在屋子与天浩之间连成一条鲜红色小路。

    天狂把抓在手里的人头举高,以便让天浩看清楚。这动作使他臂膀外侧三头肌绷紧膨胀,显露出令人羡慕的力量曲线。

    “他说他不是这儿的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天狂瓮声瓮气地问:“老三,这家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全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的人。”

    等到排查结束,天浩带着广胜与建平也来到内城门前,三名寨子头领同时单膝下跪,向国师与大王行礼。

    “都起来吧!”心情大好的巫彭一一将他们扶起。特地改换顺序,先左右后中间,把天浩扶起的时候,老国师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连声赞叹:“很不错,你们做得非常好。”

    牛伟邦从旁边走过来,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紧绷的面孔忽然笑了,冲着他翘起大拇指。

    “我这里昨天才得到消息,原本打算让赤蹄城出兵,没想到你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六千多牡鹿族的军队,被你活捉了一半还多……走,我安排了酒宴,给我好好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说是酒宴,其实酒的数量很少,是真正的米酒,人均只有三杯。

    巫彭特意选定一个不算宽敞的房间,只安排了两名侍者。酒虽少,食物品种与数量却很丰盛:来自北面湖里的胖头鱼,秋天摘下来在地窖里储存至今的枣,冰冻化开的梨,从宰杀时就特意混合鲜血灌成的肉肠,切成长条风干的肉,几只野鸡,还有一头当场宰杀的猪。

    侍者将生猪切成大块,按照排骨、肥肉、瘦肉与外皮的比例分割装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火塘,吃法也很简单:用铁钎叉上肉块,直接在火山烘烤,吃的时候蘸盐,肉块大小和数量随各人喜欢。

    很粗野的吃法,管饱,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

    喝过一轮酒,看着三名寨子头领吃了几块肉,国师巫彭用敏锐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顺序扫了一遍,微微笑道:“都说说吧,这一仗你们是怎么打的?”

    广胜与建平一直在说话,天浩发声的时候不多。这并非提前演练,而是他清楚在这种场合最好是别人描述比自己说的效果更好。

    “五千多鹿族人进攻磐石寨,就这么败了?”牛伟邦听得连连倒吸冷气。他下意识想起在磐石寨见过的那些高塔,以及巫彭曾经说过“这里是一座迷宫”。

    “你们掌握的时机非常好。”国师点头赞叹:“如果没有趁夜烧掉庆元寨,鹿族人也不会因为缺粮直接进攻磐石寨。就算是锁龙关的将军也不会比这做得更好……那么,现在说说吧,献上这么多的俘虏,你们自己一个也没有留下,呵呵,都想要些什么赏赐?”

    满心期待的建平一路上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他丝毫没有身为胜利者的矜持,巫彭话音刚落,他就迅速离开座位,双膝跪倒在牛伟邦与国师面前,重重磕着头,连声求道:“姓氏,求大王赐给在下一个姓,我……我只要这个!”

    牛伟邦早已料到建平会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部族底层成员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姓氏,很多人为此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他把玩着手里光滑的玉石珠子,轻笑着从诚惶诚恐的建平身上移开视线,看了一眼正努力控制激动情绪的广胜:“你呢?你想要什么?”

    广胜的表现比建平要沉稳得多。他深深吸了口气,离开座位站起来,走到建平身边跪下,声音里带着一丝微颤:“请大王赐予在下姓氏,恭祝大王福寿万年,安康长久。”

    “没问题!”牛伟邦回答得很干脆:“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雷牛部族的正式宗亲成员。相关的姓氏证明文件稍后我会让人办理。记住,从你们开始,姓氏延续三代。以后,姓氏是否保留,得看你们后人的表现。”

    “多谢大王!”广胜和建平异口同声,心悦诚服同时跪下行礼。

    牛伟邦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挥了挥手:“这样,你们先下去办理相关的认证文书。想必你们得到姓氏的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本王就满足你们。反正酒也喝完了,肉也吃得差不多了,去做你们该做的事。”

    广胜是个聪明人,他连忙拽了一下建平的衣裳,飞快使了个眼色,拖着他离开房间。

    巫彭看了看已经喝空的酒杯,颇为遗憾地舔了舔嘴唇,他抬起头,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天浩:“说吧,你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