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活该你穿绯袍!人太好了!

兴霸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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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彦看着明崇俨。

    后世有些历史学者猜测,明崇俨给李治用的药里面,就有鸦片成分。

    正因为有着这种药,才能有效压制那严重的头疼病症,获得李治的信任。

    当然,由于没有任何史料记录,只是纯粹的猜测。

    现在,猜测成真了。

    明崇俨却还在嘴硬:“我师父曾跟孙真人学医,得传《太清真人炼云母方》,后来才有改良云丹,得成五云丹,此丹绝对有神效,西域胡人懂什么!”

    孙思邈确实对丹药之术颇有研究,还说过凡欲求仙,大法有三:保精、引气、服饵,服饵就服丹。

    不过相较于服丹养生,他更推崇服食养生,这就是药王的智慧,即便有时代局限性,大佬终究是大佬。

    李彦叹了口气:“明道长何必自欺欺人呢,这是原材料的弊处,丹药制造出来,又怎么可能毫无问题?”

    明崇俨背上已经生出了冷汗,但还是摇头:“此言毫无凭证,要贫道如何相信?”

    李彦道:“此处只你我两人,你又是梅花内卫,我也就将目前所调查的案情情况告知于你……”

    他将窦德成卖药的分析说了一遍:“窦掌事是你我共同缉捕的,你觉得我的分析,可有错漏?”

    明崇俨额头上也出现冷汗了,顺着鬓角缓缓流下。

    李彦起身道:“眼见为实,明道长随我来吧!”

    他往外走去,明崇俨咬了咬牙,也跟了上去。

    两人出了玄都观,一起往西市而去。

    此时已经宵禁,但李彦出示鱼符,巡逻的武侯纷纷让开,畅通无阻的进入西市。

    相比起白天的川流不息,夜间的西市也很热闹,胡姬的异域风情在大唐是很吃得开的,很多人都喜欢在榻上学胡语。

    近些年还涌入了许多高丽姬和新罗婢,某些道德分子,依旧是一边批判,一边继续学高丽语和新罗语。

    李彦策马经过一栋栋烛火通明的酒楼,直至最大的一座。

    即便不提考验干部的行业,就看正经的酒楼侍女,汉家女子抛头露面的也太少,没有竞争力。

    相反胡人侍女热情大方,酒楼越开越大,档次越来越高,成为达官贵人、巨商豪贾们喜欢逗留的所在。

    而此处正是西市最大的胡商结社,史氏所经营的酒楼。

    起了个很雅致的名字,叫做醉今朝。

    李彦下马,带着明崇俨走了进去。

    他一身绯袍,明崇俨道袍飘飘,这样的组合小厮都不敢迎,立刻就有管事上前。

    李彦开口道:“带我们去见安武卫,他与你们社长在一起。”

    管事将他们引入后院,很快得到消息的安神感来了:“六郎,你怎么亲自来了?”

    汉人商人的地位都卑贱,更何况胡人商贾,李彦大驾,是真的屈尊纡贵。

    李彦道:“此来是有要事,史社长呢?”

    后面有道人影等候着,此时一听,顿时快步跑了过来,正是胡商结社的社长史思文,极度恭敬的行礼:“见过李机宜!”

    李彦微微点头:“史社长,这位是我的友人明道长,他听闻令夫人久服云丹,病体欠佳,医者仁心,特来诊断。”

    在嫉恶如仇之后,明崇俨又变成了医者仁心……

    明崇俨此时想着全家老小的性命,也顾不上这点,单手行礼,一派仙风道骨。

    别说明崇俨扮相极佳,以李彦的权势,就算是找个街边乞丐要看病,史思文也得捏着鼻子认了,此时见了更是大喜:“道长快请!快请!”

    胡人不重礼数,过程简略,很快史思文就将他的妻子带了出来。

    准确的说,是两个胡婢扶着出来的。

    可以看得出来,史氏原是个极为漂亮的美人,但此时已经形销骨立,头发黯淡无光,眼窝深陷,一副迷迷糊糊的模样。

    李彦想到清朝时期,男子骨瘦如柴,沦为东亚病夫,女子面无表情,任人摆布蹂躏,目光厉色闪动。

    而明崇俨也吓了一跳:“她服用云丹多久?”

    史思文道:“三年了,先是每月两枚,然后是半月两枚,后来十日就要两枚,到如今一日不服,就痛苦不堪。”

    明崇俨还不敢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伸手去把脉。

    他那么强的武功,验了脉象后,手指居然轻轻颤抖起来。

    史思文看得有些莫名,我妻子病重,我都习惯了,你这么悲伤作甚?

    不过想到医者仁心,又有些感动,使了个眼神,下人立刻去取金子。

    李彦则问道:“你们是在何处买的云丹?窦氏商铺吗?”

    史思文摇头:“不是在商铺内,而是在南边的坊市内,隐秘交易,但也瞒不过我,那就是窦氏商会的人。”

    李彦心想这是真当毒品卖了:“多少钱一枚丹药?”

    史思文道:“两枚云丹,百金。”

    百金相当于后世的一百二十万,一枚丹药就要六十万,接近抢了。

    当然,窦氏商会卖给胡商这么贵,是割韭菜,卖给朝中权贵就不会是这个价格。

    李彦又问:“除了令夫人外,史社长了解的,还有哪些人在用此丹?”

    史思文想了想道:“西市胡商还有不少人在用此丹,李机宜需要,我可以将名单列出,东市的商家我就不知了。”

    他们两人说话之时,明崇俨的道袍都快湿透了。

    他之前显然是将玄膏(罂粟)当成一种药物,根本没有认识到它的毒害性,因此十分坦然。

    此事越验越是面色惨白,摇摇欲坠,头低垂之时,心中又翻腾起恶念。

    但想到彼此的武功差距,而且此事已有多人知晓,某些念头立刻烟消云散。

    明崇俨收回手,对着史思文颤声道:“抱歉,我无能为力。”

    史思文倒也没什么失望的:“劳道长费心了,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收下!”

    明崇俨极力婉拒后,失魂落魄的跟着李彦出去。

    刚刚离开西市,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明崇俨大礼就拜下了:“李机宜,救我!救我明氏上千口人啊!!”

    明氏也是地方大族,按照门第来看,是寒门,但钱财富裕。

    否则的话,炼什么丹啊,那是有钱人的爱好。

    李彦扶起他:“我若不是念及与明道长的交情,也不会特来提醒。”

    明崇俨显然慌了手脚:“多谢李机宜!”

    “不必言谢!”

    李彦对于毒品极为痛恨,哪怕他不喜欢李治,但也不希望唐高宗因为这个原因挂掉,何况还有太子。

    而且按照历史上发展,太子过几年就暴毙,李治还有十多年好活。

    这两人指不定还是太子受影响更大,毕竟底子太虚。

    李彦定了定神道:“罂粟本该是药用,只是过犹不及,才成了毒物,如果用料适量,单单用以镇痛的话,是完全可行的。”

    明崇俨惨然道:“可贫道只会炼丹,不会改良丹药啊,这药量是多是少,贫道也不知。”

    李彦也不懂,他是学历史的,又不是学医的,唯有问道:“陛下和太子殿下服用五云丹多久了?多长时间服一次丹药?”

    明崇俨道:“陛下服用三年了,一月服用两枚,殿下服用两年,半月服用两枚。”

    果然太子依赖性更重。

    李彦只有往好的方向想:“五云丹的药效在云丹之上,害处也更小些,现在还有挽救的余地,你一定要将丹方改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丹药的配方是从何处得来的?”

    明崇俨摇头:“师父并未说过。”

    李彦沉吟着,目光一亮:“对了,你师父既然跟随孙真人修习过,为什么不去请教他呢?或者去请求刘太医?”

    药王孙思邈既会炼丹,医术又高超,是真的牛逼,而这个时期,他就住在长安。

    李治本来想让孙思邈当官的,但孙思邈婉拒了,推荐自己的徒弟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历史上的三年后,孙思邈年高,恳请返回故里,此后退隐五台山,专心立著,直至病故。

    李彦很清楚,孙思邈这种不愿意当官的,很难请动,但他的徒弟刘神威至少可以拜会一下。

    然而明崇俨闻言,冷汗又下来了。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隐瞒,低声道:“孙真人对师父不太喜爱,将其逐走。”

    李彦皱眉:“此事我本不该过问,但现在确实是非常之时,明道长不可隐瞒,到底是何原因?”

    明崇俨叹气:“孙真人之意,是师父学医之心不诚,一心只想为官,才让他离开,后来师父传授我武艺,也是我父亲与他约定,会为其谋得一官半职。”

    这是真的一心只想当官,怪不得孙思邈不喜。

    明崇俨的师父叫林建业,在丹徒县当法曹。

    京官看不起地方上的县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官。

    对于没有官职的白身而言,如江南润州那般较为富裕的地方,能当个县尉已经不错了。

    个人选择,也无可厚非,李彦想了想道:“既如此,那只有这样了……”

    明崇俨精神一振:“请李机宜指点。”

    李彦道:“窦氏商会是长安的毒窝,但确实提供了许多样本,你精通医理,通过了解不同阶段服丹人的症状,再与圣人与太子的服丹情况对比,至少能做到心头有数。”

    明崇俨颔首,他现在是真怕圣人和太子有个万一,闻言道:“确实如此。”

    李彦道:“如今之计,只有将窦德成隐瞒的账簿找出,加以自救,我也要另寻办法!”

    明崇俨连连点头,又想拜下:“六郎大恩,请受贫道一拜!”

    李彦知道他有了投效之意,但此时不合适,扶住他道:“谨记,我们不能只发现问题,而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向圣人交差,明道长,一起努力吧!”

    目送李彦策马离去,明崇俨诚心实意的稽首一礼。

    活该你穿绯袍!

    人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