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2章 老死不来往

明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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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辛眉看了眼开车的白贤。

    他问顾纭:“怎么,洪门的小子们欺负了你?”

    “不是。”顾纭道。

    她还想说点什么, 可到底不是八面玲珑的性格,现编谎言她也说不顺溜,索性不说了。

    张辛眉道:“可以。”

    一锤定音。

    白贤下了车,张辛眉自己的随从上车,把车子开走了,送张辛眉和顾纭各自回去。

    他一个人在黑暗中走,脚上像有千斤重,走几步就喘不过来气。

    他想要靠一个地方歇歇。

    他坐在了路边。

    路灯坏了,整条街都没什么灯火,漆黑一片,夜里还是很冷。

    白贤从小挨过无数的虐待,从身体上到精神上,他活到了现在,皮糙肉厚,几乎没什么能打击到他的。

    可直到这一刻,他重新感到了剧痛。

    这不满二十岁的男人,人高马大,把自己缩成了一团,坐在路牙子上。

    他从未体会过这样的痛,从心口蔓延,撕开了他的骨头和皮肉,一寸寸的凌迟。

    他以后想见她都不可能了。

    他不知道顾纭藏了什么东西,哪怕现在被张辛眉烧了,他仍是不知道。

    但肯定很重要,甚至致命。

    顾纭当初敢藏,就意味着很危险。而她现在为了摆脱他们,可能主要是他,宁愿冒险。

    他想,一定是那晚他的手迟疑了几秒,露出了他的非分之想,让顾纭知道了他的猥琐,以及他心中最不堪的贪念。

    她害怕了。

    像他这样的人,就好像是一块臭泥巴,谁愿意沾在自己洁白的连衣裙上?

    所以要赶紧甩开。

    她是知道了他的企图,担心他会伤害她吗?

    白贤不会的。

    他哪怕是死,哪怕是把自己的贪心剁得血肉模糊,也不会去碰她,更加不会伤害她的。

    他连坐着的力气都没有,像流浪汉一样,蜷缩着躺在路边。

    眼泪从眼眶滚落,落在了鼻梁上,再滚到另一边的面颊。

    他试图把自己洗干净,从淤泥里爬出来,现在却又要再爬回去了。

    心上的光明,归于灰烬。

    他就在路边躺了三个多小时,才汲取一点力气,一步一挪回到了歌舞厅。

    凌晨了,歌舞厅依旧灯火辉煌,夜场的喧嚣还没有结束。

    他从后门进去,直接去了储物间下面的楼梯间。

    那门后面,有个小小的灯泡,开关就在门口。

    白贤按了开关,电灯骤然一亮,他看到一个女人雪白着一张脸,坐在他的被褥上,穿着白狐裘的舞台披肩。

    是皓雪。

    她定定看着白贤,手里还团着一簇雪白。

    是围巾。

    白贤下意识去抢,抓起来的时候,却发现那团雪白,不是围巾,而是被皓雪拆成了线。

    他的眼睛一下子就充血了,赤红着双目问:“你干的?”

    皓雪站了起来。

    毛线到处都是,披挂在她的身上和手腕处。

    她冷冷道:“谁送给你的?”

    白贤拼了命想要去抓牢。

    那条围巾很长,是他这一生最暖和的一件东西。

    等它被拆成了线,那线简直铺天盖地,到处都是。

    白贤双手都不够用了,他拼命去扒拉,想要拢在怀里,可线头这里跑一点那里跑一点,他根本就抓不住。

    他简直要疯了。

    脸上重重挨了一记耳光,皓雪死死攥住了他的衣领:“你找野女人了!好你个下贱坯子,你居然背叛了我!”

    说罢,她又重重去踢白贤。

    白贤任由她打、她踢,只顾去抓那些毛线。

    皓雪却把手里的毛线,缠住了他的脖子,死命勒紧:“你敢背叛我,我要杀了你!你这个下三滥的贱种,你天生就没人要,我要你了,你居然还敢背叛我!”

    毛线很刃,也很细,勒进了皓雪的手掌心,也勒进了白贤的脖子。

    血珠把毛线染红了。

    白贤看到血滴下来,这时候才恍然惊醒,他回手就把皓雪给扔了出去。

    每次打架,都是皓雪打他。

    所以皓雪都不知道,他强壮的胳膊能一下子就碾死她。

    他还在拼命拢那些毛线。

    皓雪被他甩出了至少十米,从楼梯间一下子撞到了对面的墙壁,整个人都撞懵了,浑身都疼,骨头像是散了架。

    她那股子懵劲过去,嚎啕大哭。

    经理和舞女们都挤了过来。

    白贤小心翼翼把染血的毛线收起来,想要搓揉干净,可血都凝固了。

    他慢慢转身。

    舞厅众人好似看到了邪神,他双目赤红,脖子里流血,高高大大站在那里。

    他没有继续打皓雪,也没有闹事,只是对皓雪道:“从今之后,我跟你老死不来往!你若是敢去找我,我就会亲手杀了你。这句话,你们都做个见证。”

    他用被褥把毛线全部收拢,抱着它们,阔步出了歌舞厅。

    皓雪哭天抢地:“你个负心汉,你给我站住!”

    她不顾身上疼痛追了出去。

    可白贤走得那么急,压根儿追不上,很快他就消失在黑夜里。

    皓雪坐在门口哭。

    客人们也挤出来看热闹。

    经理让她注意一点,别影响做生意,派人硬拉着她,将她架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些歌女和舞女都在看热闹。

    她们一点也不同情皓雪,反而替白贤松了口气。

    “皓雪把他当奴才使唤,动则打骂。他人是很正派的,上次让他帮我搬东西,他进我的房间,眼睛规规矩矩的不乱看。”一个歌女道。

    “何止是奴才?简直是当条狗。白贤看上去不怂包的,就独独对皓雪能忍,就凭这点说,他挺爷们的。走了好,以后自己好好过,少些折磨。”

    几个人议论着散开了。

    只有舞女小孙,方才闹事时她在舞台上,退下来之后听说了此事,当即一头扎进了黑夜里,追了出去。

    “你干什么去?”有个小姐妹喊她,“你给我回来!”

    “小孙太痴情了,真可怜。”有人道。

    两个小时后,小孙哭着回来了。她跑了一身汗,脸上的妆容全花了,根本没找到白贤。

    她浑身发抖:“我会不会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了?”

    其他舞女扶住了她:“你就别添乱了。有皓雪在,你这是干嘛呢?你还想去给皓雪的男人做小老婆吗?”“我想!”小孙哽咽着说,“我想的,我想做小老婆。让我跟着他,我死了也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