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看了脸,嫁给我!4

桃桃凶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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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我想方设法,采取镑种策略想要从马夫嘴里套出一点话来,比如说这位神秘的朝廷大员到底是甚么人,资产多少,有无娶妻之类,那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马夫却好似嘴里上了门闩一般,愣是不透露半个字。

    这么严的口风,实在可与革命烈士相比。

    我周娇娇——啊不,现在起,我是周原哀——甘拜下风。

    但,我的一个直觉更明确了,那位神秘的主人肯定不是一般人,而他的目的,也许并没有告诉我那么单纯——皇帝再不行,也不用他那么操心吧,他又不是皇上的爹。

    不过,与我何干?我只需要拿钱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也不会放过这八卦的。

    这三天内,我拿着银票给自己租了一间舒舒服服的小庭院,请了两个老妈子打扫卫生和做饭,日子过得十分爽。

    当然,我也不忘记旁敲侧击地问这两个老妈子——一个姓李,一个姓张——有没有甚么荆门节度使的八卦。

    现在敌明我暗,正是我最有利的时机。

    打听清楚我那没心没肺的爹的各方面细节,以后才能好好摆他一道。

    但是,这可不容易。

    对老妈子们来说,节度使简直比皇上还大,一问起来,她们面上就浮现老鼠见了猫的表情,屁也不敢放一个。

    我更郁闷了,NND,这节度使很牛逼啊,他女儿我怎么一点儿也没沾到光?

    但我的性格就是不会把任何事放在心上的,很快又觉得自己自由自在也挺好的,不需要看人眼色,自己赚钱自己花。

    总有一天我能摆我那没良心的爹一道,恶人自有恶人磨,我就是他的恶人磨!

    唯一有点牵挂的就是这原来周娇的娘——说起来,也算是我娘了,她不会过得很惨吧?我那没心肝的爹既然对我不好,想必对我娘,他五姨太也不会太好,唉,等我发财了,把她接出来,和我一起住。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赚钱。

    我特意让李妈买了张华彩缤纷的财神爷画像贴在门口面,日行三拜,每次三炷香。

    财神爷,快点保佑我发财吧。

    我每天早上,都是数钱数到自然醒……睡觉睡到脚抽筋……

    日子过得飞快,第二天就是要去工作的时候了。

    那一天我揣了些银子在身上,准备去市场上逛逛。

    我毕竟曾经是红袖阁的姑娘,自然不好在大庭广众下抛头露面,于是戴了个斗笠,骑着匹马,慢悠悠地在小摊上这儿买点糖,那儿买点胭脂。

    突然,眼一亮。

    有个小摊上摊主以五彩胶泥捏了许多泥人儿,虽然小,却五脏俱全,眉眼灵动,我一看就喜欢,揣摩他的笔法,竟然又找到一些画画技巧。

    和那摊主随便交谈几句,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高手,果然在民间。

    突然耳边划过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那声音分贝那个高,就像一根细细的铁丝直直地插进人的耳膜里。

    “云吉哥哥,云吉哥哥,阿媚要那个嘛,那个泥人儿!!”

    我暗叫一声真是冤家路窄,这不就是我妹妹周媚小郡主和云吉嘛。

    不过我戴了斗笠,他们认不出我。

    “云吉哥哥,快嘛,我要泥人儿,你买给我!”周媚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我喜欢那个,还有那个,哎呀,我都喜欢,都是我的!”

    真讨厌,余光一闪,周围的人也纷纷皱眉。

    我灵机一动,塞了一坨银子进摊主手里:“大伯,我全要了。”

    “姑娘,值不了那么多钱……”摊主还没说完,我扬起袖子,动作利落地将所有泥人全部拢进袖子里!

    自己赞叹一个!

    接着,策马转身奔开!

    周媚的声音高了八度在我身后炸响,我估计所有人都会有一种耳朵被强迫的感觉:“云吉哥哥——有人抢阿媚的泥人,不要脸,贱民——你快去把那刁民打死——”

    云吉无奈地劝慰周媚:“二小姐,不过是泥人而已,我们另外找一家买就是了。”

    周媚却更来劲了:“不,我就要那个泥人,我要的东西都得给我,这是爹爹说的,云吉哥哥,难道你要违抗爹吗?你别忘了,是爹把你从死人堆里救出来的,他对你有救命之恩,我是他最疼爱的宝贝千金——你就知道想着那个死阿娇,她那么低贱,哪里有阿媚我高贵——”

    云吉的声音颓丧而无奈:“二小姐,人家都走了。”

    “哼,走了也得抓回来,还有这个卖泥人的刁民,宁可卖给那个贱人,也不留给本小姐,我也要把他抓起来!”周媚说着就冲向泥人摊子,狠狠地踹了一脚。

    卖泥人的大伯一看就老实巴交,不敢反抗,摊子登时被周媚一脚踹翻了,红红绿绿的颜料洒了一地。

    甚是凄惶。

    大伯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零散地飞扬。

    周媚还喊着:“哼,让你以后不把泥人卖给我!”

    我蹙了蹙眉,这小懊娘年纪小小,就懂得要挟别人,欺压别人,太让人不爽了。

    得给她一个教训。

    我勒紧了缰绳,扬起鞭,“嘘——”一声,转身向后驰去!

    一转眼,我坐在马儿上径自到了周媚面前,勒马和她对视。

    今天周媚打扮得着实惹眼,桃花粉面,一身鹅黄色衫子,腰后还系了一个硕大的蝴蝶结,头上也是蝴蝶结,飘着老长的丝带,风一吹,的确怪好看的。

    可惜这么漂亮娇美的小懊娘如此仗势欺人,我冷笑,竟然还和我有一半的血脉,丢人。

    周媚完全想不到我竟然敢回头冲到她面前,圆瞪一对大眼,仇恨无比地看着我骂道:“快把本小姐的泥人儿还给我!不然我要我爹爹把你抓下大狱治罪,打死你!”

    我风轻云淡地微笑,从袖子里丢出一个泥人,直直砸在周媚的手心里:“好啊,给你,给你就是了。”

    我在现代就通晓变音术,在古代这几天慢慢地找回了感觉,这一下说话的声音不但和我本人一点也不像,而且完全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就算回忆起来,也很难说出那是怎样的一种声调。

    周媚贪婪地捧着泥人,端详一会儿,又抬头看我:“还有呢?明明不止一个的!你别想抢我的泥人!”

    贪心啊。

    我冷笑,袖子一挥,将那些泥人抛上半空,登时纷纷扬扬好似下了一场雨,直直朝着周媚击下来:“都还给你啊,节度使家的千金小姐——抢你的,我还不屑!”

    周媚赶紧伸手去接,可是哪里接得住,泥人儿纷纷扬扬掉下来,许多砸在她的发髻,衣襟和娇美的脸蛋上。

    周媚气急败坏:“云吉哥哥,快来帮我接啊!”

    我又冷冷道:“这位壮士,一个女子不论什么身份,都不宜如此骄纵,会害了她。做人,也该有底线,报恩,不是这么报的。”

    云吉愣愣地看了我一眼,那眼中似乎有所感悟。

    我心里叹口气——云吉,你太软弱了,也许就是因为如此,原本的周娇才会沦落风尘。

    你为什么没能下定决定,带她走?

    你当时没有做,就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不是周娇,周娇再也不会回来了。

    然后,我也不理他们,策马扬鞭远去。

    周媚好不容易捡起许多摔得七零八落的泥人儿,气得大骂:“什么东西!我要找我爹把你打进死牢——“

    她还在骂骂咧咧,突然觉得手心好痒。

    不,不单是手心,全身都好痒。

    脸上,脖颈,手臂,都好痒。

    一种巨大的恐惧攫取了她的心,她一转头,对着云吉哭道:“云吉哥哥,我好难受,好难受——”

    云吉呆了,眼前的二小姐脸颊,手臂,脖颈凡是露出的皮肤,全部长满了红疹子!

    怎么会?之前还没有的。

    那些红疹子蔓延的速度极快,简直就在云吉的眼前分裂,很快周媚那原本白嫩可人的皮肤上几乎没剩下一块好的!

    云吉也慌了:“二小姐,你——”

    周媚大哭:“云吉哥哥,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怎么手上全都是红疹子?好痒,哎呀呀,我要死了,我不要死——啊啊啊啊啊啊啊——“

    云吉只得将她抱上马,飞驰回节度使府上。

    心中却有个疑问,他一回头,看了看之前那匹马和那个女子消失的方向。

    她是谁?

    听着周媚的尖叫和歇斯底里的哭叫远去,我哼了一声,拍拍手掌,跳下马来。

    活该,这不过是小小的教训而已。

    这几天我除了逛街享受生活,可没闲着。

    跑了好些药铺,花了不少银子,找到了一些民间流传的秘方。

    刚才下在泥人儿上面的令人全身瘙痒,皮肤过敏的皂角粉,就是这几天的成果之一。

    只要伎俩稍大,便会出现刚才周媚那样的情形,这种红疹子任何药也无法立即消除,最多能缓解瘙痒而已。

    对于周媚那样自以为是天下第一美女的娇小姐,是最好的惩罚。

    自然,我不会让她毁容,过得一个礼拜自然会慢慢消除,但是这一个礼拜估计周媚有的好受了。

    我心中也有淡淡失望。

    云吉啊……你为什么要那样放纵周媚……

    难道你为了报恩,就可以是非不分么?这样的你,我都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不过,我自嘲,也许对他而言,我和他做不做朋友都无所谓,我还是别自我感觉太好。

    我跳下马举目四望,突然打了个喷嚏。

    咦,这里的风怎么夹杂着一股海鲜的咸腥味道。

    原来这周围竟然是个海鲜市场。

    海带、咸鱼、贝类,不一而足,而且看起来都很新鲜。

    我最爱吃海鲜了,特别是生蚝,那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

    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是个好日子!

    好奇心大起,这里不是西北内陆么,怎么会有海鲜?

    找了个老伯问,老伯告诉我,邺城虽然处在煌王朝的西北角,却在西边五十里处有个不小的内陆海。

    这个内陆海叫做哲木错,那是少数民族方言,翻译成中原文字就是”蓝色的眼睛“。

    好美的名字啊,我不禁很向往,看着西边心想,等我画了几幅画,挣到钱后,就自己去那个“蓝色的眼睛”潇洒游玩。

    在海鲜市场里面转了一圈,准备买些生蚝回去让张妈给我做蒜蓉生蚝,却见到有卖章鱼的。

    活章鱼耶!

    章鱼哥触须在水里漂浮,看到我好像很激动的样子,攀住桶盖。

    我灵机一动,跟卖章鱼的大伯说:“我要这只章鱼。”

    大伯问:“杀不杀?”

    “不杀,要活的。”我微微一笑,“连桶买了,大伯我给你多加五两银子,你帮我送回家去吧。”

    大伯做一个月生意都挣不到五两银子,登下喜颠颠地答应。

    我刚前脚离开,一辆马车正好经过。

    马车里一道视线厌恶地瞟过来:“什么东西?真恶心。”

    正是烈君绝。

    鸿鹄看了一眼:“哦,是章鱼,章鱼养在水里面。”

    烈君绝虽然身为一国之君,而且武功超卓,气势非凡,但是有一个弱点,就是最恨这种软绵绵,黏黏呼呼的,滑腻腻的软——体——动——物。

    只要一想起来,他就全身发毛。

    他俊美无比的脸登时扭曲了:“这么恶心的东西,鸿鹄,给我杀了!”

    鸿鹄赶紧道:“这里是贸易市场,边境民众们交易的场所,主上你要是杀了那章鱼,恐怕那渔民一天的生活费用就没有了。”

    一边说,他还一边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