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中医比试(六千大章)

秦长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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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歌有微博吗?

    还真有。

    而且还是个加V的号。

    他的这家月西楼酒吧,在阳光市的某个圈子里也是挺有名的,他最出名的特质就是——痴情。

    来过他这家酒吧的人,都知道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的爱人。

    “来,拍张照吧!”

    “既然是用我的微博帮你应战,总要你亲自出面证明一下。”

    “摆个吊炸天的姿势,不要让人看扁了。”

    “咔嚓!”

    手机拍照,完成。

    刘长青也不知道什么叫吊炸天,就比了一个食指的动作……本来想比中指的,但那样做的话,实在有损中医的形象。

    过了一会,金歌道:“好了,比赛时间地点你知道了,后天九点,我给你去捧捧场。”

    刘长青看了一眼金歌回复的内容。

    「@桐医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下面是刘长青的那张照片。

    最后加了个注释:刘医生不玩微博,借号应战,10月1日,不战不散!!

    没有错,后天就是10月1日了,在华夏正好是国庆节。

    这个微博更新之后,一开始没有多少人关心,因为金歌虽然是个V号,可他终究不是什么大明星,而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甚至很多号还是因为酒吧搞活动加上去的,绝大多数都是僵尸粉。

    不过,也有意外。

    真爱粉也有的,比如此刻正在某高档女子会所做脸部SPA的沈晚歌。

    沈晚歌是什么人呢?沈立的妹妹。

    沈立,就是阳光四少之中的其中一位。

    且不说沈立这个人,也不说沈家,沈晚歌却是个名人,网络上的名人,她是一名网络主播,年纪不是很大,今年只有22岁,并且长得非常……卡哇伊,是天生萝莉脸的那种,深受宅男们的喜欢。

    而她的微博粉丝,足足超过七百万。

    但是有一件事说出来,恐怕绝大多数的粉丝都要伤心欲绝,因为沈晚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并且是比她大了足足有十年的男人,最伤人的是,那个男人还有自己喜欢的女人。

    他就是金歌。

    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歌字,原本可以成为一段佳话,可惜却是一段孽缘,金歌的歌,不是为沈晚歌而歌。

    可越是如此,沈晚歌越发喜欢金歌。

    今天,沈晚歌只是在做脸的时候,习惯性点开微博看看粉丝有什么留言,比如说想让她直播什么类型,结果点开看到有个特别关注的信息。

    沈晚歌的特别关注里面,只有一个人,就是金歌。

    可惜,金歌这个痴情男,几个月都不更新一条微博,结果没想到今天更新了,总不能是推荐新酒什么的吧……一点开,入眼就是个男人。

    紧接着就看到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宣言。

    好霸气!

    沈晚歌心情激荡,就喜欢这个男人的霸气。

    别人可能不知道金歌霸气的一面,只知道他是个痴情的男人,但沈晚歌不一样,她见过他的另一面。

    “咦,还以为是什么呢,居然是为了这个家伙应战。”

    “写的还如此豪迈,果然不亏是我的金哥哥。”

    “转发,给你打CALL。”

    沈晚歌马上点了转发,并且还@了几个她认识的大V。

    然后,这个消息一下子就燃爆了。

    “听说了吗,中医哥应战了。”

    “啊?我老公应战了?在哪里在哪里,给我看给我看。”

    “你老公不是吴京吗?怎么换了?”

    “我两个老公行不行?”

    ###

    “咦,我的女神沈晚歌都来转发了,后天沈晚歌也会去现场吗?”

    “说不定哦,她本来就是阳光市人,可能会遇见她本人直播呢!”

    “那必须要去啊!”

    “支持我女神,我也转发一个。”

    …………

    阳光市,桐医馆。

    这是一家新开没多久的医馆,老板就是姓桐,叫桐浩,年纪不大,才三十八岁。

    这其实是一家父子店。

    子承父业。

    桐浩的父亲桐三森,算是一名老中医,目前还在另外一家民营中医馆坐堂,不过每周会有两天到儿子这边给他撑场子。

    可惜,桐三森的名气本身也不是很大,尽管私下里让他的病人尽量转到桐医馆去,但是效果寥寥,开业半年,入不敷出,再这样下去,医馆就要关门大吉了。

    然后,刘长青这个中医哥横空出世。

    桐浩灵光一闪,找到了契机,蹭一波中医哥的热度。

    “老公,老公,快看,中医哥应战了。”一个穿着护士装的少妇,拿着手闯进桐浩的办公室。

    “什么中医哥,不就是一个乡村的赤脚医生吗,毛都没长齐呢!”桐浩哼了一声说道,他的这个老婆比他年轻很多,现在才25岁,本身就是个护士,是他以前去医院上班的时候勾搭上的,叫祝可梅。

    祝可梅生的前凸后翘,身材无比风骚,而她的为人也是极其风骚的。

    要不然,桐浩也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就把她勾搭上席梦思了。

    那个刘长青五官清秀,身高腿长,还有八块腹肌,可正是自己老婆喜欢的类型,他担心自己头上发绿,所以暗中警惕。

    祝可梅笑道:“好好,就是赤脚医生,我只是随口一叫,你看你看,他应战了,十月一号,就在我们的桐医馆,信息点击量已经达到一千万了,留言超过五十万,还在增加。”

    “这么多?”

    “当然,好多知名的人物都转发了。”

    桐浩看了几遍,哈哈大笑:“好,太好了,转发的越多越好,留言的越多越好,到时候就有无数双眼睛看到我们桐医馆,这曝光度简直比打广告好一百倍,而且不花一分钱。”

    祝可梅道:“但是我们要是输了,就要拿出一百万啊,我们现在可拿不出这么多钱,所有存款全都投进这家医馆里了,除非卖房子。”

    桐浩道:“不可能输的,这个叫刘长青的家伙,我查的清清楚楚,就是山村里的赤脚医生,并且还是前不久才刚刚拿到乡村医生资格证书,这样的一个小子,你说能赢我吗?何况,我们有双保险。”

    祝可梅想想也是,笑着说道:“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将护士装往外一剥,露出里面的真容。

    “我……我曰!”

    桐浩看了一眼,立即血脉喷张。

    虽然是自己的婆娘,可是真的没有想到,这是在医馆里啊,居然也敢真空上阵?

    接下来,就是一阵没羞没臊的动作操。

    …………

    第二天,刘长青应战桐医馆的消息继续发酵。

    甚至消息都传到了青山镇的学校。

    唐芸这段时间都没有跟刘长青见过面,从新学期开始至今,已经足足一个月了;对于刚刚坠入情网,私下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的两人来说,这么长时间的分离是非常难熬的,也是很危险的。

    不过,唐芸心里面却充满了危机感。

    因为刘长青的进步太大了,也太快了。

    那不是学习上的,而是整个人生的进步。

    努力学习考大学为了什么?对乡村孩子来说,就是谋一个出路,是一块敲门砖,敲开大城市里知名企业的大门,让自己以后的工资可以比别人高一些,工作性质轻松一些,说出来高大上一些;可是刘长青直接就开了两家公司,还有一个实验大楼,一个非常大的民宿,每天赚到的钱按百万为单位。

    他已经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而她就算继续大学深造,毕业以后,可能顶多也就是进这样的公司,从一个小职员开始做起。

    所以,唐芸有危机感。

    一是担心自己跟他的差距越来越远,心也离的越来越远,最后连背影都看不见。

    二是担心他身边的美女越来越多,她这个青梅竹马最后被淘汰出局。

    所以她必须要努力,考上名牌大学。

    最后的一年,把相思化为学习的动力。

    然而这个时候,正在做一套模拟试卷的唐芸,忽然耳朵一动,听到了二狗子三个字,她对着三个字是很敏感的,然后就听见有人叫道:“哇塞,你们看,你们看,这个是不是二狗子?我怎么感觉这么像呢?”

    然后有人说:“三毛,你这新闻都落伍了,昨天就出来了,就是二狗子,这家伙还是那么贱兮兮的,对着人家记者露出风骚的腹肌,现在是老婆无数了,不信你们问班长,班长跟二狗子是邻居,肯定清楚。”

    唐芸哪里知道。

    蹭的一下站起来:“自修课看什么手机?拿来,没收一个小时。”

    “班长,不要了吧?”

    “这是必须的,你想不想永久没收?”

    “当然不想……那班长,就一个小时哦……”

    唐芸拿走,低头看新闻。

    然后,脑子里浮起一个念头:十月一号,我也要去。

    …………

    网络上的纷纷扰扰,刘长青一概不管。

    对于应战桐医馆,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拥有夏青薇这个重量级BUG一样存在的他来说,就是开了挂的人生。

    要是打不赢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私人中医馆,他也不配成为夏家的传人,夏青薇会第一时间把他吸成人干——

    要你何用?

    不如给我吸光算数。

    不过,现在的夏青薇正扑在一本线装书上,郁郁不倦的看书。

    书没有名。

    其实是一本笔记,从金歌那儿弄来的。

    是金歌……哦,是金歌的前世,就是那位民国小道士,自己学符箓的时候记下的笔记。

    好家伙,足足一大本,看起来很有料,但其实就是学符箓的基础,是一本入门书;不过笔记这种东西,本身就比教科书式的内容更加详实,还有金歌自己的感悟。

    所以,就算刘长青自己学,也不会太难。

    金歌能拿出这样的东西送给他,很大方了。

    另外,金歌还告诉了刘长青一件事情,关于如何温养法器。

    法器这种东西,随着使用次数增加,是会有磨损的,里面的法力用一次少一次,高手手中的法器,会越用越强,那是因为人家懂得温养。

    而没有温养的法器,就跟符箓一样,到最后法力耗尽,变成了废品。

    温养法器有很多种办法。

    不过以刘长青现在的能力,只适合一种,符养。

    什么意思呢?

    就是用符箓来温养法器。

    他现在是在偶然的机遇下,修炼出了精神力,但也不算很强大,要不然之前被叔侄俩的黄符纸冲击一下,也不可能看见赤果果让他去快活的言静姝;这点精神力是不足以直接温样法器的,完全撼动不了。

    但是利用符箓,就可以了。

    告诉了刘长青这些东西之后,金歌也不是一无所获,他拿走了从隐墓里面弄出来的五鬼丧魂钉,也就是那枚棺材钉。这家伙美其名曰,五鬼丧魂钉丧尽天良,是一件邪恶之物,他来想办法将它彻底销毁,但是看他悄咪咪的眼神,肯定不是这么简单。

    “小弟,快过来,过来!”

    夏青薇从笔记本里出来,跪在床上,将笔记本翻到某一页。

    现在她十足的凶魂实力,加上手链又吸收了十个凶魂和一个厉鬼,现阶段不缺能量给她吸收,翻翻书这样简单的动作,对夏青薇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难度。

    刘长青转头看去。

    顿时眼睛被刺了一下,差点瞎掉。

    只见夏青薇跪床的姿势无比诱人,一对浑圆的大臀高高翘起,还轻轻的摆动,摇来摇去;加上她幻化出来的是一件红色旗袍,高开叉,大腿若隐若现,看的刘长青可耻的石了。

    哈喇子都要忍不住流下来。

    要不要这么诱惑啊?

    “喂,你快点啊!”夏青薇催促,回头看他,然后目光就定格在他昂首怒放的特征上,轻啐一口道,“小色鬼,想什么呢,没大没小,越来越不像话了。”

    刘长青跟她熟悉了,胆子也大起来,笑道:“薇姐,你选的这身衣服真漂亮,衬身材,身材真好。”

    任何女人都会在意自己美的一面。

    就算是身为鬼魂的夏青薇,也不例外。

    不然,她在古代根本没穿过旗袍的,为何现在要幻化出一身旗袍出来?不就是看到旗袍穿着好看,才幻化的吗?

    “真的吗?”夏青薇飘起来,脑袋没有动,眼睛紧紧盯着刘长青的眼睛,身子却哗啦哗啦的转动起来,嘴里还问道,“真的很好看吗?”

    这,这已经不能用好不好看来形容,而是恐不恐怖。

    “哼,臭小子,让你对着我石,让你对着我石!”夏青薇暗暗冷笑,一直转到刘长青两眼发昏,脸色苍白,这才停下。

    “看书。”

    她指给刘长青看的内容,正是金歌在笔记本上记载的重要部分,“其他内容都是废话,你从这里开始看就可以了,跟鬼谷秘术中的符箓画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实万变不离其中,一切离不开精神力的沟通。”

    “还有这……”

    “这也可以看看。”

    “后面有几个常用的符箓有点意思,其余的,没什么用。”

    夏青薇说到最后,美眸一转,道:“这个小道士当年也是六根不净,你想不想知道,他第一个喜欢的女人是谁?”

    “啊——?”

    还有这种八卦?

    刘长青眼神炯炯,等待后戏。

    夏青薇也不卖关子,倒在床上翻了几个滚,看得刘长青目眩神迷,然后才听她说道:“是他们山门之下,生活在小山村里的一个寡妇,姓陆,屁股还特别翘……”

    说到这里,夏青薇咯咯咯的笑起来,两只玉足使劲拍床。

    还真的拍出啪啪啪的声音。

    刘长青连忙在笔记本上翻阅,果然在其中一张页面上,看到了一则日记一样的东西——

    「三月初七,山下老虎岭有百姓朝我门中求助,一寡妇中邪,满地打滚,师傅命我下山查看……寡妇年方三八,五官细致,腰细尻翘,我给她驱邪时,她竟然脱光衣服抱我,还……还亲了我……晚上做梦,我尿了裤子,我是不是爱上那妇人了?」

    刘长青看完,差点笑喷。

    金歌牛逼!

    改天有机会问问,第一次被女人亲,是什么感觉。

    “对了,薇姐,之前这个手链对那女厉鬼不起作用,这是什么原因,你可知道?”想起之前隐墓之中,女厉鬼对他狂轰滥炸,但是手链就是没有起作用,就算他使用了精神力,也没有用。

    倒是后来九个凶魂近身,又主动将它们统统吸走。

    夏青薇道:“根据金歌给的理论说法,可能是手链也需要温养了吧,还有一方面是你的精神力太差,无法驱动法器对付高端的鬼物,所以,尽快提高你的精神力吧!”

    “可是这要怎么提高啊?”

    “有办法的。”

    “你快告诉我。”刘长青坐过去,盯着她的美腿。

    “炼精化气,炼气化神。”

    “啥意思?”

    “就是少玩女人,没见那些道士和尚什么的,都是出家人不讨老婆的吗?肾气不足,精元虚耗,哎,年少不知精气贵啊!”

    呃——,算我没问。

    十月一号很快就到。

    而此时网上对刘长青和桐医馆之间的中医对决,炒的沸沸扬扬。

    甚至有人还我这次对决开出了地下赌盘。

    刘长青的赔率是,一比五。

    桐医馆的赔率就要低很多。

    因为在绝大多数的心目中,刘长青是必输无疑的。

    为什么呢?

    因为刘长青太年轻了啊!

    国人对中医的理解,那是年纪越大,本事越高,去看中医的人,首先看中医师年纪大不大,胡子白没白……当然这也不是没有道理,胡子都白了的老中医,看病经验丰富嘛!

    而刘长青呢?看起来顶多二十岁,正常二十岁还在读书呢,你有什么本事来给别人看病,哪个人愿意给你看?没事都怕看出毛病来。

    当然也有人说,连久暮药业的总裁言芷灵都出来证明中医哥是个好中医,她爷爷可是言文章言老先生,言芷灵敢那么说,肯定是真有几把刷子的。

    可是又有人跳出来说,那是因为中医哥救了言芷灵的亲妹妹。

    为了感谢,随便说一嘴,不是很正常吗?你见过二十岁医术很高明的中医吗?没有吧?嘿,我告诉你,那都是炒作。

    上午九点。

    刘长青嘴里啃着包子,手里拿着豆奶,腰上别着腰包,匆忙来到桐医馆。

    约定的时间就是上午九点,差点迟到。

    究其原因,是刘长青昨天晚上看着夏青薇的大腿说了一句:“少时不知精可贵,老来望碧空流泪。”‘

    然后,夏青薇恼羞成怒,一屁股坐他胸口,吸了足足两个小时的阳气。

    差点吸成冰棍了。

    结果就睡过头了。

    到了桐医馆门口一看,我的天啊,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他还看到门口的路边停了好几辆新闻采访车,里面闹哄哄的,人太多了吧?

    “怎么还没来?不会不来了吧?”

    “很有可能啊,明知道会输,来了不是丢人现眼吗?”

    “毕竟年轻小伙啊,能跳进河里救人已经很不错了,要比赛中医,还是算了吧!哎,一大早害我从城北赶过来,打车都花了一百块钱。”

    人群中议论纷纷,都在说刘长青不会来了。

    “喂,臭小子,你挤什么挤?中医哥怕输不来了,有什么好看,赶紧回家去吧!”有人被刘长青挤了一下,马上不满的嚷嚷。

    “那个,貌似我就是你嘴里的中医哥。”

    “什么?你就是中医哥?别特么的来搞笑了,你……咦,还真是你啊!中医哥来了,大家让一让,让一让。”男人认出来之后,马上张嘴大喊,拉着刘长青往里挤。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小小的通道。

    刘长青被人拖着进去,然后就站到了一个相对空旷点的地方,只是这形象看起来就有点糟糕了——

    嘴里还咬着半个包子,手里的豆奶不知道刚才被谁挤出来了,手上都是。

    这样子,好尴尬。

    “这,这就是那个中医哥啊?真的……好年轻呢!”

    “他真的会中医吗?”

    “怎么看着有点像我家隔壁的傻侄子啊?”

    刘长青脸一黑,赶紧把那半个包子吞下肚子,没想到吞的太急,噎住了,扯着脖子翻白眼,那表情简直……醉了。

    现场轰然大笑。

    刘长青尬笑道:“抱歉抱歉,路上堵车,早饭没来得及吃,这比赛,没迟到吧?”

    至此,众人对他能赢比赛的幻想,已经彻底归零。

    人群中,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角落里,偷偷看着他,正是从牛家村赶过来支持的唐芸,小丫头咬着嘴唇,心说:二狗子,你一定要赢啊!

    里面的桐浩走出来,笑道:“迟到点也没有关系的,也就迟到了一分钟,没事,没事,这不是动手术,不争时间。”

    这话,说的有点用心险恶了啊!

    刘长青看着他,眼神转冷:“你是谁?”

    桐浩道:“自我介绍,我就是桐医馆的负责人,中医,桐浩。”

    刘长青淡淡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个蹭我热度的人,你这是要搞事情啊!行,那就划下道来吧,你所谓的比试,我全接了,你可以把你们医馆的中医全请出来,要是我输一场,算你赢!”

    【作者题外话】:PS:六千字,等于平时三章,是不是看的爽一点?喜欢这样更的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