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下无双王富贵

二月枫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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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她的样子还能吃一会。

    昭歌又要了两壶酒,然后跟小二打听这城里有哪家马比较出色,还别说,真就打听到了个有用的消息。

    这客栈附近有家猎户,家里有匹好马,本来是不卖的,只因家里突然有人生了大病,不得不出售这匹马换钱买药。

    曾有马厂老板出价千两,那人都没卖。现在他急着卖了,但是一张嘴就要五千两纹银,那马根本不值那个价,一时之间还真就没人买了。

    也就是近几日的事情。

    昭歌跟小二打听了那户人家的具体位置,然后留了张一百两的银票。

    “你先在这吃着,我去去看看。”越莹莹顿时有些纠结,左手拿着鸡腿,嘴里塞着龙虾,想跟昭歌一起去又舍不得这些美食。

    可爱的样子看的昭歌哑然失笑,“你就在这吃吧,我一会就回来。”

    “吃的尽管上,剩下的给你小费。”又跟小二交代了一句,激动的小二差点没跪在地上管他叫爸爸,吃的能用几个钱,剩下最少几十两,够他少干几十年!

    (我记着看武林外传白展堂好像就是一个月二钱银子,一两等于十钱,嗯,几十年没毛病。)

    昭歌赶紧逃离,他可不想折寿,这具身体才十四岁!三十多岁的人给自己磕头,肯定会折寿的!

    出了客栈,昭歌发现那队士兵正好反回。为首的百夫长一脸阴沉,后面有马拖着一辆马车,上面血迹斑斑的,正是之前昭歌乘坐的那辆。

    得尽快搞定以免夜长梦多啊,昭歌心里暗道,一时半会到是没问题,具越莹莹说,那将军只是见过她一面,惊为天人,这次国内动乱,便派人来掳了她。

    见过她面貌的镇南士兵都在越国境内跟着她哥哥闹革命,就回来一个还让昭歌给宰了。除非那镇南大将军亲自出门巡逻,不然没人能认出她,何况还化了妆。

    七拐八拐,找到了那家猎户的房子,房门紧闭,隐约听见里面有争吵声。

    上前敲了敲门,“有人在吗。”“没人!”里面回道,昭歌眉头一皱正要抬脚踹门,里面又有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来了来了。”

    不一会儿,房门打开,出来一个黝黑精壮的汉子。“你这是卖马吗?”昭歌皱着眉道。“是是公子请进。”或许是看昭歌穿戴颇为富贵,汉子语气缓和道。

    就在这时,一个精瘦的男子再汉子背后喊到,“李大,就这么说定了啊,两千两,一会我派人来送钱把马牵走!”玛德刚才就是这个声音耍自己。

    “你踏马给我闭嘴!”昭歌莫名火大,上去就是一脚,用了足足三成力,只听得清脆的骨折声响起,那瘦子足足飞出去十几米远,穿过屋庭飞到了后院。

    “钱老板!”汉子连忙喊了一声,惊慌的追了过去,昭歌从怀里掏出五千两银票,走了过去。往桌子上一甩。

    “马呢,我牵走了。”李大顿时愣在了当场,连那个什么钱老板也不扶了。过来手颤抖着数了数银票。

    这么高大的汉子眼圈腾地一下就红了,赶忙转身去后院牵马,昭歌跟上,那钱老板还在地上惨叫。

    昭歌来到他身边,“你你你……”他指着昭歌满脸惊恐,万万没想到就一句话引来这么大的灾祸,肋骨断的都能做一锅黄焖排骨米饭了。(说实话我写这块的时候是半夜十二点,楼下海底捞那诱人的香气勾的我肚子这顿叫……)

    “我这辈子最恨耍我的人和耍我的人和趁火打劫的这三类人你知道么!”昭歌恶狠狠的道。

    “噗,”那钱老板张嘴喷出一口鲜血,颤颤巍巍的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汉子红着眼,牵了一匹马过来,昭歌也没怎么仔细看,能被这种奸商出价两千的马肯定差不到哪去。

    接过缰绳,这马倒是听话,打了个响鼻。老老实实的跟着昭歌。“记住老子的名字,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天下无双王富贵是也!”只留给他们一个高大的身影。

    “快……快送我去医馆……”

    ……

    牵着骏马走在街上,昭歌这个痛快啊。杀了那个车夫之后,心情就一直莫名的不痛快,这么发泄一下之后明显好多了。

    在街边随手买了几斤苹果,掏出一个啃了一口,“咔哧。”真甜,然后转手递给了王富贵,没错,就是这匹马。不管他以前叫什么,以后都正式改名叫王富贵了!

    回到客栈,那小二眼尖的立马上来牵过缰绳,牵到后院马厩里。

    这不对比就没有伤害,跟王富贵一比,那其他的马就像骡子一样,矮了一头。

    小二自然是不敢怠慢,上等草料最纯净的井水伺候着。他可知道这匹马足足价值五千两!多大一笔钱啊,数都数不过来!

    越国公主还在吃着,不过可以得见速度终于慢下来了。看到昭歌回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饭碗。

    “小哥,你饿不饿,这还有……”她指着桌子上吃剩的骨头,虾壳,鱼刺,“呃……”顿时红了脸。

    昭歌也是有些无语,“对了,我刚才回来的路上想起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昭歌凝神说到。

    “啊?什么问题?”越莹莹擦了擦嘴,心里猛的一慌。昭歌不语,凝重的盯着她。

    气氛越来越沉重,越莹莹不敢和昭歌对视,低头看着脚下,手指狠狠的搓揉着手里的手帕。

    “我……”“你会骑马不?”“啊?”越莹莹张大了嘴,目光呆滞。

    随后愤愤的将手帕一甩,“会。”气呼呼的答到。

    “哦那就行了!”昭歌心里松了口气,你说这自己御剑御剑没学会,骑马骑马也不会,出来作什么妖呢。

    没理会越莹莹在发什么莫名的情绪,心里却在盘念着怎么想法把她一起忽悠到巴陵县去了。

    也不用忽悠,她现在走投无路,自己只要不提分开估计她也不会主动离开。

    “你没事就早点休息吧,别出去乱逛,容易出问题,明早我们卯时出城。”昭歌交代说,自己却转身出了门。

    天色还早,昭歌不是没想过立马就出发,但是那越国公主这些天肯定没怎么好好的睡过觉,刚才洗了个澡吃的饱饱的,还喝了三壶酒,(没错三壶,昭歌回来的时候那两壶也空了。)肯定得好好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正好让她骑着马带自己去巴陵。

    出客栈门,昭歌转身往东边走去,刚才自己牵着马过来的时候好像隐约看着有皮影戏。那可真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管前世今生都是童年的记忆啊!

    复行数十步,只见前面搭着一个黝黑的棚子,棚子内有一台子,周围围着不少人,一进入棚子整个天都暗了下来。台子上演的正是一出经典故事,苗毅休妻!

    只见的那油头粉面的小人,手持一齐眉哨棍,上面挂着三碗不过夜的酒旗。

    小人面前整整摞了十八个空碗,仿佛是刚喝了酒,然后想要出门,他妻子急忙从身后拉住他的手。

    “相公不要走,啊~”

    却是被其一手甩开,小人开始上上下下来回跳动,头顶顶着火焰,指着他妻子不知道在骂些什么,最后从怀里“咻。”的甩出一张休书!

    然后就听得他妻子“嗷。”的一声,变成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小人抬棒便打,结果哨棍太长挂在了酒旗上。

    那大虫尾巴扫来,小人不得不双手松开哨棍,那大虫猛的一扑,小人一个驴打滚,方向没控制好,撞翻了桌子,上摞着的十八口大瓷碗噼里啪啦咋了小人一脸,大虫趁机冲上来,三拳两脚便将小人制服。

    然后将那休书一撕,全剧完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娶媳妇一定要看好,不能为了一时冲动,断了自己的后宫之路。

    全场轰然叫好。就见一小厮手持一铜锣,伸到各位看官面前,也不说话,就是笑着。

    围观的人都主动将钱投入进去,“演得好!本公子有赏!”昭歌充分的把自己代入到了一个纨绔子弟的身份里,直接甩了一张一百两银票。

    小厮拿起银票,对着四方高高扬起,嘶声力竭的喊到,“谢这位爷赏的一百两银票!”“哈哈哈!”昭歌大笑着离场,又留下了一段佳话。

    出了棚子,天光乍亮。

    那戏台后面仿佛有一双明亮的眸子死死盯着昭歌离去的背景,略带迷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之所以选择城西的客栈,就是因为这是小吃一条街!

    那个傻越国公主,就知道吃一些大鱼大虾的把肚子填了个饱。

    却不知这民间小吃才是真正的美食传承!昭歌嘴里塞着美味的海蛎包如是想到。

    ……

    瞎逛了一整天,镇南城的夜晚有宵禁,昭歌不得不打道回府。这小二也是机灵,一直守在门口等昭公子“回府”。昭歌也被他的真诚感动了,随手又打赏了他几十两银子。

    上了二楼,昭歌推开了越莹莹的房门,嘿嘿嘿……不可描述……是不可能的!

    昭歌可是正经人!你们不要想歪啊。

    他推越莹莹房间纯粹是为了检查她的警觉性,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丫头在外面客栈睡觉连个门都不栓!

    得亏是自己,换了别人还不得糟蹋咯她?(感觉就是因为是你才危险……)

    把手里的一堆小吃放在她屋内的桌子上,明早一早就要赶路,连着好几百里荒无人烟,自己这驾驶员怎么也得安顿好咯。

    转身出门关了房门,顺便操控灵气在她屋内把门栓栓好,却不知这一切都落在了屋里一双眼睛中。

    回到自己的屋内,到床上盘膝而坐,佩剑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远转功法开始慢慢的拓展着丹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