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例不可开

赤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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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南中”,并非正式行政区划,而只是一个地理名词,大致囊括了后世的云南全省,贵州省大部,以及广西、缅甸、老挝的各一部分。这地方气候湿热、丛林茂密、交通不便、户口稀少,而且还汉夷杂处,几乎跟化外之地也没有多大区别。

    南中地并入中国,基本上还是西汉武帝时候的事情,东汉将之归属益州管辖。益州十二郡(包括属国),南面的越嶲郡、越嶲属国、犍为属国、牂牁郡、益州郡、永昌郡,就都属于广义的“南中”范畴,其疆域几乎占了益州的一半儿,户口却还不到五分之一。

    所谓“属国”,有点儿类似于后世的“民族自治区”。益州三个属国,其中蜀郡属国安置羌人,其余二属国安置各种夷人,统称“西南夷”。

    南中地区的“西南夷”种类很多,人数就比例而言也超过其半,但真正在地方上掌握大权的,却多为汉人豪强也就是武帝通西南以后才迁入的,仗着有文化、有心眼儿,又方便跟地方官员沟通,很快便势力膨胀起来。比方说益州郡豪强雍闿,就自称为汉初什方侯雍齿之后。

    刘备曾经用秦宓之谋,遣关羽、徐庶率师以收南中,所到处倒也势若破竹。问题关云长此人向来吃软不吃硬,雍闿等豪酋不敢与之相抗,纷纷表示臣服,进贡了不少粮秣物资,所谓“伸手不打笑面人”,蜀军也就由得他们继续统治地方啦顶多空降点儿官员去镇守各郡郡治而已。所以关羽南中之战,几乎就如同巡视一般,所杀不肯服从的大小豪酋还不足十数,杀掳汉夷军民数千人,南中的政治格局则基本上毫无改变。

    其实倒也不能苛责关羽,在原本历史上,换了诸葛亮南征,也大致是这么干的。只是当时背反的豪酋不在少数,所以杀人多一点儿,事后局面也更稳定一点儿罢了。诸葛亮为了从南中地区大规模搜集物资,以支持他的北伐事业。把胆敢冒出头来造反的雍闿、朱褒等汉豪全都砍了,但对于夷人孟获等,则以羁縻为主。虽然换来一句“南人不复反也”,也只是空口白话而已,即便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南中汉夷骚乱都从未停息过,等他死后,更是其势汹汹,

    然而夷人骚乱和汉人造反,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夷人大多没啥长远眼光,只求能够自主掌控本乡本土,不受汉官欺压而已,即便往外打,基本上也跑不多远。汉豪则不同,有文化、有知识。也时常与外界勾通,不闹事则罢,一闹事必然酿成一郡甚至数郡的大动乱。

    在原本历史上,雍闿就曾经闹出过相当大的乱子,杀死益州郡太守正昂,还把继任的张裔直接绑起来押送东吴去了。其后他又跟朱褒、高定、孟获等联合,基本上除了王伉、吕凯固守的永昌郡外,大半个南中全都背反蜀汉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不南征也不成啊。

    是勋当然是记得这一出的,他还记得。引诱雍闿作乱的正是交趾郡守士燮,而作乱的缘由,是刘备率师东征,结果在夷陵大败。旋殁于白帝城中。雍闿一瞧,老头子都死啦,再跟着刘家没啥前途啊,既然自己的地盘儿跟东吴所属荆州、交州都比较近,蜀军又是被吴军打败的……那我不如便听从士府君所言,降了吴吧!

    于是孙权便遥署雍闿为永昌太守。

    如今是勋照抄剧本儿。建议让交州刺史步骘通过士燮去联络雍闿,许以高官显爵和厚利,要他背反蜀汉。如今三分天下,魏已有二,西蜀则一分都不够,即便益州郡再如何偏远,雍闿也是了解这种局势的,而且曹魏既得交、广,循江而上,也很容易打到南中去,那么以利诱之,以势逼之,就不怕雍闿不从命啦。

    是勋在朝堂上拍胸脯保证:“雍闿素怀野心,不服刘氏,又与士燮有旧,必可说而动也。”我有前世掌握的史书在手,洞彻其心如同反掌观文啊即便历史已被改变,不信那小山沟里一介豪强,未涉天下大局,就能突然间长疵了,不再是原本雍闿的性格了。

    果然,雍闿不但表示愿意归从曹魏,还暗中勾连了牂牁太守朱褒、同郡汉豪爨习、越嶲汉豪刘胄,以及越嶲夷王高定、狼岑等,一起上奏求封只要答应我们的条件,那么魏军在北方一动手,我们就立刻在南方起兵呼应,两路夹击,攻灭蜀汉。

    当然啦,所谓“南北呼应,两路夹击”云云,没人真对此抱有期望,你们真能在南中作乱,牵制一部分蜀汉的精力和兵力,消耗一部分刘备的物资供应,那就足够了。

    步骘建议,可以任命雍闿为永昌郡守,爨习为益州郡守,刘胄为越巂郡守,分南中地为夷州,以朱褒为夷州刺史,至于高定、狼岑等夷酋,亦各授予一郡的佐职。

    朝议以为不可分南中为夷州没有问题,但州刺史这般高官,必须由中央空降,不能落在地方豪强手中,朱褒还是继续当他的牂牁郡守吧,不过可以加一侯号,以为褒美。诸酋并可荫一子侄入朝为郎说白了是要他们递交人质。

    可是南中诸酋的条件并不仅仅这些而已,最重要的一条,是希望能得世职,也就是可以子子孙孙,把官职和土地一直继承下去。本来秦汉是没有世职一说的,但汉末天下大乱,各地刺史、郡守往往传位子侄,就此形成惯例比方说刘焉死了,蜀中群僚“公推”其子刘璋继任益州牧;袁绍死了,袁谭、袁尚争当冀州牧;孙策是会稽太守,死后将其职传给了兄弟孙权……

    所以南中诸酋也想照此先例,我先求一个官儿,等死以后,还可以传诸子孙。

    群臣都认为此小事耳,反正那地方偏远荒蛮,中原士人也不乐意跑去当官儿,他们想传之子孙,就暂且答应了吧。要在先定其心,乃可用其为助。至于其子孙是否不肖,是否忠诚,那是将来的事情,到时候再说不迟。

    然而独有是勋站将出来。态度坚定地表示反对:“若予世职,何异乎割地使王?彼子孙传承,雄踞郡县,根基日厚,恐将来非朝廷之吏。而为藩臣,或如句丽为乱,不可不虑也。”

    礼部尚书王朗辩解道:“太尉虑之过深矣。今日羁縻之,不过欲其挟击刘备耳,非久计也。” 咱可以给他们世职,但世职也不是说永不可免的,等到攻取了益州,天下大定,那时候找什么借口抹掉他们不行啊。

    是勋摇头道:“景兴但见其一,不见其二。诸侯可袭也。以酬功赏之子孙;吏职不可袭也,要在朝廷治理地方。实至固然名归,而名至实或踵迹若使其久镇一方,开此先例,四方蛮夷皆效仿之,实贻祸后世之举!”

    关键是这个先例不能开。汉末州郡官吏世袭,只有其实,而无其名,表面上还算遵从了选官的惯例,由上一任长官或其群属推举出下一任长官。再向朝廷报备就跟后来袁世凯称帝前先修改约法,下任大总统由上任大总统提名一样,虽然为的是父子相继,但绝对不肯明说。

    既然不肯明说。那就是不成制度,只是俗例,随时都可以运用朝廷的权威来将之打破。可是一旦给了世职,允其世袭,那就是成其制度,将来必有效仿一样于国家有大功。为啥他们就可以父子传承,我就必须一任而迁?恶例一开,后面就刹不住车啦。

    唐代开始实施羁縻州制度,允许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其长官也由部族头人世袭,到了元代发展成为土司制度,从而使得在汉代就被纳入中国疆域的西南地区分裂倾向日益严重。那么唐代为什么要搞那一套呢?端由中原长年争乱,西南地区本来就呈半独立状态,其后吐蕃崛起,为了使西南各部归唐而不从蕃,乃被迫为之其结果就是出了一个南诏,后来又出大理,连续数百年独立于中原政权之外,到了明朝没办法,只好继续沿用土司制。

    土司制度乃是中原王朝无奈而设,对于王朝的统一造成强力逆动,因此而产生的大规模反乱也层出不穷。而如今西南方向并没有什么强国可以威胁到中原王朝的统治当然要在攻灭刘备以后就提前几百年搞这一套,那可必然是会贻祸子孙的呀!说不定因此而再过一千多年,云贵地区就根本独立于中国政权之外了就跟后世的越南一般。

    中国自秦代开始大一统,实行中央集权,但老实说,即便以始皇的无上权威再加天才创意,也不可能彻底推翻传承了近千年的封建诸侯制度。即以汉代为例,各郡长官就其在任所的权力而言,近乎诸侯,中央政权的垂直管理体系非常粗放。只是社会架构虽然进两步、退一步,总体而言还是向完善的中央集权挺进的,逮至明清,终于达到顶峰。

    所以是勋认为,大一统的集权是中国历史发展趋势,要是跟西欧一般仍然延续封建体系,乃无强汉,更无盛唐,对于这一趋势,自己是必须要加以保护的。地方自治是因应通讯和交通的落后而不得不为之举,而并不是说必须如此,现实必须承认,但不可成其为制度,一旦制度化便封闭了向前发展的途径。

    说白了,我可以默认你自治,但不能明令允许你自治。

    因此他才站出来否决西南豪酋的世职请求,说:“彼欲世世富贵不堕,乃可赐以名爵,至于吏职,断不容袭!”各地官吏三年一任当然可以连任而边远地区的郡县长官往往多任不换,甚至一直当到死,等到身故后,朝廷出于安定考虑,也可能继续任命其子侄继任,但这是从权之举,不是明定的制度,更不可能提前向他们做出承诺。

    群臣多觉得是太尉有点多事儿,逐一站出来加以辩驳,问题他们谁都没有是勋的口才便给,纷纷败下阵来。曹操则觉得,事儿又不大,吵什么吵啊?既然是勋如此坚持,就卖他一个面子也无不可嘛再说事关制度问题,确实是勋比较有经验,有想法,其言或可听也。

    因此就问是勋:“然则皆封其侯乎?”那侯爵也太不值钱了吧?

    是勋高举笏版,禀奏道:“若陛下以为不可封侯,乃可命以新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