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香香公主

天魔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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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五章 香香公主

    杨天笑道:“不行啊,你的年纪比我大得多,我家乡的传统是尊老爱幼,你又不是我的敌人,而且我们还是认识的,我也不好意思叫你的名字,不如这样,我叫你一声向华兄好了。”

    陈向华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杨天想到一事,便做出随口问一问的样子:“向华兄,你怎么知道我是驮马寺代住持?”

    陈天华道:“我来了以后,问过这位小和尚寺里可曾住过一位唐公子,他说他们驮马寺只有代住持,没有什么唐公子,我转念一想,就猜到了唐公子就是代主持,果然唐公子就出来了。”

    “哈哈……”杨天大笑一声,望向清玄,后者则是一脸通红。

    “代住持,我……我……”清玄嗫嚅道。

    “清玄啊清玄……”杨天的年纪虽然没有清玄大,但他知道寺里面最老实最像是一张白纸的就是清玄,一副老师傅的口吻:“你以后要机灵点,这次幸亏是向华兄,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只怕结果就不一样了。”

    “我错了,代住持,请你责罚我吧。”清玄道。

    “我怎么会责罚你?”杨天摇摇头,道:“你以后机灵点就行了,而且这也是你的性格,我倒是很喜欢。”又怕清玄误会,忙道:“我说的喜欢不是那种意思,而是代无尘大师说的。”

    “阿弥陀佛,我明白了。”清玄合十道。

    “你明白就好。”杨天转过头来对陈向华道:“向华兄,你头一次来驮马寺。说什么都要多留一会。今晚就不走了。里面请。”

    “那就叨扰了。”陈向华也没说自己要走的意思,似乎就算杨天不说,他也会多留一会。

    杨天把陈向华请到方丈室,叫人把香茗端来,与陈向华一起品尝。

    九色大陆的香茗与地球上的大同小异,只是一些茶叶的叫法不一样,譬如驮马寺种植的一种茶叶叫做毛羽,而这种茶在地球上叫做毛尖。两者之间的味道也是一模一样的。

    “向华兄,不知秋香小姐最近好吗?”杨天攀谈道。

    “我家小姐很好,只是有一个人不太好。”

    “谁?”

    “梦姑。”

    “嗨……”梦姑这个词是杨天第一个说出来的,现在连陈向华也把梦天骄称为梦姑,分明就是跟杨天开玩笑,“向华兄,我与梦姑的事你就别提了,她父亲是血战会的会主,要是知道我睡了他的女儿,他一定会杀了我。”

    “唐公子。你怎么会这么认为?你应该反过来想,梦姑已经是你的人。你就是血战会的驸马爷,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屁的好事。”杨天笑骂道:“我听说梦非凡那个人眼高于顶,很少有人能够被他看得起。那样的人一旦知道自己的女儿被人破了身子,一定会与之拼命。我之所以没让梦姑跟在我身边,就是怕她以后处在她父亲和我之间进退两难。”

    “这有什么好难的?”

    “这还不难?”

    “这件事包在我家小姐身上,只要我家小姐一句话,梦非凡一定会认唐公子这个女婿。”

    “向华兄。”杨天摇摇头,说道:“不是我说你,你应该知道我已经被你家小姐看中了,将来说不定会成为你家姑爷,你这么说,问过你家小姐没有?她不会吃醋吗?”

    “吃醋?”陈向华笑道:“唐公子,我家小姐要是会吃醋的话,当初就不会让你进梦姑的房间了。我家小姐是仙女下凡,男欢女爱的事对她来说也只是一片粪土。”

    听了这话,杨天突然有一种小小的失落,她倒宁愿秋香是一个凡间女子,会吃醋,可现在,秋香不但不吃他与梦天骄的醋,还会成全他与梦天骄的好事,这算什么?他是一块猪肉吗?

    “唐公子。”陈向华似乎看出了杨天在想些什么,说道:“不过你别灰心,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家小姐对任何年轻男子像对你这么好过,只要你肯用心的话,说不定哪一天会夺得我家小姐的芳心。”

    “你家小家难道还认识别的年轻男子?”杨天问道。

    “当然。”

    “都有谁?”

    “一个是斗剑山庄的少庄主斗剑横空,一个是天书紫府的少府主一世行云,最后一个是傲神国的太子傲笑听涛。这三个人均是世所罕见的奇才,其中尤以斗剑横空最是出众。”

    陈向华说这话的时候,目中闪动着一种奇异的色彩,对这三个人似乎都有一种膜拜心理。

    杨天却是有些不是滋味,他不知道一世行云和傲笑听涛武力值是多少,但陈向华既然提到他们,而且还把他们放到和斗剑横空一起来说,显见这两个人的厉害。

    “斗剑横空我是听说过,至于一世行云和傲笑听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杨天实话实说。

    “唐公子,你连一世行云都没有听说过吗?”陈向华讶然道。

    “他很有名吗?”

    “当然很有名。他出名比斗剑横空还要早,今年虽然才二十三岁,但已经成名七年。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他真正出名的是他的相貌,天云国若是有天下第一美男子称号的话,那一定非他莫属。他是九色大陆十大美男子之一。”

    “这么拽?”

    “拽?”陈向华一脸迷糊。

    “哦,拽是我家乡话,相当于厉害到极点的意思。”杨天想了想,说道:“这个一世行云本来就是天书紫府的少府主,得天独厚,现在居然还是一个绝世美男子,还要不要其他男人活?天云国的美女只怕都被他泡光了。”

    陈向华听得似懂非懂,问道:“唐公子,你的意思是说,一世行云身边有很多女人吗?”

    “差不多吧。”

    “那你就错了,这个一世行云只喜欢一个女人。”

    “谁?不会是你家小姐吧?”

    “不是,一世行云喜欢的这个女人是沉香谷的少谷主香彩蝶。”

    “香彩蝶?那不就是天云国十大美女之一的香香公主?”

    “正是。”

    “据说这个香香公主一生来就天生异香,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陈向华说道:“一世行云对香彩蝶很痴迷,据说他曾经为了香彩蝶奔波十多万里,跑去东海深处找到了一颗珍珠,当做生日礼物献给香彩蝶,可惜美男有意,神女无心,一世行云始终未曾博得美人一笑。”

    “哈哈哈。”杨天忍不住大笑一声,随即知道自己失态了,忙道:“可怜的娃,女神不是那么好追的,就算你是天下第一美男子。轻易被追到的女神就不是真女神了。”

    “一世行云确实可怜。”陈向华感叹的道:“其实,香彩蝶与我家小姐一样,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香彩蝶虽然天生异香,但谁又能说这就是好事?从小到大,香彩蝶就没有笑过,所以有人说,天下哪个男子能让香彩蝶笑一下,这个人就是香彩蝶的真命天子。”

    杨天本来要问你家小姐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一面,陈向华很快就接着说道:“不说这个了。唐公子,你既然连一世行云也没有听说,那傲笑听涛想来更是第一次听说。傲神国是东海三国之一,距此不下百万里。此人虽然不是俊逸超凡型的人,但却属于威武豪迈型的。”

    “我懂了,这个傲笑听涛属于霸气侧漏一类的。”

    “霸气侧漏?”

    “这也是我家乡话,跟霸气差不多吧。”

    “唐公子,你家乡话真是奇怪,似乎可以听懂,但又让人摸不著头脑。”陈向华笑了笑,说道:“这东海三国知道的人不多,我家小姐十六岁的时候曾经去过东海深处,所以认得傲笑听涛。”

    “向华兄,你家小姐到底是何方神圣?”杨天明明知道秋香是宗天波的女儿,但还是要装成很好奇的样子。

    “唐公子,你不知道吗?”

    “我怎么知道?”

    “那就奇怪了。”陈向华搔搔头,杨天怀疑这老家伙学了自己的招牌动作,“我家小姐说你知道。”

    “秋香小姐说我知道?”杨天满脸不解,但不多时,他就已经感觉到了什么,心道:“莫非秋香知道那个蒙面人是我?要不然的话,她怎么会说这种话?一定是啦,这妞儿好可怕。”

    陈向华一脸含笑,目中也饱含深意。

    “啊……啊哈哈,你家小姐真是风趣,既然她说知道,那就算我知道吧。”杨天没有直接承认自己知道,反正陈向华在跟自己打马虎眼,自己又何必挑明了说,“向华兄,跟你说了这么多,倒让我长了一些见识。你既然从龙门县城来,我问问你,叶家现在怎么样了?”

    “叶天豪已经战死,他的小儿子叶鸿兵成为了叶家的新家主。此外,叶家出现了一件先天神物,被叶家称为霸王枪。”

    “霸王枪?”

    “唐公子……”陈向华突然压低声音,悄声说道:“据我家小姐说,那件先天神物原名不叫霸王枪,而是叫黑狱龙。”

    “黑狱龙?”

    “不错,这件兵器原本是由一个叫做叶昭南的人所持有。这个叶昭南一千多年前有着‘枪神’之称,是天云国的开国十大元帅之一,后来因为卷入一场宫廷政变,人不但死了,而且黑狱龙还失踪了。”(未完待续。。)</dd>